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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审计-税收管征审计-税款征收审计

词条类别

审计常见错弊

资源分类

税款征收审计

词条名称

少计收入常见错弊

时      间

2016-03-31

作      者

中国审计学会计算机审计分会长沙特派办课题组

词条摘要

本词条介绍了纳税人少计收入的概念、与少计收入相关的常见涉税错弊描述以及相对应的审计方法和建议。纳税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过程中,经常少计收入以少缴税款,引发一系列的涉税问题。

一、概念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纳税人当期发生的,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收入的具体构成为: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二、错弊描述

(一)收入计量不准。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计算收入总额,该计收入的未纳入收入总额中核算。

(二)隐匿已实现的收入。纳税人故意隐匿账面收入总额,以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

(三)收入入账不及时。纳税人延迟收入总额的确认,以少缴纳当期所得税。

(四)视同销售行为未做纳税调整。纳税人未按规定将视同销售所确认的收入计入收入总额中,使收入总额少计,少缴纳税款。

(五)销售货物的税务处理不正确。

三、审计应对方法

重点检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结合销售发票等原始单据,注意确认销售折扣、折让与退回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企业专项工程、福利部门领用商品等视同销售收入是否做销售处理或按市场内部结算,有无按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结转。

检查存货类账户,通过与仓库保管账核对及实地盘存,查实各种存货出库的具体信息。

采取突击检查方式,查实是否存在账外经营、私设账簿等。

检查企业往来类、资本类账户,对长期挂账不作处理的账项进行重点核实,不及时确认收入的情况。

结合成本类账户,通过收入与成本配比性的检查,对长期挂往来科目预收性质的收入逐项核实,并通过审阅合同协议,按照结算方式查实有无未及时确认收入的问题。

四、审计建议

重点审核纳税人的相关账簿,核查其“主营业务收入”、存货类账户,对收入总额进行审计。

参考文献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编 《税收征管审计指南》

主管单位:审计署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协办单位: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审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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