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
欢迎您: 退出
浏览人数/浏览次数:/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数据 > 行政执法案件 > 矿产资源

省国土资源厅制定挂牌督办办法切实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时间:2017-09-30    点击量: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广东省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管,有效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挂牌督办是指省国土资源厅对重大、典型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提出明确要求,公开督促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限期办理,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的行政措施。

  《办法》主要适用于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给国家、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造成耕地大量破坏,或者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久查不决、屡查屡犯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的土地违法案件原则上涉及土地总面积在100亩以上或者涉及耕地面积50亩以上,挂牌督办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原则上涉及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金额在30万元以上。

  《办法》规定,省国土资源厅可以根据案件查处情况,督促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采取系列措施办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必要时省国土资源厅派员进行现场督办:⑴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⑵责令限期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⑶责令履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定义务;⑷将违法违规行为人的违法违规情况记入国土资源信用记录;⑸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⑹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追究纪律责任建议;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还规定,挂牌督办期间,省国土资源厅根据案件和社会影响程度,可以要求相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有关的国土资源审批、登记事项;建议相关部门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有关的审批、登记等事项。

  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对挂牌督办的案件相互推诿、办理不力或者弄虚作假的,省国土资源厅将依照规定建议有关行政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附件:
话题关键词
关联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