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
欢迎您: 退出
浏览人数/浏览次数:/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点事项审计操作指引 > 审计内容 > 重大决策方面 > 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要求情况 > 经领导干部审批、审签或同级政府决定的经济决策和资源环境决策,是否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要求
【摘要】
有关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规划未经规划环评
【关键词】

经领导干部审批、审签或同级政府决定的经济决策和资源环境决策,是否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要求

来源:
字数:
创建日期: 2017-12-12
【主要问题类型】有关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规划未经规划环评
【标签】
【分类】

一、审计方法步骤

    1.查阅政府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看政府审批并发布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是否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2.查阅相关部门文件等,看编制的综合性或专项规划是否按要求编写环境影评价或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等;

    3.分析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

二、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6年修订)等

三、审计所需资料及来源部门

    1.政府办公厅:查阅政府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政府审批并发布的综合性规划或专项规划;

    2.国土、建设、发改、海洋、环保等相关部门:查阅部门文件、会议记录、编制的综合性规划或专项规划的资料。

四、问题示例描述

    **月至**月,由*同志担任*期间,对审批流域、海域的建设等综合性规划,以及林业、矿产、自然保护区等专项规划,未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予以批准的。规划编制机关未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

五、适用自然资源或环保工作事项

    国土、林业、水利、矿产、草原、海洋自然资源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事项。适用于被审计对象为省部级、地市级

六、特别注意事项     

    适用于被审计对象为省部级、地市级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