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刚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珠江水源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州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目前黔西南州对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初,就 重点研究出台了《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和黔西南州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及其督查调度办法》(州府办发〔2017〕10号),将万峰湖治理纳入黔西南州“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明确了各治理项目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同时,我州与云南曲靖市、广西百色市建立了跨界污染联防联治、联合监测、信息共享的机制。
兴义市 委、市政府明确了“治、用、保、管、控”的万峰湖科学治污体系,“治”:全面清理万峰湖水域内影响湖泊生态、景观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对违法垂钓、打捞破坏生态的要严格治理。“用”:以修复渔业资源、改善水质安全、综合治理湖水为切入点,科学、合理利用万峰湖,大力发展绿色生态的休闲观光旅游及生态养殖业。“保”:保护和保持,环保、水利、渔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并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节水、爱水、护水、亲水的良好风尚。“管”:健全规划体系和约束机制,加强河湖空间用途管制。“控”:用建立健全湖长主治、系统共治、依法严治、群防群治的万峰湖湖管护体制机制。目前,兴义市成立了万峰湖综合治理指挥部,制定了万峰湖综合治理方案,持续开展整治工作,今年底前将完成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任务 。万峰湖库区及主要入湖河流水质将稳定达到Ⅲ类,总氮、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
(二)污染治理设施方面。前阶段, 我州与曲靖市、百色市联合编制完成了《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涉及项目101 个,核定投资 7.52 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 3.47 亿元,地方筹措资金 4.05 亿元),现中央已投入 2.56 亿元。2015年我州 已获中央资金支持2000万元,地方已匹配资金8461万元,实施万峰湖治理项目10个,现各项目已全面完成,中央资金出库率达100%。2016年争取到中央资金1.2634亿元,地方配套2.56亿元,实施万峰湖 项目17个, 现已完成2个项目(兴义市桔山、下五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其余 各项目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50%以上,中央资金出库率达77%。
(三)湖面环境整治方面。针对万峰湖库区休闲钓鱼棚、网箱养殖、水上浮动设施大量出现,摆设杂乱无章,港口、码头临时设施乱搭乱建,电鱼、抬网捕鱼等非法捕捞、船舶非法营运等问题,州政府出台了《万峰湖库区休闲垂钓棚(水上浮动设施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万峰湖库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加强对万峰湖湖面网箱养殖及水上餐饮、钓鱼棚的整治和取缔力度。2016 年 12 月,兴义市举行万峰湖环境整治誓师大会,标志着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拉开序幕。 目前,共建立“一户一档”1200户,送达《责令拖离水上浮动设施告知书》200份,出动执法船只85艘次1308人次,拖离养殖网箱97口,拖离钓鱼棚716个,拆除15个,待拖离288个,整治工作继续开展中。
(四)万峰湖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方面
我州着力推动南盘江及万峰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工作,借鉴赤乌江流域生态补偿成功经验,积极配合省环境保护厅制定了《贵州省南盘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贵州省北盘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工作,现已征求了意见,现正在研究讨论中。
(五)控制网箱养殖,杜绝万峰湖富营养化方面。2010年以前,万峰湖黔西南州境内共有网箱50000多箱,从2011年以来,兴义市、安龙县集中开展了网箱养殖和非法捕捞专项治理, 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控制底数、合理规划本辖区网箱养殖数量。对原规划进行修编,编制了《万峰湖2016-2020年水域养殖规划》,并通过了省级评审。经过严格控制, 到目前为止,万峰湖网箱养殖和非法捕捞得到有效控制,网箱养殖由2011年的50000多箱缩减到现在的22238箱。
(六) 船舶污染治理方面。 我州共有船舶修造厂点21家(处),其中:持有船舶建造相应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的共有11家,未持证的有10家。非法的船舶修造厂点,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规定:“未经核准登记注册非法建造、改装船舶的厂(点),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并没收销货款和非法建造、改装的船舶”。 目前,兴义市、安龙县正在开展水上旅游等规划工作,船舶运力已暂停审批,以后将严格运力控制,严格控制各类机动船舶的增加。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坚持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污染治理三省(区)三市(州)五县(市)联合执法机制及共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万峰湖库区水环境保护工作信息通报暂行办法》、《万峰湖联合监测方案》、《万峰湖库水产养殖联合执法方案》等,促进各自辖区内的流域水污染防控及生态保护工作和跨省区环境保护信息交流。
(二)继续努力争取《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项目纳入国家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做到项目个数不减、资金投不减,确保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三)加快建立万峰湖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争取省级层面尽快完善生态补偿办法出台实施。
(四)积极支持万峰湖网箱养殖上岸工作。依法加强万峰湖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开发研究,在不影响万峰湖生物多样性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在万峰湖渔业苗种引进、培育和网箱改造方面给予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
(五)将沿湖两岸可视范围全部纳入生态扶贫区,对湖库区域内可造林地块全面核实,能纳入荒山造林全部造林,能纳入退耕还林项目全部纳入,同时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巩固绿化造林成果,切实保护好万峰湖沿湖库区的生态环境。
(六)深入实施“河长制”, 建立健全“一河一长、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重点流域(湖库)河道“河长制”。落实好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河长,各县(市、试验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为 各自辖区内河道的“河长”, 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河段长的州、县、乡三级河流治理领导体制机制。
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4日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