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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在分配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水权取得的收入的征管用不合规
【关键词】

建立的交易系统是否有效运行

来源:
字数:
创建日期: 2017-12-12
【主要问题类型】政府在分配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水权取得的收入的征管用不合规
【标签】
【分类】

一、审计方法步骤

    1.从交易主管部门的四权交易总结中掌握四权交易相关的整体情况;
    2.分析四权交易的明细台账,特别是费用征收的明细台账,掌握未及时征收的四权交易明细;
    3.逐笔了解或重点延伸金额大的未及时征收的费用情况,重点核查未及时征收的原因以及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

二、主要法规依据

    1《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发改环资〔2016〕1659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
    3.《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7号)
    4.《水利部关于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水政法[2005]11号)等政策、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三、审计所需资料及来源部门

    1.交易主管部门的规范四权交易、交易分配和交易税费征收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规定,尤其是分期付款等特殊税费征收的相关政策;
    2.交易主管部门的四权交易明细台账、相关费用征收明细台账,尤其是分期付款的明细台账;
    3.交易主管部门四权交易的年度总结。

四、问题示例描述

    *同志在担任*省人民政府省长期间,*年《*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经由*同志主持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省规划中关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可开展必要的科研教学实验、地质调查勘查和适度的旅游活动及交通、通讯、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与国家2010年出台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建设活动”的管制原则不完全一致。

五、适用自然资源或环保工作事项

    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

六、特别注意事项

    应在关注违规征收的量、比重的同时,关注违规征收的原因,特别是存在违规征收经领导批复同意的情况与否。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