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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钟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时间:2017-09-30    点击量: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发现钟某等人在南山镇六和村委会白屋村民小组“大坝尾”(土名)以鱼塘改造为名,开挖陶瓷土出卖,涉嫌非法采矿。在多次制止无效的情况下,2016年9月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鉴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委员会”鉴定,钟某等人非法开采陶瓷土行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共计人民币22.54万元。2016年12月,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钟某等人违法所得22.54万元。因该案已涉嫌刑事犯罪,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钟某等人犯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骆某聪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骆某文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毛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乐某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乐某杰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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