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
欢迎您: 退出
浏览人数/浏览次数:/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数据 > 行政执法案件 > 大气污染防治 > 省级以下

依法行政提升监管能力 “十二五”共立案查处企业1515家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17-10-10    点击量:


  本报讯 “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努力探索创新,不断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合力,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明显提升。

  实施全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十二五”期间,云南省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努力推动环境监管执法走向新阶段。云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联合成立环境联动执法领导小组,建立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与省高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实施全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共划分省、州市、县(市、区)3级主体网格260个、单元网格835个。

  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强化监管执法督导。在年度环保专项行动中,全省共计出动监察人员23.38万人(次),检查企业6.07万家(次),立案查处企业1515家,挂牌督办了一大批环境违法问题,19个省级重点挂牌督办事项全部办结。

  在2015年开展的环保大检查工作中,突出六大重点排查整治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查处问题4011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66件,查处适用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等4个配套办法处罚措施及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违法典型案例114件,清理了4个影响环境执法的“土政策”。省环保厅8名领导分别带队,赴16个州市督促落实整改。

  建立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

  “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全面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建设,环境监测实现新突破。初步构建了以省站为中心、16个州市站为骨架、115个县级站为支撑的环境监测队伍,89个监测站通过计量认证,基本形成国控、省控、市控三级为主的环境监测网。

  作为全国社会环境监测改革的7个试点省份之一,云南省积极培育第三方社会监测机构,认定机构20家。积极协调,纳入国家生态转移支付县由18个增加到23个。率先在全国建立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评价结果已作为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的重要依据。

  自2015年1月1日起,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全部按照新空气质量标准发布监测信息,较国家要求提前1年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对外发布。

  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全省12个州市成立辐射管理科或管理机构,8个州市成立辐射监测(监督)站,为全省129个县(市、区)配备了辐射监察装备,初步建立了符合全省实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全省出动检查人员2.15万人(次),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7260家(次)。开展危险放射源在线监控试点,实现放射源全过程动态管理。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完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组织开展的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得到环境保护部充分肯定。

  妥善解决群众投诉,有效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十二五”,全省共办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平台)投诉4.93万件。省级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53件、办结936件,办结率达98.2%;办结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349件。昆明、红河、丽江、玉溪、德宏、临沧等州市相继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曲靖、保山、昭通、文山成立州市级环境应急中心。修订了省环保厅《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妥善处置东川“牛奶河”污染等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事件,积极开展了鲁甸、景谷、昌宁地震环境应急。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附件:
话题关键词
关联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