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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北京万柳大鸭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

来源:监察总队    时间:2017-10-10    点击量: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 2011 〕 261 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北京万柳大鸭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

  

  北京万柳大鸭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9 月 6 日 ,我局检查发现你公司油烟净化设施烟道破损,部分油烟直排。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你公司停止违法行为,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整改,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逾期不改正,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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