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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近期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

来源:国家林业局    时间:2017-10-09    点击量: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4月7日讯 2009年以来,我国部分省区连续发生多起较大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近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了火灾案件专项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河北省灵寿县南营乡“3.14”森林火灾、赞皇县许亭乡“3.16”森林火灾和内丘县侯家庄乡“3.18”森林火灾均系人为引发,3起火灾直接肇事者已被刑事拘留,26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免职、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党纪、政纪处分;四川省木里县“2.13”、“2.15”和盐源县“2.15”森林火灾均系村民违章用火、吸烟等引发,3起火灾的直接肇事者被刑事拘留,1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停职反省、解聘、书面检查并公开检讨等纪律处分,同时受到经济处罚;福建省依照有关法规,对今年一季度森林火灾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共刑事拘留83人,拘捕45人,处分相关责任人195名,其中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 26名,科级以下169 名。江西省已将吉水县阜田镇“2.12”森林火灾肇事者批捕,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处理相关责任人。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强调,春防已进入最为关键的时期,各地务必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吸取教训,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森林火灾相关责任人责任,及时曝光,以儆效尤。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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