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是当今最具有全球普遍意义和战略价值的议题,很高兴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中国审计署在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中国审计实践表明,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最高审计机关在推动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方面义不容辞。多年来,中国审计署坚持把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战略目标,多角度多领域地开展了相关审计,摸索了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中国政府始终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上世纪80年代,中国将环境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1994年,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提出了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以及人口、教育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和政策措施。进入新世纪,中国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2012年明确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近年来,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资源生态和环境。前不久刚刚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明确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000万以上,现行标准下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和能耗分别下降18%、1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
中国政府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推进全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也扮演了重要角色。2015年9月,联合国发展峰会通过了《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了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和169个具体目标,涵盖了人类发展的各个方面;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黎协定》,成为全球气候新秩序的开始建立的标志。中国在这两个重要文件的达成和目标实现过程中都积极行动,推动合作,展现出负责任大国形象。
二、最高审计机关理应而且能够成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让公众生活更加美好,是国家治理的目标,也是国家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世界审计组织第20届大会通过的《约翰内斯堡共识》特别指出,多年来,在对可持续发展及环境保护进行独立审计方面,最高审计机关被寄予了越来越高的期望。最高审计机关凭借其在专业性、独立性、客观性、透明性等方面的优势,依托与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在共同关心的环境事宜方面展开有效合作,在应对日益地区化和全球化的环境问题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世界审计组织第21届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指出,国家审计要为促进国家良治,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世界审计组织第5130号审计准则——《可持续发展:最高审计机关的角色》,明确了最高审计机关在监控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及其实施进程中的作用,同时为我们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有效开展审计工作提供了详细指南;第5140号审计准则——《最高审计机关如何在国际环境协议审计方面进行合作》,为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在环境审计中采取同步审计、联合审计和协同审计等方式开展国际合作提供了指南。上述这些都表明,国家审计在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最高审计机关理应而且能够通过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来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中国审计署的可持续发展审计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效果
中国审计署自1983年成立以来,始终注重发挥国家审计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要求各专业审计都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关注。同时,设立资源环境审计司,专门负责组织开展可持续发展审计工作和协调推进全国的可持续发展审计工作,并通过环境保护专业知识培训、补充招录拥有资源环保审计专业知识的人员等方式,不断提高专业审计能力,目前审计署有200多人专职从事资源环境审计工作。
与此同时,可持续发展审计工作的法制保障不断加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框架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及“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对国有资源实行审计全覆盖,依法对土地、矿藏、水域、森林、草原、海域等国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国有无形资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它资源进行审计,规定加强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探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国审计署制定了《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促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编制了水环境、土地、矿产资源等审计指南。
从实际效果看,近年来,中国审计署抓住“资源开发、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责任落实”四个重点,不断加强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污染防治、节能减排、林业专项资金等方面审计监督,在防止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注重点自然资源,开展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审计。从2002年至今,审计署共开展了6次土地资源审计和4次矿产资源审计。其中,2014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共有全国29个省(区、市)2.4万名审计人员参加,这次审计被称为对中国土地家底的一次“全面体检”,揭示和反映了土地资源管理、利用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关注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开展水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审计。自2003年开始,审计署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情况审计已覆盖了国家的重点流域和海域,审计提出的多项建议在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中得到了采纳;组织开展了4次节能减排审计,有效地推进了节能减排工作。
——关注国家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开展生态工程审计。审计署先后组织开展了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审计。通过审计,揭示了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并反映了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中的困难,引起了相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关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审计机关从2015年起,开始试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通过不断扩大试点和总结经验,到2018年建立起经常性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审计中,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土地、水、森林、矿山等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以及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
——关注重点扶贫脱贫工作,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2013年,中国审计署组织对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了1600多个扶贫项目,抽查财政扶贫资金12.4亿元,促进有关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在对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方面,每个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都被寄予越来越高的期望。各国最高审计机关有责任立足本国实际,积极开展可持续发展审计工作,公开审计结果,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这是实现最高审计机关“改善民众生活”方面价值的必然要求。中国审计署愿意与世界各国最高审计机关一道积极推动相关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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