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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砂管局与长航公安局研讨非法采砂入刑有关工作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时间:2017-10-10    点击量:
  本站讯 9月18日,长江委砂管局与长江航运公安局在黄冈市就非法采砂入刑有关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会议由长江委砂管局主持。

  2016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明确了非法采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完成了河道非法采砂入刑的立法。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司法解释》,长江委砂管局组织开展了“非法采砂价值认定及危害防洪安全鉴定”项目研究,目前已完成了调研报告初稿。座谈会上,有关单位就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调研报告提出了修改建议。项目组将根据座谈会意见,进一步理清工作脉络,直面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危害防洪安全鉴定等方面深入研究,为下一步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提供参考。

  自水利部、交通部建立两部合作机制以来,长江委与长江航务局在联手打击长江河道非法采砂方面成效卓著,《司法解释》出台后,两单位通力合作,积极推进了《司法解释》有效执行。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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