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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等资金的被挤占、挪用,特别是领导干部直接指示的
【关键词】

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在分配使用相关资金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来源:
字数:
创建日期: 2017-12-12
【主要问题类型】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等资金的被挤占、挪用,特别是领导干部直接指示的
【标签】
【分类】

一、审计方法步骤

    1.审查资金收支预决算、征收票据、入库单、财务资料、相关指标文件等,检查资金投向是否符合用途规定,有无扩大范围,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用于弥补经费或平衡预算,关注财政或主管部门挤占、挪用问题。
    2.结合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出台的规章制度,分析其在任期间是否规范强化预算支出管理。

二、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4.《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5.《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三、审计所需资料及来源部门

    1.财政部门:非税收入支出文件、财务资料等;
    2.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资金专户支出文件、台账、财务资料等;
    3.地方政府或部门(含代征部门):关于水资源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矿业权出让收益、排污费等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规定、会议纪要及领导批示等资料。

四、问题示例描述

    *年*月至*年*月,经审阅*市环保局会议纪要、内部签报等资料,发现市长*同志批示*市环保局的内部签报,同意将排污费收入**元拨付市城建局,用于市中心广场建设,挤占、挪用排污费*元。

五、适用自然资源或环保工作事项

    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建设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污水处理费、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
    纳入专项资金管理的:排污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草原植被恢复费

六、特别注意事项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