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淮南市审计局组织对2005年度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对市财政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净化污水管理处、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淮南首创水务公司、市西城水务公司筹备处的审计和调查,基本摸清了2005年度我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 根据市政府(2005)52号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征收污水处理费3123万元。2005年我市污水处理费应征数为3520万元,实际征收3123万元(含收回以前年度欠费179万元),征收率为88%。其中:淮南首创水务公司应代征数为1974万元,实际代征1722万元(含收回以前年度欠费89万元);市西城水务公司筹备处应代征数为1546万元,实际代征1427万元(含收回淮南矿业集团2004年欠费90万元)。
(二)财政拨付污水处理费1546.6万元。2005年度两个代征单位累计上缴市财政代征污水处理费2366万元,其中:淮南首创水务公司上缴1566万元,市西城水务公司筹备处上缴800万元。市财政累计拨付1546.6万元,其中:拨付市净化污水管理处用于东部污水管网建设100万元;拨付淮南首创水务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2005年污水处理服务费1431.4万元;拨付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15.2万元。2005年底市财政污水处理费余额为980万元,代征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污水处理费帐面余额为978万元,两项合计截至2005年底我市污水处理费可用资金为1958万元。
(三)第一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经审计调查,2005年第一污水处理厂交由淮南首创水务公司后,全年运行365天,累计处理污水2089万立方米,日均处理量在5.7万立方米。2006年1-5月,累计运行151天,处理污水1128万立方米,日均处理量上升到7.47万立方米。处理后的水质除第一污水处理厂每日检测外,还由市净化污水管理处委托市环保局环境检测站每月进行3次抽查,从一年多的监测报表来看,处理后的污水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污水处理费征管部门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大了征收力度,使以前年度一直困扰着污水处理费征收严重不到位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一是市公用事业局成立了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建立了污水处理收费工作的调度制度,每两个月调度一次,并对污水处理费建立健全了台帐及报表的管理;二是对征收范围逐步扩大,原矿业集团所属的西部3个自备水厂划给市公用事业局后,西部地区污水处理费于2005年1月全面开征;三是征收率大大提高,2003年以前实际征收到位率只有38%,而目前已达到85%以上;四是征收金额逐年提高,2003年以前每年征收只有500万元左右,2003年征收680万元,2004年征收1350万元,2005年征收3123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污水处理费上缴财政不及时。按照《淮南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第九条"城市污水处理费按月征收,代收单位收取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必须按月上交到财政专户"规定,淮南首创水务公司和市西城水务公司筹备处应当将按月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于次月及时上缴市财政,但两家代征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已经征收上来的污水处理费不能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的情况,截至2005年底,淮南首创水务公司有167万元,西城水务公司筹备处有811万元,合计978万元征收上来的污水处理费没有及时上缴财政。
(二)自备水源仍然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经对市水利局审计调查,我市采用地表水审批许可取水量为110818万吨,其中:平圩电厂55000万吨、洛河电厂3000万吨、田家庵电厂33400万吨、首创水务5500万吨、西城水务5200万吨、淮化集团4158万吨、矿业集团电力公司4560万吨。以上用水大户,只有首创水务和西城水务是公用事业用水,其他全部为自备水,自备水中工业用水占绝大部分,田家庵电厂和洛河电厂有少量职工生活用水,淮化集团除供应职工生活用水外,还对化三建、淮南二中等单位转供生活用水。通过对淮化集团的审计调查,该集团每年自备自备生活用水取水量约800多万吨,由于漏失较大,特别是厂区周围被淮化集团占地村庄私接水管较多,每年用于职工生活用水和转供泉化地区有关单位的生活用水不到300万吨。因淮化集团、田家庵电厂、洛河电厂供应的生活用水一直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造成每年约有200多万元的污水处理费流失。
(三)地下水开采缺乏有效监督,影响了供水企业的售水量和污水处理费的费源。按政策规定,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内,禁止新建地下水取水井用于餐饮、浴池、洗车等服务业和小区、单位集中供水等。由于自来水的价格越来越高,用水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有的采用自备水,有的开采地下水,使我市供水企业售水量不断下降,用水结构趋于不合理。据初步调查,我市田家庵、大通、谢家集、八公山四个区现有一定取水量的水井约150个,取水量约500万吨,其中经水利部门办证的28个(井深超过50米的20个),以上用水全部没缴污水处理费,造成每年污水处理费流失约300万元。
