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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曝光市民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7-10-10    点击量:
  中国环境报记者 蒋朝晖 昆明报道为教育和引导全体市民保护生态环境,全力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争创国家生态市”等工作,云南省昆明市请省市各新闻媒体对市民容易出现的一些不文明和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昆明市已通过多种途径对曝光的内容进行了公示。

  据了解,昆明市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宣传倡导文明行为的同时,呼吁各新闻媒体对40多种不文明陋习进行曝光。曝光内容分为不文明行为、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等五大类。

  将被曝光的违法排污行为包括: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关于排污标准、排污方式等规定,向外环境(包括大气、水体和土壤)排放废渣、废水、废气、噪声等;违法排放或倾倒有毒有害或放射性、危险物质;医院、诊所、企业等违法处理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企业、餐馆、酒店等没有处理污染设施直接排污,或有设施但未达标排放;违反城区禁止燃煤的有关规定,使用燃煤,排放废气、烟尘等。

  将被曝光的破坏生态面的行为包括:使用高污染燃料;随意焚烧有机化合物;乱砍滥伐森林树木,破坏绿地植被;违规开山采石、采沙、取土;私挖乱采矿产资源;在河道、湖泊、水库区域乱堆乱放污染物;毁林毁绿、占山夺地建房建墓地等;违规开采地下水;违规使用农药、杀虫剂等化学药品。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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