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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县查获一起特别重大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来源:国家林业局    时间:2017-10-09    点击量:
  2007年7月12日,宁夏盐池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查获一起特大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鵰鸮12只(其中1只死亡),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暂扣摩托车3辆。

  2007年7月12日凌晨4时许,盐池县公安局大水坑派出所在大水坑镇巡查时,发现3人在大水坑采三加油站附近的路边睡觉,行迹十分可疑。经盘查,3人携带的尼龙袋子里装有野生动物,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大水坑派出所随即将此案移交盐池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立案查处。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海建龙伙同锁成虎、马会云于2007年6月中旬从固原市原州区窜至陕西定边县非法猎捕鵰鸮12只,在返回原州区途径大水坑镇时被查获。

  海建龙已被盐池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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