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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龙塘镇谢满基等人非法开采瓷土矿案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    时间:2017-09-30    点击量:
  一、基本情况

  2010年6月份,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动态巡查发现,谢满基、黄国安等人在清远市经济开发区龙塘镇莲湖片非法开采瓷土矿,执法人员对此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非法开采行为,并对当事人非法开采瓷土矿进行立案查处,但其仍继续非法开采。2011年3月份,清远市经济开发区决定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任组长,区纪委书记、区管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国土、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查处龙塘镇银盏莲湖片非法采矿、违法用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核查和整治方案。由管委会组织各职能部门45人,出动5台机器,对莲湖片非法开采瓷土矿点进行停水、停电,拆除10个临时工棚,共摧毁7个瓷土矿场,对现场进行平整复绿。在非法开采现场范围设立17个监管责任牌,明确监管单位、协管员和投诉电话,并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

  二、处理结果

  现谢满基、黄国安、汤汝田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对经济开发区龙塘镇纪委对莲湖片非法开采瓷土矿负有监管责任的孔亚强(龙塘镇莲湖片银盏检查站站长长)、陈伟凡(龙塘镇莲湖片陂坑检查站站长长)等作出行政开除处理。

  三、案情评析

  矿产资源所国家所有,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促进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要求,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的行为;必须建立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打击非法开采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非法采矿、为非法开采者充当保护伞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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