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 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2016 年二季度, 榆林市、县区审计机关对全市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促进信息消费,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强科技资金管理,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扩大 “ 营改增 ” 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等 10 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涉及市、县两级财政局、交通局、水务局、文广局、工商局、住建局、环保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 及 空港区管委会等部门, 12 个县区 。
一、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问题。
落实承接省政府下放事项未及时对外公示,未按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未明确审批机关。其中:
1. 榆林市水务局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 “ 河道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批 ” 和 “ 河道采砂许可证核发 ” 事项,未及时向社会公示。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市水务局工作进度缓慢。责任主体是榆林市水务局。
审计建议榆林市水务局尽快依照相关规定落实承接事项,并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对外进行公示。
2. 榆林市交通局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项目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许可 ” 、 “ 在省管港口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和船舶特种作业许可 ” 、 “ 水上载运或拖带超规定标准(包括重量、长、高、宽)及半潜物体和水上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 、 “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 、 “ 船舶登记及发证 ” 、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认定 ” 的 6 个事项,未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通知》榆政办发〔 2014 〕 69 号文件的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机关。同时,也未对外公示。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市交通局未按文件要求落实政策。责任主体是榆林市交通局。
审计建议榆林市交通局按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并及时对外公示。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问题。
1. 榆林市本级棚改任务未完成,项目进度缓慢。 2015 年市政府下达的棚改任务要求完成建设 361 户,截至审计之日,其中涉及的滨水西岸棚改项目超过 1 年以上应完工未完工,崇文雅苑和驼城家园棚改项目超过 1 年以上应开工未开。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资金落实不到位,导致项目只有规划没有进展;二是省保障房公司因府谷县新府山小区项目拖欠贷款事宜,暂停榆林全市棚改资金发放和使用,导致项目拆迁工作进展缓慢。责任主体是榆林市住建局、榆林市保障房公司。
审计建议榆林市住建局协助保障房公司解决资金问题,尽快开工、完工。
2. 吴堡县 2016 年建制镇 ( 张家山镇和岔上镇 ) 棚户区改造前期手续未办理,拆迁工作进度缓慢。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拆迁补偿与住户未达成一致 , 工作推行较慢。责任主体是吴堡县住建局。
审计建议吴堡县住建局与各建制镇协调解决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尽快开工建设。
3. 靖边县新桥农场 “ 新苑小区 ” 棚改项目未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前期相关费用未缴纳,施工许可证还在办理中。责任主体是靖边县新桥农场。
审计建议靖边县住建局督促新桥农场尽快缴纳相关费 用 ,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问题。
1. 靖神铁路目前多数投资方资金未落实到位。首期资本金为 100000 万元,已到位 46000 万元, 54000 万元未到位(榆林煤炭运销集团 15000 万元;靖边县兴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000 万元;陕西神木煤业有限公司 2000 万元;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煤炭公司、横山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榆林高新区榆横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榆神工业区能源集运有限责任公司、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8 家公司各 4000 万元)。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影响、煤炭等支柱型产业价格不断下滑,各合作投资方热情降温,项目融资困难。责任主体是各投资单位、企业。
审计建议市政府、市铁路办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资本金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2. 榆横铁路二期征地拆迁工作进度缓慢。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当地居民和政府就拆迁事宜未达成一致。责任主体是陕西榆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建议市铁路办协同陕西榆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当地政府联系,加大对征地拆迁问题化解的工作力度;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规定,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问题。
