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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男子虚构事实骗医保涉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 2016-08-12 来源:三峡传媒网

   年过不惑的奉节男子向某某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金人民币61576.78元,近日被奉节县人民法院以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据了解,向某某初中文化,系奉节县某镇某社区居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0月18日,向某某在山西省某市某工地务工时从2楼摔下受伤,后被送往北京某医院治疗。2015年1月,向某某在明知本身主要治疗的费用不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情况下,谎称自己在2014年10月16日下午在奉节县某镇某村自己购买的房子粉刷墙壁时从高处坠落受伤,并先后在湖北省恩施州某医院、北京某医院就医,以此向奉节县社会保险局申请报销基本医疗保险,骗取基本医疗保险金61576.78元。

  2016年1月19日,向某某主动到奉节县公安机关投案,并于1月26日将诈骗所得61576.78元退缴奉节县财政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基本医疗保险金人民币61576.7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向某某主动投案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向某某系初犯、偶犯,已将违法所得退回国库,减轻了社会影响,酌定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向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