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本级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
——2010年8月18日在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刘战平
代理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创新审计理念,提升审计能力,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规范预算管理,规避政府债务风险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完整性及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增强宏观调控力度,加快安徽科学发展服务。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同心协力,克难奋进,在应对金融危机大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逆势而上,全省经济总量首次迈上万亿元台阶,财政收支等多项经济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审计结果表明,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目标任务。省级财政收入136.9亿元,完成预算的121.3%,支出46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比上年增长40.2%,结转下年26.8亿元。
(一)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财政综合实力。全省实现财政收入1551.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实现863.9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629.3亿元,占收入总量的72.8%。收入结构更趋合理,财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二)注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资源整体配置效率。2009年,全省财政支出2141.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1.3%,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支出、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达835.5亿元,比上年增长28.3%。全力保障28项民生工程实施,全年投入254亿元,比上年增加77.6亿元,惠及6000多万城乡居民。
(三)积极落实保增长政策,力促经济回升向好。加大投资力度,全年争取中央新增投资144亿元,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7亿元;出台减轻企业负担措施,全年减免缓税费312亿元;大力推进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工作,家电下乡销量居全国前列,200多万农户受益。
(四)加大自主创新投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年安排6亿元资金,专项支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安排1.7亿元,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增强自主品牌竞争力;投入33.8亿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进一步扩大了审计覆盖面,重点审计了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司法厅、省水利厅等10个部门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同时组织开展了对省直20个部门政府性资产管理、全省县以上政府性债务、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专项审计调查。
一、省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09年,省级财税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税政策,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的变化,加强财税管理,努力推进财税机制创新,全省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较好地保障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但审计中也发现省级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省财政厅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省财政厅在省级预算编制、执行和特设专户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以下需要改进的问题:
1.本级预算编报到位率比上年下降。2009年,省级可用财力安排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7.7亿元,其中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22亿元,占68.6%,占比比上年下降9.6个百分点;非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5.7亿元,占31.4%,比上年增加26.8亿元,占比比上年增加9.6个百分点。
2.因受金融危机影响,未编制200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仅在当年11月份下达了200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此外,2007年度实现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953万元至2009年才入库。
3.基金结转率偏高。200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结转15.8亿元,结转率为60%,结转较大的基金有: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7.8亿元,彩票公益金2.6亿元,地方水利基金2.7亿元等。
4.中小外贸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2009年,中央及省级安排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7104万元,至2010年4月仅安排支出1213.9万元。
5.部分专项资金预算级次调整程序不规范。如2009年,省水利厅从补助市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民办公助补助”经费中调整100万元至本级使用。省消防总队年初预算中安排补助县(区)级消防装备建设经费1500万元,该经费预算级次后经调整为省本级。
