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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第13号:关于2009年度淮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公告_淮南市审计局

来源:    时间:2017-09-29    点击量:
  2010[13]号

  根据《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列入市人代会预算编制审查的市农委、市建委、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10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实施了科技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住房公积金、市属中学债务、退耕还林工程等专项资金的效益审计调查,以及山南新区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工作围绕市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紧扣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条主线,继续加强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的审计监督,较好地发挥了国家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的审计情况

  2009年,全市财税等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贯彻落实宏观政策,经济民生和谐发展。为拉动内需和改善民生,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上下积极响应国家决策部署,重点抓好对中央新增投资和35项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领导小组和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实施意见和民生工程协调机制等多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财政部门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全年争取中央扩大内需资金7.08亿元和省级配套补助7126万元,投向安居工程、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六个方面;建立民生工程资金应急预拨机制和督查机制,全年累计拨付民生工程资金7.7亿元,其中市及县区配套2亿元,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工程阳光运行。

  二是财政收入再创新高,提前实现规划目标。市财税部门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和收入征管工作,全市财政收入规模达75亿元,继2008年突破50亿元、60亿元大关之后,连续跨越第三个十亿元台阶。2006年至今的四年间,全市财政收入翻了一番,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354225万元,为年预算313529万元的113%,同比增长27.4%。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6855万元,为年预算161844万元的103.1%,同比增长21.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7398万,非税收入完成29457万元。

  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领域得到保障。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42322万元,为年预算357899万元的95.6%,比上年增长28.4%。其中:社保和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保障性支出分别完成139222万元、21103万元和25599万元,共计185924万元,占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54.3%,所占比重较之上年上升12.1个百分点;而反映行政运行成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30833万元,比上年减少1535万元,占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下降3.1个百分点。

  四是预算运行较为平稳,财政收支保持平衡。2009年度,一般预算收入166855万元、省补助收入33409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3877万元、调入资金14254万元、县(区)上解收入36999万元、地方债券收入10895,收入总计576975万元;一般预算支出342322万元、上解省支出37589万元、市补助县(区)支出181411万元,支出总计561322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5653万元,    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5577万元、净结余76万元。

  五是推进财政能力建设,预算管理精细科学。市财政部门积极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先后出台了《淮南市市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的通知》、《淮南市小额担保贷款跟踪管理考核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创新制度,预算管理的执行能力和自律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同时,扎实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努力做到不准弄虚作假、不准姑息手软、不准下不为例,并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规范财经秩序。

  审计结果显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财政运行呈现出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我市财政收入总量和增幅均位居全省第6位,分别比上年上升1位和5位。但审计也发现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

  (一)未将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近几年,审计机关在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绝大多数部门存在资金结余过大且未编入部门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在组织编报各部门预算时,尚未对部门净结余资金进行调控和监管。此问题也引起了财政部门的关注,目前,市财政部门正积极研讨对预算单位上年结余资金的处置办法,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力度不够。2008年1月,市财政局出台了《淮南市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旨在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但截止目前,市财政局已经实施完成的绩效监督检查项目为2个,涉及金额仅为2000万元。项目数量较少、资金规模偏小,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尚未全面、有效展开。

  (三)政府采购中工程和服务类所占比重偏小,部分服务项目未实施公开招标。审计调查发现,2009年度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的工程和服务类项目金额为1013万元,占全年政府采购资金总额 6187.5 万元的16.3%。当年全市小汽车统保采购项目金额129.7万元,采用以前年度竞争性谈判方式续签合同,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

  (四)对会计业务的监管力度尚待加强。主要表现为:一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基础和会计业务的监督与指导不够。审计发现有些重要政府部门或单位,财务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会计记帐随意性很大,科目使用混乱,专项资金核算不清,不利于外部监督的有效实施。二是财政内部有的专户会计,由于身兼数职、业务繁忙,专户记帐也不够规范,在科目运用、凭证录入以及附件归档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显示,本次审计检查的10个部门或单位,能够较好地执行年初预算,认真组织预算收入,严格预算支出,当年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在预算编制、专项资金使用及财务核算与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如市发改委在暂存款中反映资金累计结余131万元、市卫生局上一年度财政拨款结余资金82万元、市环保监察支队以前年度执法业务费结余45万元,均未编入部门年初预算。

