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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点用能/排污/ 碳排放/用水企业没有纳入政府分配范围
【关键词】

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对节约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是否真正发挥效益

来源:
字数:
创建日期: 2017-12-12
【主要问题类型】重点用能/排污/ 碳排放/用水企业没有纳入政府分配范围
【标签】
【分类】

一、审计方法步骤

    1.了解相应行政区域内四权分配的初始收费政策,了解其是否一视同仁,或者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等相关政策要求;
    2.从交易部门提供的交易台账查阅是否对不同的企业有差别对待的情况,注重分析享受不同分配政策的企业的特征;
    3.从交易部门了解对参与交易方采取区别对待的依据,注重区分享受区别对待政策的是个别企业还是普遍现象,是同质企业行为还是异质企业行为等。

二、主要法规依据

    1《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发改环资〔2016〕1659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
    3.《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7号)
    4.《水利部关于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水政法[2005]11号)等政策、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三、审计所需资料及来源部门

    1.四权交易主管部门掌握的规范四权分配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尤其是针对特定行业或其他例外规定的政策制度;
    2.四权交易主管部门的交易台账,包括交易主体,交易层级,交易费用,交易时间等;
    3.四权交易部门的交易费用征收台账。

四、问题示例描述

    *同志在担任*省人民政府省长期间,*年《*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经由*同志主持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省规划中关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可开展必要的科研教学实验、地质调查勘查和适度的旅游活动及交通、通讯、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与国家2010年出台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建设活动”的管制原则不完全一致。

五、适用自然资源或环保工作事项

    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

六、特别注意事项

    应关注造成享受特权企业所享受的特权的来源和特权取得的渠道。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