6.预算收支进度不均衡。2009年11、12月份,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入库44亿,占全年入库的32%;12月份,省级一般预算支出数103亿元,占全年支出的22.2%,其中仅12月31日当天支出达46.2亿元。
7.存在“以拨作支”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12月份,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国库部门统管的特设专户13.9亿元,至12月31日未实际支出。
8.特设专户资金结存数额较大,部分资金形成结余。截至2009年底,由财政国库管理部门统管的56个特设专户结存资金127.9亿元,比上年增加30.8亿元。其中资金长期闲置的专户8个,涉及金额8.9亿元。
9.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行为不规范。截至2009年底,政府采购专户资金余额15.5亿元,其中预算内资金15亿元。大量预算内采购资金通过财政专户,而没有通过国库直接支付供应商,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指导思想不一致。
10.截至2009年底,省财政预算外专户暂存款余额8558.3万元、暂付款余额33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
11.“金财工程”专户省本级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09年,省财政厅将金财工程建设资金7962万元拨入“金财工程”专户,当年通过该专户补助有关市县财政局2888.3万元,支付本级采购服务器等费用1647.3万元。本级收支未纳入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管理。截至2009年底,该专户资金余额1.6亿元。
12.第四届中部博览会结束后,部分资产管理不严格。组委会购置的办公设备没有办理正式移交手续,一些单位和机构在办理领用时手续不够严格,类似“打白条”,有的收条上甚至没有单位公章,仅有个人签名。所购置资产的数量与接收资产的数量不一致,部分资产去向不明。如资料表明,组委会共购置了46台电脑,但收条反映仅接收了38台;共购置了22台传真机,收条仅反映收到了14台。
(二)省地税局组织省级税收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省地税直属局在税收收入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2009年,省地税直属局应征未征企业所得税4.7亿元、营业税6201.4万元。
2.2009年,省地税直属局违规审批减免税,涉及金额5838.4万元。
3.省地税直属局未能在有效的工作日内办理纳税人税收减免申请。
4.省级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存在缺陷,可能导致部分纳税人的信息得不到及时的更新。
5.269户纳税人未能按时申报企业所得税,158户纳税人未能按期申报营业税。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今年被审计的单位和部门依法理财意识有所增强,财政管理水平有所提高,预算编制、执行质量有所改善,资金使用综合效益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资金保障能力得到增强。但审计中仍发现一些单位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部分二级单位的管理还比较薄弱,需要引起关注。
此次共审计10个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并延伸审计了47个所属单位。本次审计资金总额26.2亿元,查出问题资金4.8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18.3%。其中,违规资金1.3亿元(本级9187.6万元,所属单位3405.1万元),占27.1%,管理不规范资金3.5亿元(本级2.6亿元,所属单位8907.6万元),占72.9%。审计决定处理处罚1.3亿元,其中应上缴财政2938.3万元,应归还原资金渠道5419.3万元,应调账处理5118.9万元。
此次审计,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门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一些单位未经批准动用结余资金安排支出。截至2009年底,所审计的10个部门结余资金6.5亿元,其中本级结余2.3亿元。本级结余金额较大的部门有:省经信委6356.4万元,省出版局4750.8万元。省科技厅、省外办等历年结余资金未作预算安排。一些部门未经财政批准,动用结余资金安排支出,涉及金额2000.6万元。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动用1300万元,建设“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大楼”。省测绘局动用306.5万元、省水利厅动用281.3万元弥补机关办公经费。
(二)一些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预算执行不严格,存在超预算支出现象。省测绘局上级补助收入3391.4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房屋出租收入当年实际收到151.4万元,但年初预算仅编入57.1万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预算补助省药物所、局机关服务中心等下属单位247.1万元。省外事办“外事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93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省水利厅会议费支出超预算82.2万元。省司法厅交通费支出超预算23.8万元。
(三)收支核算不够真实,涉及金额2720.1万元。
1.部分收入未纳入单位统一核算,存在账外账现象。如2005年11月至2010年4月期间,省经信委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工会委员会”账户收入总额884.1万元,支出总额755.9万元,大部分用于服务中心职工福利、机关食堂费用和礼品等。其所属单位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将32.6万元业务收入余款全部发给本单位职工,收支均未在单位法定账簿核算。省出版局369.4万元(出版集团划拨资金余款)未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2.少计收入961.8万元,少列、多列支出462.6万元。有3个部门存在收入挂往来账,未计作单位收入的现象。如省总工会未将各市上缴工会经费853.8万元列作收入。省测绘局第二测绘院未将合肥市国土局转入的土地调查款100万元计入事业收入。省国资委以前年度发放阳光工资等132.6万元在往来账中反映,未予列支。省水利厅列支“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经费310万元,至2009年底,资金仍滞留在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管理局账户,未实际支出。