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进展缓慢。其中:
1. 榆林市空港区管委会列入 “ 十二五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的 9 个项目未开工建设(东经一路和北纬二十三街、公园慢行道、供水及 30 公里管网、 7 公里供热管网;加气站 1 座、 37 公里雨水和污水管网、一期 2 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植物园)。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列入规划的项目因近几年榆林经济下滑,建设和发展均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加之 “ 多规合一 ” 和资金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项目停建。责任主体是榆林市空港区管委会。
审计建议榆林市空港区管委会根据现行实际情况,尽快调整、确定上述 9 个项目是否实施,项目资金是否能按期落实,并在今后规划立项时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
2. 榆林市空港区管委会 6 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应开工未开工。其中:纬六街仅完成招标工作。经七路、森林动物园、体育中心、康复养老公寓和会议中心、温泉旅游度假村等 5 个项目仍在办理相关前期手续。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榆林列入 “ 多规合一 ” 试点城市,园区的建设用地规模及范围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总体规划也在进行相应调整,部分项目的建设用地已发生改变,导致无法进行实施。责任主体是榆林市空港区管委会。
审计建议榆林市空港区管委会结合已有规划和地方实际情况,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加快项目立项、规划、环保、用地等前期工作,对经审核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确定施工及监理单位等配套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3. 靖边县公园路、林荫路和统万路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缓慢(两个项目立项和规划选址意见书已办理,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土地手续因国有土地超过报批上限,目前正在对接中)。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公园路市政工程跨越钢管拱桥一座,该桥梁技术含量高、难度大,施工图评审时有两次设计变更,致使该工程进度缓慢;林荫路和统万路属于改造工程,迁改各类管线涉及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电力局、长线局、电信局、广电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在与各相关单位对接迁改费用和迁改方案用时较长,影响了工程进度。责任主体是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计建议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各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使项目工程能按期开工建设。
(五)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问题。
1. 横山县环境网格化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
2015 年 10 月,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全面推行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发〔 2015 〕 65 号,要求 2015 年 11 月各县(区)召开动员会,划分网格、明确职责,开展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健全镇(办)环保机构,落实镇(办)环保职责,全面开展环境网格化监管。截止 2016 年 4 月底,横山县印发出台了《全面推行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但各级网格之间未签订责任书,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未建立,网格设置工作未完成,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未全面推进及正常运行。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网格化管理需要一定的人员经费及运行经费,财政困难,政府未积极推进。责任主体是横山县政府。
审计建议横山县政府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推进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
2. 横山县环保大检查问题处理整改不到位。
( 1 ) 2015 年县环保局通过环境保护检查及违建项目排查,发现横山县未验先投项目 43 个,现仅处理处罚 2 个;未批先建项目 172 个(自行停建项目 1 个,未完工在建项目 4 个,已完工运营或投产的项目 125 个,建成停产或停运的项目 42 个),现仅处理处罚 5 个(行政罚款 2 个 95 万元,责令停建项目 3 个)。
( 2 )另环境保护检查中发现横山县西南新区存在各种类型的小型污染企业 63 家,均未得到整治处理, 2016 年 3 月 10 日县环保局向县政府书面建议对西南新区 63 家小型污染企业进行清理整治, 2016 年 4 月 7 日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西南新区小企业整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对小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根据摸底情况组织清理整治,目前暂未清理整治。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涉及环境问题量大,面广,且是历年形成,清理难度大,其次上级环保部门暂未出台违建项目具体清理方案,待上级出台政策后及时清理。责任主体是横山县环保局。
审计建议横山县环保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清理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限 , 分类逐步清理整治。
