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计-建设项目财务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知识方法
资源分类
建设项目财务审计
词条名称
结余资金审计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济南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主要介绍了结余资金、结余资金审计、结余资金审计审计重点等内容。
一、结余资金审计概念
结余资金是指工程完工后结存的各种物资和资金。具体包括结存的库存设备、工器具、库存材料,银行存款及现金,应收款、应付款、基建借款等。工程项目竣工时,必须对上述结余资金进行全面审计。结余资金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验证结余资金的真实性,促进建设单位清理库存物资和债权债务,压缩不合理的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节约、合理使用建设资金。
结余资金审计主要是审查工程项目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真实反映结余资金的情况。
二、审计重点
(一)审查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的结余是否真实
将被审计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检查其是否一致,若有差额,审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逐笔查明原因。抽查核对银行对账单的有关记录,检查是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记录相符。在审计过程中,应留心被审计单位有无使用其他开户账号的情况,如发现有被审计单位未提供的账号,应做进一步检查。
审查现金结余是否真实,应对现金进行盘点,必要时抽查大额现金收付业务;审查其他货币资金结余是否真实。
(二)审查库存物资的结余是否真实
审查材料、设备等物资结存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并将其与财务账面的数量、单价、金额进行核对,检查是否相符。审计人员应取得建设单位有关实物盘点表,在此基础上进行抽查,必要时全面检查。对已出库但未纳入工程结算的现场设备、材料、器材等物资要审计是否办理入库手续,有无少报、漏报、瞒报的情况。审查物资作价是否合理,需要报废的物资损失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审查各项预付款、应收款是否真实
重点审查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是否有余额。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阶段,单项工程已经结算完毕,预付款账户应无余额,如有,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审查各项应收款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用于职工借支或挪作他用的情况。审查坏账损失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审查有无将收入型款项挂账以及通过应付款转移收入的情况。
(四)审查结余资金处理是否合规
审查各种结余资金处理是否与竣工决算反应的内容相符,是否在缴清各项税款及其他款项后按资金来源渠道分别进行处理。如,属于投资借款,应当清理偿还投资借款;属于企业债券资金的,应当缴回拨出债券资金的生产企业;属于预算内拨款的,应当清理上缴财政;属于自筹资金拨款的,应当退回原拨款单位;属于多种资金来源渠道的按照比例计算后相应处理。
(五)审查基建收入处理是否合规
重点审查基建收入是否按规定上缴,留成部分是否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
三、参考文献:
[1]《中国政府审计》董大胜,2005,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理论与实践》韩明升,2011,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