(四)违规收费和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涉及金额6341.3万元。8家单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如省司法厅及所属单位违规收费310.1万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费102.6万元。省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省徽商职业学院、省警官职业学院等3所高校按原价收取、按折扣价支付的学生教材、服装费等代收代支差价款377.2万元未及时清退。6家单位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如省经信委机关服务中心、省墙改办房租和资产处置收入等2592万元未上缴省财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学资格考试报名费、原办公楼拆迁补偿款等非税收入2254.7万元未上缴省财政,并从中坐支1552.5万元。省司法厅机关及省警官职业学院未上缴司法考试考务费、房租、拆迁补偿款等收入620.5万元。省水利厅未按规定建立非税收入票据购领、使用、缴销等制度,存在管理漏洞。
(五)套取、挪用、滞留资金,涉及金额1381.9万元。2008年8、9月间,省经信委机关服务中心及其控股的安徽经隆发展有限公司套取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款491.1万元,并以投资款、分红款等名义将资金转入经隆公司、委机关服务中心,以及省经工建筑总公司、省工业供销公司等单位;省经信委机关服务中心滞留挪用国债项目资金104.3万元。2008年8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稽查信息移动查询设备专项结余款210万元拨入所属单位省药检所,以弥补其经费不足。还有一些单位扩大项目支出范围。如省总工会从“送温暖”专项中列支“表彰各市示范基地和创业带头人”经费100万元。省外事办在外事业务费中列支聘用人员及驾驶员工资、奖励等60万元。省水利厅将在抗旱经费中安排慰问部队的21.4万元滞留在厅机关财务,其所属水利规划办公室、水利引用外资办公室和水利志编辑室分别在业务费中列支职工工资福利等支出54.9万元、12.3万元和7万元。
(六)违规发放津补贴962.9万元。2009年,省经信委机关发放在职人员医疗铺底资金22.1万元,其所属省墙改办无依据发放各类津贴、奖金等37.5万元。省警官职业学院未经批准发放职工津贴、“三优奖”等共计903.3万元。
(七)一些单位债权债务关系长期不清理。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底,10个部门应收账款余额8036.7万元,应付账款余额4219.9万元。其中一些债权债务关系长期不清理,部分资产存在流失隐患。如省测绘局账龄超过17年的应付款项占其余额的37.8%,账龄超过10年的应收款项占其余额的98.5%。省国资委账龄超过3年的暂付款261.2万元,占其余额的73.4%。省外办账龄超过3年的暂付款60.8万元,其所属的省外事服务中心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款86.5万元。省总工会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期末余额414.6万元,其中已撤销单位挂账金额达105万元。省总工会干校账龄超过10年的往来款挂账143.1万元,占56.7%。省工人半汤温泉疗养院账龄超过10年的应收账款24.6万元。
(八)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在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有4个部门决算(草案)反映的收入、支出、结余不够准确,涉及金额2371.8万元。我们已要求被审单位商省财政厅在批复2009年度决算草案前进行纠正调整。
此外,本次审计的十个部门本级购车经费、招待费、会议费和出国(境)费等四项费用比上年下降5.2%。
三、省直20个部门(本级)部分政府性资产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为摸清家底,规范管理,省审计厅组织对省教育厅等20个部门的房屋、土地、车辆等三类资产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此次审计调查涉及房屋建筑面积65.9万m2,土地使用面积2088亩,车辆620台。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1.账实不符。有9个部门计21.2万m2房产未入账,占房产总量的32%。如省经信委有4.8万m2房屋未入账。还有一些部门部分车辆未入账或销账。
2.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不齐全。20个部门中,有14个部门计29.7万 m2房产未办房屋和土地权证,占全部房产总量的45%。如省体育局17.8万 m2房屋、场馆等建筑物未办房产证,占其资产总量的98%。省工商局1.7万 m2商办用房未办房产证,占其资产总量的82%。省外办办公区占有土地面积至今不明。
3.权属关系不明晰。根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省政府办公厅曾要求,省直各部门的房产及土地权证均应登记在省管局名下。但审计调查发现,办理房产及土地权证的部门,均将本单位作为权利人登记。
(二)部分资产使用管理比较混乱。
1.资产出租未履行报批程序。有16个部门存在未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出租房产行为,出租面积达8.5万m2。如省民政厅自行将2006年新建办公楼的1—4层2984m2对外出租。省体育局自行将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中的4866m2房产长期出租给某餐饮公司经营餐饮,改变了资产的用途。
2.部分资产存在层层转租现象。如2006年,省民政厅将1946 m2办公用房以不到20元/m2月租价格(1-3层平均价)出租给某酒店,该酒店将其中的187m2以80元/ m2月租价格转租给第三方,第三方又将其中部分门面房再转租给第四方。2003年,省体育中心将体育用品展示中心8000m2房产以平均29元/m2月租价格整体出租给某投资公司,该公司承租后以数倍于原价进行了转租。
3.房屋出租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大多数出租房产租金确定随意,缺乏市场调查和评估环节。13个部门未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租人。
(三)房产出租收支管理不到位,财务核算不规范。
1.多数单位的租金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9年,16个出租房产的部门共收取租金3309万元,仅有858万元上缴省财政,占其租金收入的26%。
2.部分单位将房租收入转入所属单位核算,有的收支互抵。有9个部门将租金收入转入机关服务中心核算,涉及金额1174万元。省司法厅和省林业厅将房产出租给饭店经营,由其向本单位职工提供工作餐,租金收支账外互抵。
3.部分单位租金收入不能及时足额收取。一些单位财务部门对本单位房产出租情况掌握不清,出租收入收取不及时,记录不完整。
(四)车辆超编现象较为普遍。
20个部门车辆编制数为463台,实际620台,超编157台,其中17个部门存在超编现象。还有10个部门存在借用、占用所属单位车辆问题。
