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
欢迎您: 退出
浏览人数/浏览次数:/
当前位置:首页 > 相关资料 > 报告公告库 > 矿产资源

淮南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3号“关于2011年我市城市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_淮南市审计局

来源:    时间:2017-09-29    点击量:
  2011年我市城市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淮南市审计局于2012年3月至4月份对我市2011年度城市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项目的重要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调查。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城市旧小区整治工程是2011年我市实施42项民生工程中的一项市级民生工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2011年市政府决定,集中对全市部分旧小区实施整治。整治工程的责任主体是各区政府,实施单位是各区房地产管理局,计划范围涉及16个旧小区(其中:田家庵区9个,谢家集区1个,八公山区2个,潘集区1个,毛集实验区3个), 受益7601户, 受益面积55.04万平方米(其中田家庵区受益6731户, 受益面积45.34万平方米)。整治工程计划自2011年6月起实施, 2012年2月完工;总投资1492.8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1244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6:4比例承担。到审计调查时止,整治工程除田家庵区外,各区都已按期完成了整治任务, 全市已完工9个,占计划数的56.25%,惠及870户,受益面积9.7万平方米,分别占计划数的11.45%和17.62%;完成投资额710.14万元(工程进度),占计划投资的57.08%。目前已完工项目正在组织验收和决算工作。

  (二)资金收支情况。截止今年3月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共收到市财政整治专项资金拨款3100万元,下拨各区225万元,调整使用359万元(用于西城嘉园区外配套),结余2516万元,各区共收到整治资金下拨款249万元(含区配套24万元),支付进度款185.70万元,结余63.30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整治效果较好。从已完成了整治任务的各区看,整治工程初步解决了旧小区影响居民生活的下水不通、路灯不亮、道路破损、供电设施和绿化及健身器械不完善的问题,基本实现了整治目标,获得了广大住户的广泛好评。 二是多数区整治工作扎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把此项工作作为目标任务考核;各区成立专门机构,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管理基本规范。项目实施包括立项、招标、施工、监理等,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程和相关规定进行;整治资金由各区财政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按规定程序拨付比较及时。

  但是,整治工作仍存在个别区未完成整治任务、市财政整治资金安排与实际规模差距过大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田家庵区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市旧小区整治实施方案中安排该区需整治9个小区(其中7个综合整治,2个零星整治),占全市总数的56.25%;投资额577万元,占全市总投资额46.38%。到审计调查时止,该区9个小区的整治,累计进度只完成了78万元,占任务投资额13.51%,仅有2个零星整治任务小区完成;7个综合整治任务小区,有6个擅自降低了标准,由综合整治变更为零星整治,只有1个小区(舜耕园物质小区)按方案实施,但也没有完成全部工程量(全部工程量为80万元,实际工程进度为50万元,占全部工程量62.5%),严重影响了全市整治工作的全面完成。其主要原因是整治工程实施单位区房地产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更换,造成整治工作脱节等。鉴于田家庵区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建议由市目标考核办、市民生办、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问责并责成田家庵区政府按《2011年淮南市旧小区整治实施方案》(淮府办[2011]71号)的规定完成整治任务。

  (二)整治规模压缩, 导致整治资金当年结转和结余资金2616万元(结转资金916万元,结余资金1700万元),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2011年全市旧小区整治原计划是30个,整治规模为5166万元, 市级财政应承担60%的整治资金为3100万元,市财政当年已做出预算安排,并全部到位,后由于东华实业集团申报的13个项目,其主管单位淮南矿业集团不愿承担40%的配套资金,主动放弃以及各区也不愿过多投入等原因, 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地产管理局)对整治方案进行了调整, 经市政府同意调整后确定的旧小区整治数为16个,数量减少了近一半,标准也有所降低, 整治规模大幅降低到1492.80万元,仅有原方案的28.89%,至此,市级财政只需相应承担整治资金1000万元(含100万元决算预留),比原整治方案规模少了2100万元;尽管市房地产管理局经财政同意并报市政府领导批准,调整使用了400万元用于西城嘉园区外配套,当年结余资金仍然多达1700万元,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目前,市房地产管理局已按规定报经市财政批准将结余资金1700万元结转至2012年度,专项用于旧小区整治和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区级配套资金没有到位。按整治方案,各区应安排40%的配套资金597万元。经审计, 仅有八公山区配套了24万元,其他4个区当年未安排区级配套资金。各相关区政府应当按《2011年淮南市旧小区整治实施方案》中区级财政承担40%整治资金的规定足额落实配套资金,以利于及时、规范地组织好项目验收和决算等收尾工作。

  (四)旧小区整治的配套法规政策不够健全,对整治工作的推进产生了不利影响。目前,我市旧小区整治尚未出台与整治方案相配套的有关法规政策,缺乏有效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加上以往整治工作的惯性思维影响,多数整治实施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没有将旧小区整治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化、常态化的工作来抓, 使整治工作难以推进;加之后期管护跟不上等问题,势必造成整治工作“前治后乱”问题的发生。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提高认识,不折不扣的完成旧小区整治任务。旧小区整治是市政府改善民生、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应当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田家庵区政府应当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市旧小区整治方案抓紧实施,切实地把政府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整治工作不折不扣的做好做实。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市房地产管理局应当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0]7号)的规定,对其承担的民生项目进行合理地调整安排,以减少结转资金、消化结余资金,充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建章立制,规范旧小区整治工作。旧小区整治是提升城市整体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我市旧小区整治工作才刚刚起步, 在城区,有不少上世纪七、八、九十年代建的老旧房屋尚未得到整治,与实现整体目标相比,任务仍相当艰巨。建议我市借鉴合肥等旧小区整治起步早的城市经验,制订出包括旧小区定义、资金筹措、整治方案及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等内容的法规政策;近期先要对我市旧小区做一个摸底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旧小区状况,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本着量力而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制订出一个切实可行的长远具体的整治计划;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把已经整治的旧小区的后续管理工作让位于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 ,并加强监督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前治后乱”问题的发生。

  (四)多措并举,做好整治资金的筹措工作。整治最大的瓶颈是资金,整治经费动辄数千万元,整治经费的筹措问题,如果全部由政府或部门承担,财政将难以承受,如果全部由企业承担,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因此,可以先立足于小区找资金,尽最大可能、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小区闲置土地或简陋房屋进行二次开发,在不要政府和企业投入、不影响规划的情况下,实现资金平衡。无法平衡的缺口部分,再由房屋产权人、原房屋产权单位、房屋建设单位、政府按一定比例进行合理分摊。这样,用3到5年的时间,通过旧小区整治,提升我市城市的整体形象,为打造“五彩淮南”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市房地产管理局非常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拿出了整改措施,一是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督促田家庵区政府加快旧小区的整治工作进度,尽力完成市政府规定的任务。督促各区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到位;二是着手制订十二五规划并完善制度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旧小区的整治工作。目前,整改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中。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