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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对大量企业的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水权额度虚假使用报告没有核查出少报的使用额度,致使额度对企业的约束性不强
【关键词】

能源消费报告审核和核查制度是否有效运行

来源:
字数:
创建日期: 2017-12-12
【主要问题类型】政府对大量企业的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水权额度虚假使用报告没有核查出少报的使用额度,致使额度对企业的约束性不强
【标签】
【分类】

一、审计方法步骤

    1.分析四权交易主管部门核查的企业分布是否遗漏重要行业或企业;
    2.从四权使用单位的监测资料中,筛选四权使用应重点关注或重点核查的企业;
    3.结合使用单位的自查报告,锁定核查或自查报告与监测情况矛盾的企业,进一步延伸。

二、主要法规依据

    1《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发改环资〔2016〕1659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
    3.《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7号)
    4.《水利部关于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水政法[2005]11号)等政策、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三、审计所需资料及来源部门

    1.四权交易主管部门的核查总报告、核查台账和分企业报告;
    2.对四权使用单位进行监控的主管部门的四权使用方面的实时监测或监督性监测资料;
    3.四权使用单位的四权使用自查报告。

四、问题示例描述

    *同志在担任*省人民政府省长期间,*年《*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经由*同志主持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省规划中关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可开展必要的科研教学实验、地质调查勘查和适度的旅游活动及交通、通讯、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与国家2010年出台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建设活动”的管制原则不完全一致。

五、适用自然资源或环保工作事项

    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

六、特别注意事项

    应关注错漏对总量控制的总体影响,以体现领导在此工作中的责任。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