四、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上半年,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采取交叉审计方式,对省本级、17个市和105个县(市、区)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债务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方面。
1.改变贷款用途。截至2009年末,部分地方违规使用债务资金达28.2亿元。如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蚌埠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资金,向北京安鹏房地产公司发放信托贷款1亿元。池州九华山机场建设投资公司将机场建设项目贷款资金2.1亿元转借给池州城市经营投资公司,用于其他建设项目。
2.部分债务资金出现闲置沉淀。2009年,淮南市城投公司银行存款月平均余额19.7亿元,芜湖市建投公司银行存款月平均余额13.3亿元,滁州市城投公司年末资金余额11.3亿元。
3.一些债务项目管理不规范。一些建设项目存在审批手续不完备,前期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工作不完善,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现象。如淮北市计划投资7.2亿元的淮北市—合徐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投标。
4.少数机关、企事业单位违规向单位内部职工或公众集资,涉及金额11.5亿元,隐含金融风险。如和县城投公司按照年利率10%向县直单位和个人集资2.7亿元。
(二)各地融资平台公司经营管理方面。
截至2009年末,全省共有258家融资平台公司。其中:省级6家,市级57家,县级195家。
1.融资平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各地融资平台公司多为国有全资公司,公司董事长由政府任命,均是政府分管领导或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高级管理人员也多由公务员担任,政企不分。
2.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资本注册不符合国家规定。如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货币出资仅占注册资本的8.9%,未达到国家规定30%的比例。池州市国资委注入市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8000万元,在公司注册后即由原渠道退回。利辛县政府将学校、医院等十家公益性单位的净资产1.9亿元作为资本金注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担保行为不规范。一些融资平台公司对外担保审批不严格。如截至2009年底,六安市城投公司已为12家无关联企业提供担保,涉及担保金额1.9亿元。17个市均存在人大、政府为其融资平台提供信用担保的现象。
4.公司偿债能力不足。多数融资平台资产经营能力有限,收入主要依赖土地出让,受政策因素影响大。截至2009年末,全省17个市252家融资平台公司总资产报酬率3.2%,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2.6%,其中,资产负债率高于60%的有81家,占32.1%。还有95家当年出现亏损,占37.7%。
(三)债务风险方面。
1.政府债务规模增长过快。2009年,17个市政府性债务比上年平均增长96.2%。全省有47个地方本级政府性债务增长超过100%。其中,黄山屯溪区和利辛县分别增长960.8%和785.5%。
2.政府债务率偏高,存在风险。17个市平均债务率(债务额/综合财力)为93.5%。其中最高的三个为铜陵市、合肥市和安庆市,分别为144.3%、123.8%和123.2%;16个市、县、区本级政府债务率超过了150%,个别地方债务率高达410.2%。截至2009年末,17个市累计逾期债务134.5亿元。如,安庆市的逾期债务53.9亿元,其中市本级0.28亿元,所辖县(市、区)53.62亿元。
3.借债主体多元化。地方政府性债务主体不仅包括各级政府及其融资平台,还包括其所属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一些公益性单位,如学校、医院等。举债主体的多元化,增加了管理难度,不利于控制债务风险。
五、财政资金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全省17个市2009年度转移支付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4至5月,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十七个市对2009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结构和效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转移支付结构不尽合理。总体看,省财政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高出专项转移支付比重6个百分点,但一些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结构仍存在失衡现象。如合肥市专项转移支付占省对其全部转移支付资金的65.9%,蚌埠市专项转移支付比重高达83.5%。
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种类繁杂,资金分散。如省对滁州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10.1亿元,涉及150个支出项目;其中农林水事务农业技术推广284.2万元,涉及12个不同项目,除生猪标准化养殖工程建设资金170万元外,其余11个项目,平均资金10.4万元。
3.财权事权划分不清。由于各级政府事权没有明确的界定,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我省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不相匹配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如对十七个市级政府事权内公共产品的提供,中央及省级财政均有补助。
4.17个市转移支付资金未能完整编入年初预算,造成地方政府年初预算与预算执行结果差距较大。如2009年,六安市本级上级补助年初预算数仅编列1.7亿元,而实际当年上级各项补助达13.1亿元,年初预算和实际执行结果偏差过大。
5.一些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出现布局不合理、进展缓慢的现象,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如淮南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不合理,造成机构过剩和不足并存,影响了卫生服务功能的发挥。省补助宣城市欣美建材科技发展公司浴缸项目110万元,但项目至今未批量生产。
6.项目后续跟踪管理不到位。如淮南市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存在运营成本偏高,管理维护不到位和工程利用率不高等问题,由于缺乏跟踪问效制度,部分工程出现闲置。