3. 绥德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实际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
( 1 )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2015 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陕环批复〔 2015 〕 772 号 ) 文件,项目建设时限为 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截至审计之日,绥德县 2015 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仍处于招投标阶段,项目未实施。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绥德县四十 里 铺镇政府、名州镇政府未能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导致项目延误。责任主体是绥德县四十里铺镇政府和绥德县名州镇政府。
审计建议绥德县政府和环保部门落实责任主体,启动问责机制,保证项目尽快实施。
( 2 )该项目市级应配套资金 113 万元未到位。责任主体是榆林市财政局。
审计建议榆林市财政局尽快拨付配套资金。
(六)促进信息消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问题。
此次审计未发现问题。
(七)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问题。
1. 榆林剧院维修项目存在超概算、资金缺口大的问题。
( 1 )经榆林剧院申报,市文广局同意,市发改委于 2013 年 1 月 31 日对榆林剧院维修立项报告给予批复,批复投资 745.4 万元,资金自筹解决。后经设计院、检测单位及审图办等多方机构讨论,为达到 “ 十一届艺术节 ” 提供的 B 类剧场标准要求,提出了变更设计方案,变更增加项目资金为 979.90 万元,超出原批复总投资的 131.45% 。
( 2 )按照变更后的设计方案,榆林剧院维修项目预计需要投资 2738.37 万元(基本建设 1679.85 万元,舞台设备 1058.52 万元),截止审计之日,榆林剧院已落实资金 1030 万元,资金短缺 1708.37 万元。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榆林剧院在项目变更时未向市发改委书面申请。责任主体是榆林剧院。
审计建议榆林市文广局、榆林剧院积极争取榆林剧院维修改造资金,并向市发改委书面申请相关变更手续。
2. 绥德县文化建设项目自筹资金未落实到位。
绥德县秦扶苏文化苑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 2800 万元,其中 2014 、 2015 年市振南资金 1130 万元,其余为自筹资金,目前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进入施工阶段,但自筹资金仍未落实。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主管部门前期立项调研不充分、筹集资金力度不够。责任主体是绥德县文广局。
审计建议项目主管部门要在规划、立项前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工作,要保证项目、资金双落实,才能保证项目实施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按计划要求完工。因此要尽快落实筹集资金及早到位,保证资金按合同要求拨付。
3. 绥德县九贞观修复项目工程前期审批手续不完善。该项目基础建设部分于 2015 年 9 月已完成,但截止审计之日,工程建设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施工企业资质不合格、项目主管部门前期审核把关不严而导致项目提前开工。责任主体是绥德县恢复原绥德地委旧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计建议项目主管部门要在规划、立项前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审核工作,保证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能按计划有序、合规进行。
4. 神木县明长城 - 麟州故城抢险加固工程进度缓慢。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县文广局预算该项目造价为 655 万元,预算办审定造价为 188 万元,因工程造价认定有异议,差距较大,导致项目进度缓慢。责任主体为神木县文广局。
审计建议文广局应尽快汇报该项目领导小组确定工程最终造价,以便推动项目实施。
(八)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问题。
1. 靖边县未协同科技、财政、研究所等相关单位推动本县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和地方病进行预防、诊断关键技术的研发能力建设,以及诊疗技术、装备、药物开发与配备的能力建设。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是 县卫生系统不具备强化疾病防治技术能力建设的条件。责任主体是靖边县人民政府。
审计建议靖边县人民政府应引进技术,人才、装备,推动本县研发能力建设。
2. 靖边和绥德县教育领域信息化建设未完全落实到位。
一是靖边县 “ 宽带网络校校通 ” 无线网络覆盖率未达到要求。二是 “ 优质资源班班通 ” 未完全实现。其中靖边县完全小学以上学校装备交互教学设备普及率,师机比和生机比未达标;绥德县全县共有 36 所学校, 582 个班级,已完成 “ 班班通 ” 322 个教学班,完成率 55% 。三是靖边和绥德县 “ 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 未完全实现。四是绥德县未建设资源管理平台。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靖边县一是县教育系统资金投入有限 ; 二是县级 “ 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 条件不成熟。绥德县主要是教育局资金投入不足,致使 “ 三通两平台 ” 项目进度缓慢。责任主体是靖边县教育局和绥德县教育局。
审计建议靖边县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争取实现完全小学以上小学教学设备普及率、师机比和生机比达标;二是加快推动 “ 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 建设;三是尽快实现无线网络基本覆盖。绥德县尽快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 “ 三通两平台 ” 建设工程保质保量早日完成。
3. 靖边县未建立科技资源库和信息共享平台。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县科技局无资金投入。责任主体是靖边县科技局。