  (二)部门财务核算未能直接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如市发改委没有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设置支出明细帐,不能准确反映专项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其下属单位重点建设办等帐套设置不合规,只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不能全面反映资产负债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市经信委预算安排的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专项支出25万元,没有单列科目独立核算。

  (三)预算编制与实际需求脱节。市经信委下属散装水泥办和墙改办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水泥新技术引进推广费、粘土砖厂关停费、节能示范项目等共225万元全年并没有发生,而实际发生的新型墙材生产扶持资金114万元却在年初预算中没有安排。

  (四)部分单位非税收入解缴不及时,票据管理不合规。市公安局全年共收取外事工本费239万元,年末尚有27万元至审计之时仍没有上缴财政专户,该局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往来结算收据开具房屋租赁费收入等;市环境监察大队截止审计时尚有排污收入942万元未交财政专户。

  (五)部分单位的工程和服务项目未严格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市水利局未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 即与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阜阳水文水资源局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涉及金额171万元,委托其实施水资源调查和水功能区规划等技术咨询项目。市建委当年城维费安排上窑新四军林兵器广场项目预算664万元、沿矿路改造项目预算978万元、安成铺和陈家岗花坛改造项目预算172万元,该委将以上3个工程项目指定给其所属的市园林局、市政公司等单位施工,未实行公开的招投标。

  (六)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当。市水利局及其下属单位市水政监察支队在水资源费和水保费中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02万元,扩大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市发改委下属单位重点建设办、生态建设办和农业区划办截止2009年末财政拨款结余资金231万元长期不用,已影响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审计揭示的上述问题,相关预算单位正认真按照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部门预算执行得到了逐步规范。

  三、部分专项资金的效益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对科技资金等7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调查,大部分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能够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的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核算与管理,重视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同时,审计也发现部分财政资金在使用和效益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科技专项资金效益审计调查情况。当年市本级安排科技专项资金300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项目设置过多导致资金投向分散。当年科技专项资金共安排9大类129个项目,其中:2万元以下的项目31项、2-5万元的项目48项、5-10万元的项目25项、10-20万元的项目13项,即20万元以下的项目共计117项,占项目总数的比例为90.7%,资金的整体效应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2.投向科技研发领域的资金比重偏小。当年科技专项资金使用从投向上看,3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为非研发项目,主要用于山南新区科技园建设与规划、政府信息化专项以及科技奖励等方面,支出金额共计2126万元。而投入科技创新研究与开发的资金为874万元,占科技资金总额的29.1%,难以体现市政府创建科技创新型城市的导向作用。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效益审计调查情况。目前全市2007年至2009年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已经全部完工,解决了3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但审计调查发现,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定程度上存在运营成本偏高、管理维护不到位和工程利用率不高等问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执行效果没有完全实现预期目标。

  1.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闲置未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项目运行缺乏管护机制。如投资390万元的毛集区魏庙村项目,于2009年6月建成后仅在2010年1月至3月试运行两个月,便由于管道漏水、无人管理维修而停止运行。二是运营成本偏高导致入不敷出。如凤台县塘沿村和潘集区陶王村项目由于水费难以收取,导致水管员工资无法发放、电费无力支付、管网无钱维修,目前已停止供水。三是职能部门协调不力。如大通区孔店乡街东村项目,省电力公司下达农用电计划时将该村遗漏,实际执行的是工业用电价格,至今市水利部门与供电部门尚未能就此问题达成一致,由于电价过高导致该工程于去年9月停止供水。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监测率低。根据相关规定,地方卫生部门应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每年分枯水期、丰水期各开展1次水质卫生监测。审计抽查的2007年至2009年饮水安全工程,仅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进行过监测,正式运行以后从未开展过水质卫生安全方面的监测工作。