(四)以前年度的污水处理费欠费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经审计,截至2005年12月31日,原市供水有限公司代征范围的污水处理费交纳单位累计欠费达4792万元,其中:1.因企业破产倒闭、合并改制或企业名存实亡等无法收回的欠费户数有56户以上,金额达2213万元; 2. 因总表到分表之间的供水管道年久失修,漏失率高,使得总表大于分表,差额部分的污水处理费无法落实到户,造成污水处理费欠费523万元;3.矿业集团转供水部分欠费1003万元。2004年以前,淮南矿业集团东部地区的生产、生活用水由市供水公司转供给矿业集团公用事业公司,其污水处理费也由市供水公司负责代征,但由于淮南矿业集团公用事业公司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水价也没有包含污水处理费,所以自1993年3月至2002年底,累计欠污水处理费912万元,其他单位欠费88万元。目前,淮南矿业集团自备水已于2004年7月全部移交给市西城水务公司筹备处,这部分欠费因存在一定的历史遗留原因难以收回。4.因征收力度不足、宣传不够、以及部分行政事业性单位缴费意识淡薄,欠费1053万元。
(五)征收管理上还存在不足。一是污水处理费的征、缴情况缺少强有力的日常监督。从审计情况来看,对污水处理费代征单位的征收和上缴污水处理费情况的日常监督工作缺乏力度,欠缴情况较重,因此,有关单位必须加强对代征单位的日常监督工作。二是缺乏有效的征收激励机制,影响代征单位的征收积极性。目前,我市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由供水企业代征,而付给代征单位的手续费难以满足代征费用支出的需要,不利于调动代征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影响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和征收率。三是代征单位的收费核算技术手段较落后,不能真实反映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情况。由于供水企业的特殊性,用户存在多、散情况,因此,采用信息化方式进行收费管理显得非常必要,但从审计情况来看,淮南首创水务公司的收费系统虽然实行了计算机管理,但设备陈旧、软件功能不全,而西城水务公司筹备处至今还没有计算机收费系统。这给有关部门的对污水处理费的征、缴、管等日常监督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无法真实的反映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情况。
三、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及时上缴污水处理费。代征单位应按照《淮南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的规定,按月及时、足额地将征收上来的污水处理费上缴财政专户,不得滞留、挤占财政性资金。市公用事业局应进一步加强对代征单位污水处理费征、缴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同时要加大对欠费单位的执法力度。
(二)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鉴于东部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行存在较大资金缺口、西部污水处理厂建设也需要一定资金、地下水开采较为严重并影响到供水企业售水量的下降、自备生活用水一直未开征污水处理费、淮化集团转供水较为复杂等情况,建议市政府成立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尽快对自备生活用水和地下水开征污水处理费;二是对地下水开采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整顿,按政策规定该关闭的要限期关闭,继续使用的要登记审批并征收污水处理费;三是三是妥善处理淮化集团的转供水问题。由于淮化集团及其转供水的化三建、淮南二中等单位均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之内,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应尽快将淮化集团的转供水移交给首创水务。对化三建、淮南二中等单位的转供水可结合我市"西水东调"工程的完工,尽快移交到首创水务,淮化集团职工生活用水可逐步移交给首创水务,淮化集团附近村庄的生活用水,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尽快完善其供水管网的建设,及早让村民吃上卫生质量较好的饮用水。
对企业自备生活用水和城区地下水的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由财政部门负责,可以自行征收也可以委托给有关单位征收。
(三)市公用事业局应组织市净化污水管理处、市供水有限公司等单位,将2005年前的污水处理费欠费情况进行清理,对那些因企业破产倒闭、合并改制或企业名存实亡以及因总表和分表造成的差额等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欠费,应专报市政府和财政部门申请坏帐核销,降低污水处理费的欠费数额。
(四)建议市公用事业局组织代征单位拟定方案申请市财政从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中拿出少量资金,及早促使代征单位使用相应的征收管理软件,完善污水处理费的计算机化管理。
(五)鉴于我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实行满负荷运行尚有一定的资金缺口和国家政策要求2006年底前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费要调整到每吨至少0.8元的情况,建议我市有关部门要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调整积极行动,做好宣传,使全市人民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