审计建议靖边县科技局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尽快开展此项工作。
4. 靖边和绥德县未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靖边县人民政府未成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所以未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二是绥德县科技局未向财政部门提出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申请。责任主体是靖边县人民政府和绥德县科技局。
审计建议一是靖边县尽快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设立专项资金;二是绥德县科技局要尽快向财政部门提出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申请,确保该项资金及时到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与管理的推动作用。
5. 靖边县和绥德县部分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
一是靖边县和绥德县未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制和信息公开制度;二是靖边县未建立科技项目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覆盖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黑名单制度;三是靖边县未建立完善的评审专家轮换、调整机制和回避制度。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县级项目由县财投办联合财政部门共同评价;二是县科技局工作滞后;三是重大项目均交由市级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县本级未建立评审专家轮换、调整机制和回避制度。责任主体是靖边县科技局和绥德县科技局。
审计建议靖边县科技局尽快制定各项制度和机制,建立评价专项责任制、信息公开制度和县本级评审专家轮换调整机制和回避制度,并上报县级政府审批。绥德县科技局根据政策要求及县域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台相应的制度。
6. 吴堡和子洲县未安排科技资金对科学研究实验设施、科技资源库与信息共享平台、标准计量和检测检验平台三个方面进行投资建设。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吴堡县科技局对上述三方面的建设重视度不够,二是资金紧缺;子洲县主要是资金不足。责任主体是吴堡县科技局和子洲县科技局。
审计建议吴堡县科技局应高度重视 “ 十二五 ” 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的政策,并按文件要求尽快安排资金投资建设。子洲县科技局应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尽快建立科学研究实施设施、科技资源库与信息共享平台、标准计量和监测检验平台。
(九)加强科技资金管理,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问题。
1. 榆林市级科技项目管理不到位。
抽审发现,部分科技项目未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相关审批、监督、验收管理不到位。一是抽审的 2014 年项目均未在合同计划日期内按时完成项目结题,也未按规定向市科技局提出项目延时申请;二是部分项目结题验收不严谨,验收报告无签字、无盖章。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榆林市科技局监督、验收不到位,项目执行未按相关规定管理,存在监督管理缺失、放任自流的情况。责任主体是榆林市科技局。
审计建议榆林市科技局梳理 2014 年项目的完成情况,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对确需延期完成的项目,按程序上报市科技局审批,对无故不按时完成的项目,要按项目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2. 榆林市科技局部分科技项目资金支出和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是市科技局在农业科技 “193” 工程目标体系研究项目中报支租车费用 1.90 万元。后附票据均未填写相关详细信息,票据车站报解联未留存车站,部分票据未加盖出票单位印章。 二是市林科所未将科技项目资金单独建账、分科目核算。三是市林科所在 2014 年樟子松耐盐碱试验项目中购置 1 台 5D3 数码相机 1.2 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科技项目报支审核不严格,会计核算监督不到位。责任主体是榆林市科技局和榆林市林科所。
审计建议一是榆林市科技局在今后要严把项目票据报支审核关,杜绝非正规票据报支问题的再次出现;二是榆林市科技局应督促市林科所分账、分科目核算科技项目资金,补记固定资产。
3. 项目实施不规范。
榆林市科技局在 2014 年度科技项目中安排单位经费补助资金 180 万元,涉及计划项目 6 个,其中 2 个项目明确为专项经费,其余 4 个项目均未签订合同、未明确目标成果和资金支出投向。截止审计之日,累计支出 67.81 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和电脑等办公用品购置。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市科技局 对 科技资金管理认识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科技资金使用范围安排项目计划。责任主体是榆林市科技局。
审计建议榆林市科技局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管理,严把项目审批关,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挤占和套取科技项目资金问题的出现。限期完善相关合同,总结研究成果,尽快报请结题验收,认真整改。
4. 榆林市级科技项目分散、资金规模小,资金使用效益不 高 。
以 2014 年科技产学研合作项目为例,该类别共安排科技资金 500 万元,涉及 80 个项目,平均投入 6.25 万元。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科技项目计划面面俱到,安排单位和课题过多。责任主体是榆林市科技局。
审计建议减少项目数量,整合有限科技资金,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发挥资金集中优势。
5. 未按计划实施项目。
横山县陕北白绒山羊产业化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及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按计划应实施完成的 19 项内容,截至审计之日,仅完成了其中 6 项的部分内容,其余 13 项内容均未实施。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无力自筹资金、县财政无力足额配套资金;二是县科技局对项目的科研论证不充分,资金没有真正落实;责任主体是县科技局、企业和县政府。
