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结果公告(2015年审计结果公告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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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安康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5年4月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加强整改。市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2月听取审议整改情况的报告。
总体看, 2014年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是好的,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市政府领导重视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根据市人大关注的审计事项和市人大常委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审计局整理出12个方面突出问题。2015年1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党组会议,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整改。市政府领导并召集相关部门集体约谈,督促及时整改。二是区分情况,分类整改。将审计发现问题分为已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和无法整改四大类。对正在整改和未整改问题以“审计要情专报”报送市政府,经常务副市长批示,安排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查,促进整改到位;对既成事实、无法整改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吸取教训,完善制度,防止再犯。三是全覆盖审计促进整改。积极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通过无盲区、无死角的全覆盖审计,切实提高审计的威慑力,倒逼制度建设,促进问题边审边改,减少违规问题发生。2015年审计发现,违规问题大幅度下降。四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范围逐步扩大。除了对上级审计机关和本市审计计划安排的重点项目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外,还对内审自查中审查发现的问题发出审计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工作范围和深度显著提高,效果更加明显。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市级预算执行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部门针对预算执行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措施,逐一落实整改。关于部分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已按要求完善了预算调整手续,对单位下达了追加追减通知; 年初预算支出项目反映不完整不全面,部门预算明细项目少反映支出的情况,2014年调整预算时已向市人大汇报,适时作了调整;年初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问题,根据审计建议,2015年将能够明确的专项都下达部门,今后将进一步细化预算,缩小部门预决算差异; 未严格按照部门编制部门预算的问题,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已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以主管部门为主体并涵盖其下属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方式;执行土地和税收收入先征后返政策,向相关单位返还土地及税收收入问题,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已停止一切收入返还的方式;结转契税收入及应缴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等已解缴入库;对县区企业专项补助资金从2015年起将直接下达到县区财政局,便于县区对财政投入企业专项资金的监管; 2015年结合存量资金清理,市财政局对往来资金进行了清理,在认真核实、摸清原因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清理清收办法,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逐步清理清收往来账款。对银行账户,按照中省规定进行了撤户、并户,除中省要求保留的外,大部分已进行了清理。今年市财政局在制定2016年部门预算时,将实行全口径预算,有效提高预算到位率。
(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市地税局已安排相关单位对照检查,积极落实整改。代征单位滞留税款669万元,已经入国库;个别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问题,市直分局一直在积极督促纳税,确保应收尽收;关于部分单位未缴纳文化事业费问题,市地税局从日常征收入手,将文化事业费等同税收同步登记、同步征收;对代征、代扣手续费作了整改规范,终止向涉及个人账户支付手续费的三代协议,修改了代征税款协议书,取消了涉及个人账户支付手续费的相关内容。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市直五大系统审计发现的“八项规定”执行不严,超标准、超范围列支招待费及会议费,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支出职工各种奖金及加班费等问题及政企、事企不分,市住建局所属单位或挂靠管理的单位依托主管部门获取收益;市土地统征中心办理土地评估和土地测绘业务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等问题,2015年4月9日市政府召开了审计情况反馈暨约谈会,何邦军秘书长主持,常务副市长鲍永能集体约谈五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夯实责任,全面整改。各部门已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作了整改,并向市审计局报送了整改报告。
市政处所属企业政通公司,市政府已同意注销,目前市住建局正开展清退职工股及财务清算工作;康泰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主营业务已停止,工作人员已划归产权产籍所,公司将注销;房地产协会已实现人员和机构脱离,住建局干部不再在协会兼职,相关科室不再主管协会。
土地交易中存在问题积极整改,一是正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公开交易系统建设;二是从今年起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评估、拍卖中介代理机构,并制定出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有关业务委托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规范了工作流程。
因为土地评估和土地测绘专业性强,未列入政府采购审批目录,未办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手续。2015年起,根据工作需要,已对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代理机构进行了登记备案,将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介代理机构,加强了规范管理。
二.政府债务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政府债务现状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我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针对政府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安康市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市直两个学校违规集资的2745万元,属于2010年前为解决院校建设资金短缺而面向职工的集资,目前两校已制定了偿还借款计划,拟通过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还清职工借款。关于高新区债务和风险防控的问题,截止2014年12月债务及债务风险均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三、市直部门2013年公租房审计调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直部门2013年公租房审计发现租赁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也未实行“收支两条线”,房租直接抵扣单位经费支出;部分房租收入长期滞放单位经办人手中,未及时上缴财政或计入单位相关账户;部分单位另立账目,形成“账外账”、“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市政府于2014年12月24日召开“小金库”问题约谈会,原常务副市长王安利主持会议,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现场约谈,通报“小金库”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各单位已按照整改意见要求进行了整改。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市公产局研究拟定了《安康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康市市本级事业公有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安政办发[2015]9号文件印发执行,进一步加强了公租房的规范管理。