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2月4日报道(记者 王胜男 通讯员 王岩)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尤其如此,能否有力、有序、有效地处置森林火灾,直接关系到国家生态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修订颁布了《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与原《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相比,从结构、体例到范围、要求都做出了重大调整。
为什么要做这些修订?贯彻落实新《预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各地如何结合实际修订好本级预案?针对这些问题,1月15日-16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务院办公厅应急办三处处长吕红频、清华大学教授董关鹏、武警森林指挥部副司令员魏凤桐和黑龙江省森防指专职副指挥李树铭,从不同角度对修订后的《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以解读。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
近段时间发生的澳大利亚森林大火牵动着全世界关注的目光,也再一次敲响了全球气候变化的警钟。回顾近5年,从俄罗斯到希腊,从美国到澳大利亚,伴随着高温、干旱和大风等极端天气事件增多,世界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发生频率也明显增加。
去年,我国东北地区森林火险条件较1987年“5·6”大火时期更为严峻,西南部分地区遭遇了连续3年的特大干旱。面对严峻形势,不得不做好随时应对突发大火的准备。《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修订颁布恰逢其时,不仅为应对突发森林火灾提供了总体的操作指南,更为各地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杜永胜介绍,目前,各省(区、市)都编制了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基层预案体系建设也初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一些地方现有的应急预案不成体系,缺少配合与衔接,应急力量不匹配,资源整合不到位;有的预案甚至缺少必要的内容,不能称为应急预案;一些地方预案还停留在文件层面上,在处置森林火灾的过程中根本用不上。“此次《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修订颁布,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各地、各单位要借这股东风,切实抓好本地区、本单位预案体系的完善工作,重点抓《预案》的落实,使之真正发挥实战指导作用。”杜永胜说。
从无到有,从有到优
应对森林火灾,我们也曾打过“无准备之仗”,留下了惨痛的教训。
1987年“5·6”大火,5处火场投入军民5.8万余人,连续扑救28天。火灾给林区造成资源和财产的巨大损失。事后总结经验教训时,指挥混乱、思想麻痹、扑火力量薄弱和装备落后等都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
吕红频介绍说,除了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事件也需要建立中央和地方各级应急机制,尤其是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后,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速。2005年,国务院正式颁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5个专项应急预案、80件部门预案。《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便是25个专项预案之一。
《预案》实施8年来,推动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生态安全和林区安宁作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我国森林防火事业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成立了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修订发布了《森林防火条例》,社会各界对森林火灾的关注程度与日俱增。原有的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逐渐显现出与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在实战应用层面,存在可操作性不强、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预案效能的发挥,对其进行全面修订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必然要求。
2009年5月,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及各有关单位配合,正式启动了《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历时近4年,其间数次整体修改,10余次座谈研究,数十次易稿,反复多次征求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最后,经由国务院领导同志审定通过。可以说,《预案》的修订工作凝聚了全国森林防火人的集体智慧,不仅是森林防火工作长期经验的总结,更体现出了党和国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标志着我国森林火灾应对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加快构建全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体系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发布后,地方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即将跟进修订,构建全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体系步伐提速。
怎样编制符合本地实际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杜永胜说,国家林业局层面的预案要体现全国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使命,体现对全国森林火灾处置的信息调度和指挥协调功能。省级预案既要体现在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中的主体功能,又要体现对基层工作的协调指导。市县级预案要重点体现主战单位任务和先期处置特点。同时,要建立健全预案评估和修订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组织修订,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满足实战需要。
“火怎么防、如何打,预案就怎么编,”吕红频说,“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各地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灵活编写内容,例如响应分级不一定非得是4个级别,也可以是3级、2级,关键是确保写进预案的内容一定是可以做到的。”
黑龙江省森防指专职副指挥李树铭在专题培训班上介绍了黑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与修订的7项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扑火人员、林区居民安全;二是要符合省情特点;三是摸清家底,立足现有可调度资源,做到预案指向明确,文中有物;四是坚持与时俱进,根据政策、法律、技术手段和社情等因素变化,适时进行修订;五是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调查研究,使预案得到社会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六是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七是坚持经济性原则,合理调配各类资源,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实现扑火效益最大化。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