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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下降
【关键词】

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否下降

来源:
字数:
创建日期: 2017-12-12
【主要问题类型】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下降
【标签】
【分类】

一、审计方法步骤

    1.根据土地、水、森林、草原、矿山生态环境、海洋、大气等监测数据或质量报告,分析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数量及质量变化情况、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2.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生态环境状况是否明显恶化,是否存在突出的资源环境问题;
    3.审查省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进展,并结合指标计算结果,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变化情况,判断是否超出承载力参考阈值。

二、主要法规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2.《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3.《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4.《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号)
    5.《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15〕39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
    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8.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关于印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试行)>的通知》。

三、审计所需资料及来源部门

    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等主管部门:资源环境相关监测数据、质量报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或指标体系计算结果。

四、问题示例描述

    *同志任职期间,环保部门未按照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安排,全面关闭辖区内的污水直排口,导致3条重点河流的监测数据超出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水质呈现逐年恶化的趋势。

五、适用自然资源或环保工作事项

    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海洋资源、大气污染防治及区域生态环境

六、特别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印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