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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连续发出特提明电,坚决打击煤矿违法行为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时间:2017-09-30    点击量:
  鉴于兴宁大兴煤矿特大透水事故的教训,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日前连续向梅州、韶关、清远等市国土资源局发出特提明电,要求立即贯彻省政府和省安监局关于全省煤矿立即进行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精神,坚决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

  省厅要求,各产煤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煤矿证照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三证一照”不齐全的煤矿,要逐一分析原因,逐一登记,并在停产整顿期间补齐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及违反相关法规的煤矿,坚决不发证,并予以关闭;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安监部门提出关闭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对由于无证照、违规开采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等原因应取缔关闭的煤矿,由地级以上市发布关闭矿井公告,并会同有关监管部门立即执行。同时,要严格审查煤炭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申请,不得放宽条件、降低标准或变通许可程序。申请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坚决不报、不批;对矿山安全生产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不得发放采矿许可证。

  特提明电要求,要切实加强煤矿的开采监管工作。对停产整顿期间违令生产、明停暗开的矿井,要依法追究矿主以及矿井所在地监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违法行政、违法开采行为,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对越权、失职、渎职及滥用职权行为,要从严查处;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不及时处理或不报告的,要依法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省厅还将组成督查组,对各产煤市煤矿停产整顿和打击违法生产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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