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资金拨付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相关知识
资源分类
部门预算资金拨付审计
词条名称
部门预算资金拨付流程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青岛审计局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分别介绍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两种资金拨付处理方式的具体流程。
一、概念
部门预算资金拨付流程,是指为规范资金拨付行为,确保合法合规进行资金拨付而实施的部门预算资金拨付过程。
二、内容
部门预算资金拨付流程包括从用款计划到预算资金审批、拨付的整个过程,对各预算单位之间资金拨付方式进行了规范,加强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的透明度和合法合规性,保障了资金使用安全,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其流程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部门预算资金拨付业务流程;二是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部门预算资金拨付业务流程。
三、业务流程
(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部门预算资金拨付业务流程
1.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系统内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由预算单位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该账户办理额度内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2.各级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控制数)和项目实施进度,结合上年同期执行情况,按不同的资金用途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编制本单位的用款计划,逐级审核上报,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后,编制《分月用款计划汇总表》报财政部门。
3.财政部门核批后,一级预算单位根据批准的汇总用款计划,按照规定的格式,及时下达二级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
4.各基层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根据核批的用款计划和用款额度,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将预算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按资金用途进行分账核算,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图3-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部门预算资金拨付业务流程图
(二)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预算资金拨付业务流程
1.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均在银行设立实有资金存款账户;
2.基层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逐级申报资金用款计划,最终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批;
3.财政部门审核后,将用款计划批复给一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再逐级转批所属预算单位用款计划;
4.财政资金通过财政部门和用款单位各自开设的实有资金银行存款账户,按国家规定的预算级次逐级拨付;
5.各基层预算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使用到账的资金,按资金用途进行分账核算,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图3-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部门预算资金拨付业务流程图
参考文献
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指南[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