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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关经济发展方面和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重大投资项目未经项目环评
【关键词】

经领导干部审批、审签同意或同级政府决定实施的重大项目,是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有关要求

来源:
字数:
创建日期: 2017-12-12
【主要问题类型】有关经济发展方面和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重大投资项目未经项目环评
【标签】
【分类】

一、审计方法步骤

    1.查阅政府会议纪要,以及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析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违规审批的建设项目;

    2.查阅发改部门立项文件、建设部门发放开工许可证与环保部门审批项目环评资料,并进行比对,分析是否存在违规审批建设项目,以及未经环评审批开工建设行为。

二、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

    2.国务院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3.环境保护部公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第17号;

    4.环境保护部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6年修订);

    6.国家海洋局《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三、审计所需资料及来源部门

    1.政府办公厅:查阅有关文件、会议纪录等;

    2.环保、发改、建设、海洋等部门:查阅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建设开工许可证等材料。

四、问题示例描述

    **年至**年,*省政府立项的90个电力、水利、交通等建设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即开工建设,占项目总数的5%。其中,*同志担任*省重点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的**3月至8月,有15个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即开工建设。

五、适用自然资源或环保工作事项

    国土、林业、水利、矿产、草原、海洋自然资源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事项。适用于被审计对象为省部级、地市级、区县级

六、特别注意事项

    适用于被审计对象为省部级、地市级、区县级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