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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要闻播报(2019年第12期)

来源: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4-15

审计要闻

1.全球审计负责人会商机制第6次会议在上海举行

4月8日至9日,全球审计负责人会商机制第6次会议在上海举行。上海市市长应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全程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

胡泽君指出,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治理、信任、和平、发展等突出问题需要各国携手应对,合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审计负责人会商机制为各国审计机关讨论共同关切的热点问题和新情况新问题、探讨如何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提供了良好平台。期待参会代表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分享观点、贡献智慧,为推进各成员国最高审计机关,乃至世界审计组织大家庭各成员审计事业献计献策。

此次会议围绕“大数据与审计”和 “ 深 化资源环境审计,推动生态环境治理问责”两个议题展开讨论,来自15个国家和地区最高审计机关的41名代表分享了各自经验做法,分析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对策建议,为进一步深化大数据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提供了有益借鉴。

审计署副审计长秦博勇和袁野参加了会议。

 

2.胡泽君在安徽江苏专题调研时强调:要坚持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

4月9日至11日,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胡泽君赴安徽、江苏两省审计机关,重点就统筹审计项目、统筹审计组织方式相关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胡泽君认真听取了两省审计机关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对各级审计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审计署工作安排,为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予以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两统筹”工作提出了要求。

胡泽君指出,坚持“两统筹”十分重要、十分必要。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常态化的“经济体检”,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实行审计全覆盖,审计监督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加强审计工作统筹,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切实发挥好“经济体检”功能,精准“查病”,有效“治已病”“防未病”。

胡泽君强调,要坚持推进“两统筹”,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科学化水平。各级审计机关要创新审计理念,立足微观揭示问题,着眼宏观分析研判、提出建议,推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统筹整合审计力量,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增强审计监督效能;要创新审计手段,坚持科技强审,积极推广运用大数据审计,为实现审计全覆盖提供有力支撑。

胡泽君指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今年各项审计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重点围绕3个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宏观政策落到实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胡泽君强调,要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在政治上严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建设模范机关;在业务上强培训,加强多岗位锻炼,切实增强审计干部的专业素养,更好适应审计工作需要。要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充分发挥不同年龄段干部的作用。

调研期间,胡泽君还为中共审计署党校、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500多名学员讲授了党课,与南京审计大学领导班子和教师代表进行了座谈。

安徽省副省长王翠凤,江苏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分别参加了调研,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审计署办公厅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3.福建省出台完善审计整改提升成果运用意见

近日,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审计整改提升成果运用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紧密结合福建实际,从八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促进规范管理,完善整改制度,深化防护体系建设,提升审计成果运用,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完善了整改责任制度,明确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主体,要将落实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制定审计整改计划,按项逐条明确整改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建立整改分类落实机制。

完善了审计整改跟踪落实制度,实行对账销号。建立“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落实结果”两个台账,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按项逐一对账销号。按期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持续跟踪督促。

完善了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等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要及时协助执行审计部门提请的整改事项,严肃移送查处,合力推进审计整改。要完善审计整改督办机制,以党委政府专题研究督办、主管部门专项督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督导为主要抓手,促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完善了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加强考核奖惩运用。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各级各单位要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推动审计整改落实提升成果运用方面的作用。加强预警教育,深入开展审计宣讲活动,推动审计关口前移,防止问题屡审屡犯。

完善了审计整改问责制度,明确问责事项和程序。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配合整改等情况,审计机关可视情况提请本级党委和政府或建议纪检、组织和主管部门等约谈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没有得到整改落实的,审计机关可提请党委约谈。其他问题没有得到整改落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视情况会同审计机关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以及屡审屡犯且情节较为严重的,应及时报告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由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来源:审计署官网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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