  (三)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效益审计调查情况。2009年环保专项资金实际支出4313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以及环境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

  1.部分县区环保部门人员经费支出挤占专项资金141.66万元。由于我市大部分县区环保部门的监测和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属于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县区级财政没有安排人员经费,2009年市环保局拨入县区环保局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和监测能力建设专款基本上被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凤台县12.66万元、潘集区41万元、田家庵区54万元、谢家集区34万元。

  2.部分环保项目未按进度拨付资金。一是有的环保资金已拨付,但项目未实施。如洛河发电厂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当年没有组织实施,但已拨入环保专项资金50万元。二是有的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如田家庵发电厂脱硫改造项目和在线监测升级项目当年已完工,应拨未拨环保专项资金125万元。

  (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效益审计调查情况。截至2009年底,全市已建成乡镇卫生院46所、村卫生室149个,初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走远”的农村卫生服务格局,为满足广大农民朋友的基本医疗需求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卫生院未达到规定建设标准。潘集镇中心卫生院手术室设计和建设不合理,无隔断缓冲间;洛河镇卫生院手术室卫生较差,遮光、除尘和杀菌条件均不达标,不符合《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中的设计和建设要求。

  2.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短缺。有的卫生院主建筑已完工,但周边道路、院内绿化等附属工程和配套设施还没有完全建成,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设施没有配套建设,项目后续建设仍有资金缺口。

  3.医疗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一是技术骨干缺乏,服务水平有限,如本次审计调查的15所卫生院236名在岗人员中,中级以上职称只有20人,仅占8.5%。二是高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较少,大专以上学历占30.9%。总的来看,现有医疗人员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乡镇卫生院快速发展的需要。

  (五)住房公积金效益审计调查情况。审计显示,200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实施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多举措扩大服务范围,对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住房公积金在归集、管理和使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非公有制企业覆盖率偏低。全市有256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缴存人数为13369人,占非公有制企业在岗职工人数的9.7%,占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的 5.09%。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较窄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认为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会增加投入,影响企业盈利水平;二是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变动频繁,连续性不强,扩面工作难度较大。

  2.缴存基数和比例高低差距较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计缴,经调查2009年每月缴存基数最高为9384元,最低为540元,相差17.37倍。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但最高不超过20%,在5%至20%之间,单位可以任选一个档次。审计抽查发现,按5%和20%缴存的人数占全部缴存人员的比例分别为42.3%、26.8%,而且缴存基数高的单位,其缴存比例也普遍较高。

  3.凤台分中心归集核算不明晰,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将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计入个人帐户。审计发现,从1995年6月至2004年6月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302.41万元,未按规定及时转入职工个人账户。二是在县四家公积金归集银行中,只有建行开设了职工个人账户,至审计时归集的公积金仍由县分中心进行分配,不能及时将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分配到职工个人账户。

  (六)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效益审计调查情况。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及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发现:

  1.部分县区退耕还林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部分县区财政局及所属乡镇财政所未对退耕还林工程补贴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而是将其一并纳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进行集中核算,造成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结余与其他补贴资金结余相互混淆,各类专项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无法区分,不利于专项资金的安全、规范管理。

  2.部分乡镇超范围享受财政补助资金。审计延伸调查凤台县和大通区时发现,部分乡镇将集体非承包地纳入坡耕地造林任务,超范围享受财政补助资金21.67万元。如凤台县杨村乡多领财政补助资金13.3万元、新集镇多领财政补助资金8万元等。

