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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坪高速公路南阳至内乡段建设项目审计结果

来源:    时间:2017-09-29    点击量: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

  2012年第14号(总第0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河南省审计厅于2012年7月6日至9月6日,对宛坪高速公路南阳至内乡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南阳至内乡高速)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阳至内乡高速全长68.22公里,起于南阳市卧龙区辛店,东与南阳至信阳高速公路连接,经一区两县,止于内乡与西峡交界处的李家营,与内乡至豫陕界高速公路相连。项目于2004年10月开工建设,2007年10月按计划工期建成通车。

  2003年5月底,由南阳市宛通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南阳市永升投资有限公司和南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南阳市宛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宛坪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完成了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进行了路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工作。2004年12月16日,根据《河南省交通厅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至内乡、内乡至豫陕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联席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由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公路局)和南阳市公路管理局受让原宛坪公司100%股份(其中:省公路局占60%股份,南阳市公路管理局占40%股份),成立了新的南阳市宛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坪公司),成为项目新法人,负责项目的后续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经审计,该项目基本建设实际总支出248324.0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99493.9万元,设备投资4882.64万元,待摊投资43654.06万元,其他投资293.42万元。完成投资形成交付使用资产248324.02万元。与批复概算投资234942.98万元相比,项目超概算13381.04万元。

  项目超概算主要原因是全线路面四车道改六车道,提高收费站、服务区、绿化标准,土地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助超支严重等。

  二、审计评价

  宛坪公司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推行了政府监督、宛坪公司稽查、企业自检、社会监理、质量督察、奖优罚劣等多项制度和措施,在控制工程质量方面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工程进度实施倒排工期,精心组织,严格控制关键节点,按计划工期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重视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程序和计量与支付三级审查制度,加密计量支付,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加快承包商资金周转,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建设。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够严格。主要是有关批复手续未办理即开工建设、建设用地未批先征、个别项目在施工图设计批准后,仍采用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招标等方面。

  (二)个别项目未能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812.5万元。主要是勘察定界工作及合同外增加工程未公开招标。

  审计指出上述(一)至(二)项问题后,宛坪公司表示将加强管理,今后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代理单位进行招投标业务,造成评标工作不严谨等问题。

  河南省审计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已将上述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四)537.0138亩建设用地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宛坪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五)多计量工程价款2181.16万元。主要原因包括工程量申报不实、附属工作重复计价,变更单价不合理等。其中:路基1186.94万元、路面230.43万元、房屋建筑129.07万元、绿化33.48万元、机电157.85万元、交通安全设施85.65万元、内乡县城连线及宁西铁路箱涵357.7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宛坪公司根据审计决定进行据实结算,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项。

  (六)多计建设成本与费用2263.9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宛坪公司根据审计决定进行了整改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项。

  (七)代扣代缴税金及附加9.86万元未及时上缴。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宛坪公司正在积极协商缴纳。

  (八)往来账项未及时进行清理。其中:其他应收款7611.81万元,应付工程款18196.83万元,应付福利费16.14万元,其他应付款1407.61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宛坪公司正在积极进行清算支付。

  (九)外借车辆8辆未收回。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宛坪公司已上报省公路局,省公路局已通知相关单位尽快归还上述车辆。

  (十)因运营单位管理不到位导致投资损失1082.32万元。主要包括桥梁和新泽西护栏涂装工程全部掉皮脱落,未达到整体美观的效果;绿化工程因后期管养不到位造成苗木死亡等方面。

  (十一)未按照要求设计导致损失243.37万元。主要原因是绿化工程未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修改施工图,导致设计种植密度远大于技术要求。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宛坪公司已对设计单位提出批评,并制定制度,强化对设计的管理。

  (十二)由于项目前期考察不周,购买的西安海地软件公司软件不适用,造成已支付13.88万元不能收回,形成损失。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宛坪公司已做出检查。

  (十三)个别工程监理工作不够规范、严谨。房屋建筑8标段未按图纸施工,监理工程师未及时制止,造成损失4.31万元;绿化、交通安全工程等竣工图编制均不规范,大多未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绘制;绿化工程设计变更资料不完善,且存在未批先施工情况,监理均未严格履行职责。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宛坪公司已对监理单位进行批评,并制定制度,强化对监理工作的管理。

  (十四)违法分包、转包。路基5标段中原油田建筑集团公司、护栏2标段河南通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护栏4标段河北泰兴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标线2标段陕西成通机械化公路工程责任有限公司、路基2标段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护栏1标段省公路局筑路机械厂等6家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问题。

  河南省审计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已将上述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十五)16家承包商不合规票据列支9099.21万元。审计和征求意见期间,已有路基1标段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予以纠正,补换合规票据金额7545.68万元,为国家增加税收980.94万元。

  对于未补换合规票据的单位,河南省审计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十六)4家承包商偷漏印花税2.15万元。

  河南省审计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十七)6家单位拒不提供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证明资料。

  具体是: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路基6标段)、河南省中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2标段)、河南宏盛建筑有限公司(房屋建筑3标段)、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房屋建筑6标段)、河南路港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绿化2标段)、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房屋建筑监理)。

  (十八)6家单位未依法建账。具体是:江西高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标志2标段)、潢川县江海园林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绿化1标段)、河南省艺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绿化3标段)、郑州万盛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绿化4标段)、灵宝市三宝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绿化5标段)、河南新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绿化6标段)。

  (十九)违规更换总监及监理人员。

  1.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拟派往南阳至内乡高速监理人员40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更换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19人。

  2.北京中交路通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派往南阳至内乡高速机电监理人员11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更换监理人员10人。

  3.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拟派往南阳至内乡高速房屋建筑监理人员10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更换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8人。

  四、审计建议

  (一)项目主管部门应科学决策,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加强对项目的管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认真审核设计的技术合理性,避免由于管理不善和设计深度不够造成投资失控和不必要的损失浪费,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运用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做好项目投资控制。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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