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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审计局审计报告 审经报〔2008〕18号_淮南市审计局

来源:    时间:2017-09-29    点击量:
  

  淮 南 市 审 计 局

  

  

  

  

  审 计 报 告

  

  审经报〔 2008〕 18号

  

  

  

  

  

  被审计单位 : 淮南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审计项目 : 2007 年度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规定,我局以淮审经通 [2008]38号文下发了对你公司 200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通知书,在你公司对所提供的财务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了书面承诺的基础上,于 2008年 5月 4日至 15日对你公司 2007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采取了核对、审阅、实地查看资产、账目抽查和走访调查等必要的方法,并严格按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审计署 6号令)的要求开展工作,现场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淮南市企业资产经营公司 (以下简称“资产公司” )是经淮南市人民政府(淮府秘 [2004]50号文)批准成立、淮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 2004年 8月,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营期限为三年 ,2007年变更延续至 2030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市政府授权的改革、重组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国有土地(含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售、转让、出租和抵押。

   公司的经营职能主要是:筹措改革资金,化解企业债务,通过国有企业的资产运作,相对减少市政府对企业改革支付的成本,管好使用好政府拨付的改革专项资金。

  根据市政府 2005年 2月 23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公司经费来源主要为:业务费按运作国有资产净收益总额的 2%提取;资本公积按运作国有资产净收益总额的 10%提取。

  2007 年 9月 28日 市政府以淮府秘 [2007]117号文批复同意对资产公司领导予以调整,原市政府付秘书长杨舒生辞去董事长职务( 2004年 6月至 2007年 9月),由国资委副主任储杰同志任董事长。

  2007 年,资产公司在市政府及市国资委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下,完成了 1.4亿元的融资续贷工作,完成了上窑陶瓷厂等土地资产的运作方案的制定,在市打包办的配合下 ,与省国运、科技两家公司正式签订了淮南市金融不良资产包的转让合同,为完成市政府交办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在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还存在有不规范的问题。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07 年财务账面反映主营业务收入 23万元,减去财务费用 929.52万元和营业外支出 30.22万元后,当年亏损 936.74万元;经审计核实, 2007年实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77.10万元,减去主营业务成本 193.81万元;管理费用 68.72万元 ;财务费用 929.52万元和营业外支出 30.22万元后,实际亏损 445.27万元。

  三、存在问题

  1 、财务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2007年,公司在会计核算上未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从而导致企业盈亏不实,表现在:一是处置市商务局企业资产未计收入,而是在往来账款中直接予以抵减;二是当年公司经费支出平时在待摊费用中列支,年末和计提的折旧和福利费等一次冲减企业的盈余公积金。

  2 、部分债权占用时间长。 200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7265.18万元,扣除应收财政的 14000万元后为 3265.18万元,其中: (1)、 2004年 8月,资产公司按市政府第 56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和市政府淮府秘 [2004]72号“关于辉隆胶业有限公司合资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开始处置辉隆胶业有限公司资产,为化解金融债务,取得原抵押在工行的土地等资产权证, 2004年 12月,资产公司与工行淮南分行、辉隆胶业公司签署协议,主要是: 1、资产公司在工行开立专户并存入 1000万元保证金,为辉隆公司在工行的 2500万元贷款作担保; 2、辉隆公司以承债 2500万元的方式收购抵押资产的权证,用资产处置收入来作为中外合资公司的投资,并承诺在 2005年 9月 30日前用合资公司中方资产办理在工行贷款抵押手续,解除资产公司的质押手续。协议签订后,资产公司履行了各项手续,并在工行为辉隆公司还款质押 1000万元的保证金,但由于辉隆公司没有履行与工行、资产公司的约定,未用世振胶业的资产办理工行的贷款抵押手续,资产公司在工行的 1000万元担保质押金随时有被工行划走的风险,在工行的一再督促下, 2007年 9月,市政府紧急召集有关部门会议,决定由民营企业华宫工程胶管有限公司收购世振公司,资产公司于 9月 25日借款 1000万元给华宫公司用于收购之专用,并约定“资产接受三个月后归还”,化解了工行 2000万元的债务,避免了担保资金被划走的风险,但由于收购协议中遗留的问题未完全解决,至 2008年 4月,华宫公司仍未归还借款; (2)斯瑞公司是收购辉隆公司土地用于开发的公司,由于土地拆迁手续未能完全办结,至 2007年末,仍欠土地款 1566.51万元,占全部款项的 34%,(2007年 12月,斯瑞公司转款 700万元至财政专户 );(3)、至 2007年末,资产公司累计借款 435.95万元给田南热电公司用于组织生产经营和维持稳定(均有政府领导批示),但目前,田南热电公司已被重组,所欠款项须等到清算时收回。

