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
欢迎您: 退出
浏览人数/浏览次数:/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数据 > 行政执法案件 > 土地资源 > 省级以下

寿光市“四招”发力严控违法占地

来源: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时间:2017-09-29    点击量:
  今年以来,寿光市从明确责任、停办业务、扣减经费、严格问责等四个方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的良好秩序。

  一是明确执法责任。市国土资源局对违法违规用地查处负总责。各镇(街区)政府是控制违法用地第一责任人,发挥对违法违规用地整改的主体作用,抓好日常巡查,牵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国土、公安、住建、供电等部门搞好配合,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对违法占地、乱搭乱建等建筑物依法强制拆除。

  二是停办审批业务。市国土资源局每个季度将违法违规用地汇总情况和整改意见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责成有关镇(街区)限期整改到位。在整改到位、验收合格之前,停办相关镇(街区)一切土地审批业务。

  三是扣减财政经费。对违法违规用地整改不力的镇(街区)扣减财政经费。年度内发生违法占用耕地 1 亩且未整改到位的,扣减财政经费 10 万元;发生违法占用基本农田 1 亩且未整改到位的,扣减财政经费 20 万元。

  四是严肃追究责任。对因执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辖区内累计发生违法占用农用地 10 亩以上或基本农田5亩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严格实施问责,由市纪委、监察局依法依纪给予镇(街区)分管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特别严重的,同时追究镇(街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寿光局 王恪)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附件:
话题关键词
关联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