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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词条名称

国有资产处置未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青岛审计局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审计常见错弊——以国有资产处置未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主要从错弊概念、错弊描述、审计检查方法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对部门未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现象进行了描述。

一、概念

国有资产处置指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国有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调拨(划转)、报损、报废等形式。单位在对其占用或使用的国有资产处置时未履行法定程序或者未报批有关主管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的行为,即为“国有资产处置未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

二、错弊描述

行政事业单位在处置国有资产时,应遵循以下程序:(1)单位先履行单位内部资产处置程序,资产达到一定标准的应向有关部门报批;(2)向主管部门申报处置国有资产;(3)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国有资产处置未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主要表现在:部门在处置国有资产过程中,未履行申报、评估、审批、处理、备案等必要的法定程序或者未按照审批权限报送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而自行处置。

三、审计检查方法

对资产处置的会议纪要、评估报告、资产调拨单、资产报废单等文件资料、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凭证等资料,运用审阅、分析、检查等审计方法,发现未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处置国有资产问题。如审查处置国有资产处置的法定程序时可以采用穿行测试法,检查申报、评估、审批、处理、备案等资产处置的一系列程序是否完备,检查资产的出售、调拨、报损、报废等各种形式处置的鉴定或评估手续、审批手续是否健全。

参考文献

[1]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指南》,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7年;

[2]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第35号令)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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