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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专项行动

来源:国家林业局    时间:2017-10-09    点击量: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20日讯 近期以来,四川省部分重点林区连续发生森林火灾,引起了国务院、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切实贯彻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四川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专项行动,要求各地以市、州为单位自行组织,对年初以来延烧时间长、损失重、影响大的森林火灾案件,做到件件原因要查清,肇事者要处理,整改措施要落实,惩教效果要到位。省森防指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察,并对行动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实。各市、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林业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第二责任人,防火办主任为第三责任人,要协调地方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明确领导加入领导机构,派出精干警力全力参与,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限期查结;要坚持火案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肇事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惩教效果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四不原则”。

  三是公开案例,强化教育。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定期公布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进度和处理情况,特别是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在当地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造成的危害,引发森林火灾应负的法律责任,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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