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词条名称
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国有资产收入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青岛审计局课题组
词条摘要
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国有资产收入行为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有个人的责任,也可能有单位的责任。本词条介绍其主要表现,并分析了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
一、概念
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国有资产收入是指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个人,对通过处置、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等方式取得的收入,隐瞒不报、不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不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和期限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或者不按规定期限集中上缴、上划规定的部门。该行为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有个人的责任,也可能有单位的责任。
二、错弊描述
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国有资产收入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不按规定开具相应缴款书,对应缴收入款隐瞒不报;二是通过设立过度户、其他银行账户或现金存放的方式,隐瞒不报、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三是不纳入非税收入财务账簿核算或登记,不纳入会计报表反映;四是对非税收入不按规定及时上缴,截留、挤占、挪用收入款项,设置“小金库”,列支单位或个人经费开支,用于列支奖金福利等小集体资金,甚至贪污、私分;五是利用往来款项隐瞒、转移收入。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单位财务核算与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记录不同步,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改建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受赠资产未及时入账等,将处置或者报废资产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列入往来款项,用于支付超额招待费、乱发补贴实物,逃避“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审计应对方法
1.审查单位银行账户,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设立过渡户,截留财政收入情况。
2.盘点实物资产,是否存在账外资产,用于出租、出借获取利益情况,盘亏资产是否已经处理,相应收入是否及时入账上缴。
3.审阅有关合同,审验资产处置、出租价格是否合理,所得收入是否全额入账。
4.获取银行存款对账单,对照银行存款账,检查有无直接坐支非税收入或将应上缴收入挪用于奖金、福利、招待费等。
5.审查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往来账户等明细账,检查是否存在将应上缴的非税收入长期在往来科目中作为预收款项挂账的问题。
6.审查缴库情况,结合当年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并与上期实际缴纳数额相比较,分析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自行确定非税收入分成比例、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的问题。
参考文献
财政部法条司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读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M],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