  3 、公司债务负担沉重。 2004年,为保证全市企业职工出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由矿业集团担保,资产公司承贷 1.4亿元,全部转入市财政,用于安置企业职工,由于近年来,资产公司资产处置收入基本用于支付企业改革成本和其他支出,未安排资金还贷,至 2007年,已累计支付贷款利息 2528.87万元,因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 2007年资产公司基本无收入,每年近 1000万元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的归还给资产公司带来沉重的债务负担。

  4 、组织结构不规范。 2007年 9月 28日,市政府以淮府秘 [2007]117号文批复资产公司的领导班子调整 ,变为国资委领导的公司,国资委任命了董事长 ,现有人员 19名,其中有 9名是从财政和企业协会抽调的,还有 10名是招考和聘用的 ,由于机构、人员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既不利于管理,更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1 、资产公司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的真实和完整。

  2 、资产公司的资金属财政专项资金,资产公司有责任落实专人对华宫公司和斯瑞公司应收款的清收工作,同时要请国资委协调解决催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把该收的钱尽早清收上来,真正把市政府减少改革成本的要求落到实处。

  3 、由于资产公司目前经营和资金存在困难,加上下一步承接回购“打包”资产和必要的经营投入,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经营,建议市政府延续资产公司在运作出中心企业存量土地收益返还的政策,保证资金来源渠道畅通;建议市财政将资产公司为财政贷款 1.4亿元的贷款和回购省不良金融资产包未付资金所承担的财务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并视财力的状况,逐步安排资金还贷,减轻企业负担。

  4 、资产公司成立的三年多来,基本实现了市政府成立资产公司的最初的设想,但我市出中心企业和职工仍有巨额债务,作为国资委直接管理的资产公司责无旁贷的应为我市企业改革筹措资金,争取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支持,使资产公司作大做强,真正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公司,为此建议:

  ( 1)要尽快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结构各级领导要尽快落实到位,根据目前实际,建议国资委从原企业主管部门抽调人员充实公司各部门,为下一步化解金融债务后的处置企业资产工作做好组织机构的前期准备工作。

  ( 2)要加强对出中心企业资产租赁收入的管理,根据市国资委淮国资企 [2008]14号文件,凡出中心企业资产租赁收入将进入资产公司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目前,资产公司仅完成了大部分企业的公章收缴工作,为此,建议国资委要帮助资产公司将管理工作落到处。要督促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管辖的企业留守处人员召开专门的会议,一是对租金收入情况进行清算;二是规范企业的经营,防止出现低价出租和超长租赁的情况;三是严肃纪律,严禁留守处以各种变通手段购置小汽车等奢侈消费品,违规购置的,纪检部门要严肃处理,直至收缴。

  ( 3)建议国资委将由其管理的企业改革资金交由资产公司管理,一是改革资金属专项资金,其支出都是用于企业改革,资产公司作为处置资产、筹措改革资金的平台公司,对改革资金的支出和使用更直接、更清楚,对企业报送的要款报告,资产公司也可以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二是集中财力处置办理如购置资产包等重大经济事项;三是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资金运作成本。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 : 财务收支 审计 报告

  抄送: 市国资委

  淮南市审计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1日 印发

   共印 12份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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