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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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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其他业务审计

词条名称

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昆明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的概念、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资金用途等内容。

一、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的概念

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用于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下同)管理的工作经费。此外,省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地方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安排的分配给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专项用于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的建设的工作经费。

二、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可申请自然保护区专项补助资金:已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前年度安排的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项目组织有序并已完成,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违规违纪问题。

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以自然保护区为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申报。申请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必须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经费报告书。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编制的依据、可行性论证、投资总额及当年投资预算、申请中央财政补助的理由及详细预算(附具体测算方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向、预期效果等有关资料。

三、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用途

财政部规定,根据自然保护区各自的特点,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可用于以下方面的支出:(一)野外自然综合考察、保护区发展与建设规划编制费用:(二)与保护区的性质、规模及人员能力相适应的,必要的科研及观察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用;(三)能够有效保护珍稀濒危物种、保持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管护设施建设及科研试验费用;(四)自然生态保护宣传教育费用;(五)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办公设备购置费用支出及办公用房、职工生活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费用支出。

参考文献:

《财政部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1]8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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