审计建议一是科技部门要加强项目前期的论证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和 本 县财力,量力而行,选择一些有能力完成的项目;二是企业自身和财政部门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和支持力度,尽力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6. 横山县高效养殖技术未能推广运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经对 4 户陕北白绒山羊高效养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发现,养殖户的饲养人员均不清楚推广的具体高效养殖技术是什么,仍然沿用传统的饲养方法,每户 2 万元科技补助资金均用于养殖的设施建设或购买种羊,高效养殖技术未能得到推广运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县科技局未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对科技项目实施管理不严;责任主体是县科技局。
审计建议县科技局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加强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7. 吴堡县 6 名科技特派员均未按规定建立特派员经费年度总账、明细分类账等财务档案。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吴堡县科技局、各科技特派员对财务档案的建立不够重视;责任主体是县科技局、各科技特派员;
审计建议吴堡县科技局督促各科技特派员尽快建立健全各项财务档案。
8. 吴堡县科技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科技特派员白条报销下乡补助共 1.15 万元,并未附派驻单位出具的下乡说明或证明文件;二是科技特派员报销枣树接穗、投影仪、免疫药品、农膜、肥等 8.5 万元(国税代开发票),未附购买清单。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吴堡县科技局票据审核不严格。责任主体是吴堡县科技局。
审计建议吴堡县科技局今后应加强财务管理并责令各科技特派员尽快补全原始票据。
(十)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问题。
1. “ 营改增 ” 后部分企业税负增加。
( 1 )市国税局税收收入实时监控系统反映,截止 2016 年 5 月底,以前年度已实行 “ 营改增 ” 试点行业中铁路运输业平均税负 5.52% ,比 2015 年 9 月下降 0.31 个百分点,但是仍然高于 “ 营改增 ” 前企业的平均税负。
( 2 )截止 2016 年 5 月底,对新试点行业的 129 户企业(生活服务企业 43 户、建筑企业 85 户、金融企业 1 户)抽样调查发现,有 14 户 “ 营改增 ” 后税负增加,占抽查企业户数的 10.8% ,其中:税负增加的生活服务业 10 户,占到抽查生活服务企业的 23.2% ,税负平均增加 12.48% ;税负增加的建筑业 4 户( 2 户未采用简易征收办法的一般纳税人税负分别增长 190% 和 230% ),占到抽查建筑企业的 4.7% ,税负平均增加 117.15% 。
( 3 )靖边县 “ 营改增 ” 政策施行后,有小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这次抽审的 20 户企业中(交通运输企业 16 户), 2016 年 1-4 月有 9 户交通运输企业税负超过 3% , 4 户服务企业超过 5% 。这部分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额高于原营业税额,企业税负出现增加。
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在 “ 营改增 ” 前全市铁路运输业一次性投资已完成, “ 营改增 ” 后企业设备更新较慢,进项税抵扣数额较小,致使企业税负明显增加,并拉高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整体税负;二是部分生活服务业企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成本费用主要为人力成本,不可抵扣致使负税增加;三是部分企业的个别增值税抵扣凭证当月无法取得;四是由于个别建筑安装企业 旧 项目少,主动放弃备案,而新项目近期不能取得进项发票无法抵扣,导致企业税负增加。
审计建议榆林市国税局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 营改增 ” 企业试点情况,积极争取上级对税负增加企业在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等方面政策的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大 “ 营改增 ” 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完善征管措施,帮助纳税企业提高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企业进项税抵扣行为,切实降低和公平企业税负,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 财政部门拨付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缓慢。
按照陕财办税〔 2013 〕 34 号文件县区财政局受理申请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并上报市区财政局,市区财政局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各县区财政局的复核意见确认无误后,下达扶持资金,截止审计之日,神木县 2014 年预算营改增扶持资金 1378.27 万元,拨入 1378.27 万元,支出 246.1 万元,结余 1132.17 万元,兑付率仅为 18% 。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神木县财政局未及时督促企业办理拨款手续,导致兑付率低。责任主体神木县财政局。
审计建议神木县财政局尽快落实、兑付扶持资金。
二、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榆林市、县 区 政府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 2016 年 6 月,以前反映的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 50 个问题中, 10 个已经整改, 12 个正在整改, 28 个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