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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蚌埠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2015年第4号)

来源:    时间:2017-09-29    点击量:


  2014 年度蚌埠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 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市规划局、卫生局、安监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 4 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

  2015 年 8月 26日 ,市审计局局长王莉敏受市政府委托,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作了《 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获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14 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及各部门紧紧围绕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目标,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圆满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实现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市财政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改革,推动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地保障了行政运行、民生、公共服务和重点支出的需要,圆满完成预算目标任务,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审计也发现,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

  市路灯所、市城建档案馆、市残联未将公房出租收入合计 14.7 万元编入单位 2014 年收入预算,且市残联将其中的房租收入 1.2 万元进入单位往来资金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蚌埠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共计 340 万元,未编入 2014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部分专项资金因项目终止实施未按规定缴入国库

  延伸审计发现,市环保局将因项目终止实施而收回的环保专项资金 803.8 万元存放单位往来资金户,未按规定缴入国库。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对市规划局、卫生局、安监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 4 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随着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规范化水平有所提高, 4 个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总额比上年减少 20.4 万元,平均下降 30.2% 。本次审计发现的主要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的问题 , 但仍需加以重视并严格整改。

  一、市规划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市规划局在设计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同约定事项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将设计费 136 万元转入市规划设计院,并提前支付市规划设计院设计费 72 万元(按照合同规定应于 2017 年 10 月三年跟踪服务期完成后支付),上述两项设计费合计 208 万元,市规划局账面上均列作支出。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市规划局当年项目预算 2,630.5 万元,当年实际支出 1,638.5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62.3% ;

  (三) 市规划局往来账款核算不规范且未及时清理、处理,与下属单位市规划设计院往来账余额相差 12.1 万元。

  二、市卫生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不及时。市卫生局部分项目未实施,年末将项目资金 110.5 万元拨付下属单位,账面列作支出,而所属单位至 2015 年 4 月底仍未支出。延伸审计市卫生局下属单位发现, 2013 年中央财政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 55.5 万元、 2014 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公共卫生服务资金 10 万元,截至本次审计时,项目资金尚未使用。

  (二)资产管理需加强。市卫生局门面房租金 9.1 万元未按期收取。

  (三)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市卫生局收到中央和省财政重大公共卫生资金 291 万元未计收入,收支均在往来科目中反映。

  (四) 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市卫生局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 , 部分往来款项挂账长达 10 年以上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规定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违反规定在下属单位列支 19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局机关经费支出。

  (二) 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财政拨入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建设项目资金 48 万元在往来账中列收列支,未按规定纳入单位收支核算

  四、 市安监局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市安监局 2002-2003 年期间无依据收取相关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金 21.7 万元,资金已使用,长期挂往来账,未作账务调整。

  (二)会计基础工作和资产管理需加强。市安监局会计基础工作较薄弱,部分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会计事项处理不恰当;市规划局账面反映桑塔纳轿车 1 辆,原值 19 万元, 2013 年 4 月经批准报废,未作账务处理,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

  一、 2013 至 2014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

  重点调查市、县(区)财政、环保、住建委等部门资金来源、拨付、项目管理等情况,并抽查核实 50 多家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级政府及财政、环保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政策,积极开展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完成了省环保厅下达的 2014 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环保项目申报程序规范,专项资金分配投入比较及时、完整,资金使用总体真实、有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部分环保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缓慢 , 影响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1. 省财政安排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资金 1,278.8 万元, 2014 年 6 月已下拨三县和禹会区,截至 2015 年 3 月底,各县区支出合计 457.3 万元,仅占到位资金的 35.76% 。其中:五河县到位资金 306 万元,尚未使用。

  2. 省财政下拨的 2013 年度第二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基建投资 1890 万元,截至 2014 年底,承建单位市城开公司用于项目工程勘测、招标代理等费用支出 39 万元,仅占到位资金 2% 。

  3.2014 年 10 月,省财政下拨我市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补助资金 1165 万元,至本次审计调查时,资金尚未使用。

  (二) 市环保部门未能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安排项目, 2013 年省财政安排的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 783.2 万元未分配使用。

  (三) 市环保局违规使用省财政安排的涡河流域跨界污染应急处置环保专项资金 28.9 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含市环保监察支队 8.2 万) ; 市环保监察支队违规使用市级财政安排的大气污染防治环保专项资金 46.7 万元,用于发放政府目标考核奖。

  (四)部分已上报备案的环保项目出现停建、缓建、改建等问题,涉及 4 个项目。

  二、 2013至 2014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市住宅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下称“市维修中心”)管理的商品住宅和少量房改房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分局(下称“市直房管分局”)管理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市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蚌房集团”)管理的已出售政府直管公房所涉及的专项维修资金(单位缴存部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住宅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比较规范,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因利息收入未及时入账等原因,少计住宅维修资金增值收益 183.3 万元,其中:市维修中心少计 36.7 万元,市直房管分局少计 41.7 万元,蚌房集团少计 105 万元。

  (二)市维修中心在徽商银行定期存款,本息合计 1148.6 万元,未按规定纳入财政管理。

  (三)抽查市维修中心资金使用档案发现,个别维修项目缺少资金使用申请表、预算书、决算书,资金使用程序需进一步规范。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调查了市、区残联 2013 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筹集、使用及管理情况,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入户走访。审计结果表明,残保金管理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资金使用能够坚持讲究实效的原则,支出基本合法合规,使用取得一定效果,在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改善残疾人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调查发现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标准足额征缴残保金、征缴覆盖面较低。调查地税部门负责代征的 1021 户企业 2013 年度缴纳残保金情况,合计少缴 2,831.5 万元;当年税务登记企业 20398 户,实际申报缴纳单位 4710 户,征缴面为 23.1% 。

  (二) 各区残联残保金与经费混存混用,挤占挪用残保金 65.1 万元。其中:禹会区 37.6 万元、蚌山区 25.5 万元、龙子湖区 2.1 万元。

  (三)部分专项资金扶助对象资质审核不严格,有 58 名不符合条件残疾人享受了“万人就业扶持工程”项目资助。

  四、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本次重点调查了市辖 4 区和 2 个开发区管委会 2013 年度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延伸调查了部分乡镇和街道的社会抚养费代征机构,调查走访了部分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和享受利益导向资金的家庭。 2013 年度市辖各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合计 4,973.2 万元,支出合计 3,266.9 万元。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大庆社区等 9 个社区及禹会区计生委将代征的社会抚养费存放在个人存折或保险柜内,资金滞留时间较长,没有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融 247.8 万元。

  (二)淮上区、高新区、经开区财政部门未及时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的社会抚养费缴入国库,涉及金额 469.3 万元;龙子湖区李楼乡、经开区所属 4 个街道(行政中心)将代征的社会抚养费滞留在过渡户,未及时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 314.9 万元。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 2013 年度违规生育 2868 例,应征金额 1.6 亿元,当年实际征收 1714 例,征收金额 2,139 万元,占应征金额的比例为 13.4% ,且各区征收标准不统一。

  本次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另行单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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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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