  3.部分工程成林状况差,效益不高。在抽查大通区上窑镇外窑村某种植户时发现,林区地势低洼,雨季容易积水,且无有效排水设施,不适宜杨树生长,成林状况很差,致使国家在该地块投入的近25万元财政补贴资金未能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七)市属中学债务问题审计调查情况。为摸清我市城市中学债务规模,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审计对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23所城市中学截止2009年6月末的债务情况进行了调查。据不完全统计,债务总额为22678.6万元,具体是银行借款8270万元、教职工借款2084.5万元、基建工程欠款8523.25万元、其他各类欠款3800.85万元。省市重点示范学校债务数额较大,占统计债务总额的比重较高,如一中、二中、五中等6所省市重点中学债务数额占到全部城市中学债务总额的80.7%。债务问题引发的突出矛盾为:

  1.学校支出压力明显。如淮南一中和淮南二中,其借款年付息分别为245万元和320万元,均占到本校招生收入的10%以上。有的学校尽管已经负债很多,但是为了创建达标升级,还会举借新债,如淮南四中没有综合楼和学生公寓,创建省级示范高中时省教育厅要求一定要筹资补建。

  2.教职工积极性受到影响。如淮南三中欠发教职工各类津贴和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淮南五中由于不能按时偿还工程欠款,施工单位私自将部分门面房对外出租三年,抵偿校方所欠债务。

  上述(一)至(七)项,审计机关已对相关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正在制定整改计划,大部分审计建议已经得到了落实。

  四、山南新区部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为加速推进城市现代化,扩大城市影响力,市委、市政府做出决定,全面开发建设山南新区。从2009年起,山南新区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国投新集总部竣工投用,南纬二路等道路路网建设有序,奥林匹克公园、淮南二中等一批项目相继开工。审计机关加大了对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对山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第一批路网、规划展示中心、电力路线改造等3个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共报审工程款80100万元,审计核减10232万元,核减率为12.8%。其中,第一批路网工程报审数为66148万元,审计核减7820万元;规划展示中心工程报审数为821万元,审计核减99万元;电力路线改造工程报审数为13131万元,审计核减2313万元。目前,根据2010年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机关正着力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和绩效审计,如组织实施淮南二中、奥体中心等项目的跟踪审计,组织实施山南新区第二批路网、市龙湖公园改造、采煤沉陷区治理等项目竣工决算及效益审计。

  山南新区管委会及相关建设单位根据《淮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审计决定办理建设项目竣工财务结算。

  五、完善本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审查,确保预算的完整与科学。市财政及其预算编制部门应加强对预算单位可用资金和结余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切实将部门各项收入全部编入年初预算,同时,还应加强对部门项目支出的跟踪检查,扩大财政专项支出的考核和评价范围,建立并完善集使用监督与效益评价于一体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预算编制及执行的完整与科学。

  (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使用的合规与效益。一是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同时规范专项资金帐目设置,避免专项资金之间、专项资金与公用经费之间混淆使用。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改变部分财政资金分配中“撒胡椒面”的做法,集中、有效地使用资金。市财政局还应按照《淮南市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对重点专项支出,努力做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问效,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加强对政府采购的预算和设计,确保采购的执行与高效。目前我市政府采购实施规模偏小,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尚未完全编入预算。市财政及其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部门,应从预算编制、计划确立、组织实施等多个环节,不断优化政府采购的制度设计,不断扩大公开招标方式的运用范围,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支出在一般预算支出中所占的比重,确保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执行和运转高效。

  (四)加强对会计业务的检查和指导,确保核算的准确与规范。市财政部门应切实履行对会计行业的监督和指导职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要求各预算单位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规范会计人员配置和会计业务办理,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部门预 算的有效衔接,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与规范,促使预算单位会计资料能够直接、清晰地反映本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各项经济活动。

  (五)加强对政府投入的研究和监督,确保政策的贯彻与落实。目前我市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和各项民生工程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发改委、财政、建设和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选择的规划研究、执行过程的跟踪检查、投入使用的效益评价,立足抓早、抓实、抓细、抓紧,完善制度、理顺机制,全力打造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确保各项宏观政策的贯彻并取得实效,让全市人民真正享受到城市发展和民生建设的成果。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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