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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农合跨省就医 2017年有望实时报销
发布时间: 2016-08-12 来源:

  8月5日,省卫计委下发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今年将全面开展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试点,2017年,基本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

  据了解,江苏参合人员的费用结报可以采取两种途径:一是在省级新农合平台结算,二是经省级新农合平台转发至属地的新农合系统结算;外省的参合人员信息则再经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与参合人员属地的系统进行信息交互,或者在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结算。参合对象在省外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的补偿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补偿比原则上应分别不低于75%、60%、50%,各设区市可根据本市新农合基金运行状况适当调整。

  根据方案,我省将鼓励将居民健康卡作为异地就医时参合身份识别的主要依据和结报凭证,实行定点联网就医。参合患者转诊到新农合省、市联网服务医院的,可以做到直接结报,患者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付费用。经规范转诊至省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在出院时仅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新农合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2016年10月底前,建成省级结算中心,承担并开展省内外异地就医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