(二)2009年度17个市地方税收成本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4至5月,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市审计机关,对省地税局所辖17个市地税局本级2009年度税收征收成本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超预算支出现象普遍。2009年,全省17个市地税局本级年初支出预算数为4.1亿元,支出决算数为7.2亿元,支出决算数为预算数的175%。
2.人员支出比重大,人均支出水平高。2009年,全省17个市地税局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为3.9亿元,占年度经费支出的55.1%,人均支出10.5万元,呈逐年上升态势。如2009年,六安市地税局用于个人收入方面的支出达1090.5万元,人均收入13.1万元。阜阳市、亳州市分别超标准发放年终奖22.6万元、22.3万元。
3.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等支出控制不严。如淮北市地税局会议费支出121.7万元,宿州市地税局会议费、培训费和招待费支出213万元,均存在手续不全、内容不清和管理不严的问题。
4.部门结余资金量大。截至2009年底,17个市本级累计经费结余6.7亿元,平均每个市局结余3947.8万元,最多的是合肥市地税局,结余资金达1.9亿。
5.办公用房超标现象普遍。截至2009年底,17个市地税局本级办公用房超标面积11.8万平方米,其中有11个市地税局超标较多。
对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决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有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得到纠正。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动态跟踪,并将各部门整改情况于年底前向省政府作专题报告,省政府将专题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要进一步推动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逐步构建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相互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并把所有政府性资金纳入预算执行考核范围,推动项目单位及时、均衡执行预算。要重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管,促进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要建立有效的预算调整控制机制,从严控制对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支出调整行为。要加强对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将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提高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
(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一是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有效解决财政“越位”和“缺位”问题。要集中财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要细化预算编制,对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对项目支出实行严格的评审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业务费项目的设置。要有效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按照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要求,规范部门公务行为和公务支出管理,从预算源头从严安排经常性支出。三是要加强财政资金和部门资产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统一采购等管理制度,减少资金滞留、挪用和损失浪费。要进一步规范部门资产管理,提高政府资产使用效益。四是要探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后评估方法与标准,建立财政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制度,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和高效运行。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一要理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由财政部门对地方债务实施统一归口管理,真实反映地方债务收支、偿还及余额,以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预算管理和规模控制。二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特别是融资平台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防范财政风险。三要建立债务信息和预警机制。要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数据库等信息系统,及时报告和公布相关信息,提高地方政府性债务透明度。要探索设立包括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为内容的政府债务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以进一步完善债务管理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一是按照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进一步明确省以下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二是在优化结构的基础上,整合和优化专项转移支付,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统筹省与市县分配关系,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切实帮助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三是财政资金使用应逐步转移到满足政府履行职能和社会公共需要上来,突出财政的公共性特征,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五)积极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民主政治进程。要建立省级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财政部门要主动公开经人大或常委会审议批准的政府总预算、总决算,积极推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各部门要创造条件,逐步公开经人大审议批准的部门预决算信息,促进政府预算的公开和透明。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