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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强拆侵占河道违法建筑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7-10-10    点击量:
  2016年1月6日,鹤庆县联合执法组对杨治刚、杨建忠两户侵占河道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恢复原状。

  杨治刚、杨建忠两户擅自将辛屯镇小龙河北汤乾段53米河段围入自家院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1月1日,鹤庆县水务局依法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杨治刚、杨建忠两户未履行相关职责。1月6日上午,县水务局对杨治刚、杨建忠两户作出依法恢复河道原状的决定。在县土地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组及辛屯镇人民政府的配合下,出动2台挖掘机,4辆运输车,经过4个小时的努力,恢复了河道原状,保护了行洪安全。(鹤庆县水务局 周文林)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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