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3年、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资金使用和筹集不严格的问题,已做处理,归还原资金渠道;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进行了优化,清退了不符合入住标准的对象;关于拆迁户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问题,属城市建设中的临时过渡行为,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按照审计意见,在租金收取方面有别于公廉租房使用群体,要求不得给予租赁补贴;关于将非棚改项目抵顶棚户区改造任务扩大棚改范围问题,属于2013年省上下达的任务计划,2014年住建局已进行了整改,在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仍然用于棚户区改造,并将整改结果上报省审计厅;部分保障房空置的问题,住建局已加快配套设施建设,高井新居和一品新居已达到入住条件,且在年初已安排分配入住;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包装棚改项目,涉嫌骗取棚改专项补助资金的问题,已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二)陕南移民搬迁资金整改情况。针对陕南移民搬迁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积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了审计意见和建议。建房补助县区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问题,已采取措施逐步配套到位;滞留资金3555.23万元已及时拨付到位;未及时兑付4967户移民搬迁户建房补助已兑付到位。
(三)汉丹江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各县区政府针对汉丹江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市县在财力困难情况下,已配套到位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资金18201.4万元;部分县供水公司滞留收取的污水处理费240.01万元,已全部解缴财政;关于变更选址地点和设计单位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市县规划部门已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加强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系统地研究可能发生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审计整改情况。县区卫生局、合疗办对审计查出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新农合统筹基金超支的问题,各县区政府已责成卫生局、合疗办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监管,适时合理调整补偿方式和政策,严格控制基金透支风险;对违规报销门诊医疗费用、挂床治疗收取住院床位费、药品耗材违规加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整改;针对新农合管理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以即将推行的“居民健康卡”为契机,全面加快信息化建设;针对药品占比和自费药品占比超过规定,存在以药养医和过度医疗的问题,各级卫生局、合疗办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考核,使之符合政策要求。
(五)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整改情况。2013年,市审计局对6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及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县区政府积极督促整改。未配套到位资金952.47万元,已经到位;按照资金用途,逐步扩大覆盖面,将中省结余资金全部用于营养计划、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校公用经费补助;2012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提标后,个别县落实时间滞后的问题,2013年已落实到位;针对学校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县教育局、财政局以“教育经费管理年”为契机,以学校营养计划管理为重点,举办学校校长和财会人员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培训会,对专账建设、财务管理、物品采购、票据规范、档案管理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学校财务管理水平。
五、政府投资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效果明显。一是通过审计审定的最高限价和工程结算价格分别作为公布最高限价和工程结算的依据,遏制了投标项目中造价“虚高”的顽疾,减少和化解了投资损失。2013年、2014年分别核减工程造价8137万元、10300万元,所有已审计项目均严格执行了审计结果。二是工程审计从政府宏观管理方面予以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的项目能够按审计要求执行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违法违规行为大大减少。市审计局查出的某工程排水管价格虚高,导致项目总造价虚高22%,单项价格高于实际价格一倍甚至数倍等问题,市定额站以信息价方式公布,使类似问题未再发生。使中心城市建设中的部分主体工程和电器工程、门窗等装修工程以及人工费、材料费的预算及结算编制接近实际造价。三是部分具体项目即审即改,如汉滨区公安局三所一队项目,本来建设资金不足,但项目超规格设计了地面保温,存在铺张浪费情况,审计发现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取消了该项设计,避免了损失浪费。
(二)政府投资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后续管理。
一是张岭六区6#、7#廉租房处于原垃圾堆放地段,地勘资料不准确,导致工程变更严重,原招标价为1201万元,因多起变更频繁,并发生了边坡治理费用,共计增加了造价2379万元。由于工程已实施,建设单位无法整改。
二是安康市火车站出站路工程原中标价为1127万元,为了赶工期,边设计边施工,该项目实际建安工程造价1789万元,先后增加了景观绿化、晏台村西一、二巷改造、公厕、路面、标线等十多个单项工程,导致最终工程结算超合同58%。
三是项目总投资概预算未经审核,超投资无约束机制未得到落实。
四是市民政局原来负责建设的美康老年公寓项目,选定施工企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未进行招投标,目前项目处于停建状况,但由于管理不规范,相关问题依然突出,该项目正在进行结算审计中。
六、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个县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工作。县区政府调整纠正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的政策;下甩预算收入和少计预算收入已入国库;混淆入库级次、挖挤上级的收入已解缴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滞留上级专款,已加快了支出进度,陆续拨付用款单位;出借资金问题大多因为部分项目在上级专项资金到达前急需启动,经一定程序审批后提前预借给相关部门,待上级专款到达后逐步扣回。目前制定了清收计划,定期催收。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4年度,市审计局完成了10名领导同志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都能较好地完成党委、政府的主要经济目标任务,但在财政收支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基本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审计查出问题资金25.93亿元,被审计领导应负直接责任8659万元、应负主管责任15.02亿元、应负领导责任10.04亿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及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针对审计查出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问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印发了《关于安康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在项目审批中,除中省市政策规定的减免外,其他项目,一律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减免,杜绝违反政策随意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行为;对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已采取多种措施催收,除少数机关单位外,土地价款已基本催收到位;关于个别单位设立“小金库”的问题,将42.42万元余额资金收缴财政,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约谈;截留、挪用专项经费和违规收费等问题,于2014年底已基本整改到位。
八、汉滨区公安系统上划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汉滨区公安系统上划时审计发现的问题,汉滨区公安分局及基层派出所进行了整改。违规收费已按审计要求及时停止收费;下属派出所隐瞒收入、滞留房租收入已解缴财政;为干警购买商业保险,属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今后将统一采取政府集中采购方式办理此类保险。
各级审计机关将继续加强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力度,依法公开审计结果,促使相关部门分配好、管理好、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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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