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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4年第2号:“淮南市审计局关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至201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公告”_淮南市审计局

来源:    时间:2017-09-29    点击量:
  淮南市审计局关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至201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淮南市审计局对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2011年至201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高新区目前尚未建立园区财税管理体制,区域内发生的各项收入均缴入市级财政,资金来源主要是市财政性拨款、市产投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科技专项资金及高投公司融资贷款。

  2011年至2013年度财政拨付管委会行政经费总收入1846.84万元,财政总支出1357.26万元(含高投公司),结余489.58万元。

  2009年至2013年底园区建设资金累计总投入21.03亿元,建设资金累计总支出20.35亿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高新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园区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账务处理基本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存在未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审批权不到位,园区和重点项目资金缺乏等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严格执行国家财税制度。以财政补贴的形式向园区部分企业返还土地出让收入和退返税款。

  以上虽是落实了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但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

  2.未批先征土地。截止2013年底高新区已征用土地5239亩,其中已批用地4060亩,未批先征土地1179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二)延伸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缺乏独立的财税体制,审批权不到位。一是缺乏独立的财税体制。高新区自成立以来,没有独立的财政体制,园区内的行政运行、土地报批、基础建设等各项支出基本由市财政或市产投拨付,使得高新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谈判主体功能缺失,影响了招商引资工作。二是审批权不到位。高新区可按照大部制模式设立“四局一室”,在项目注册核准、规划、建设等方面享有审核、审批权,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为企业代办行政审批等事项,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许多基本管理职能尚不具备,部分职能因审批流程等客观问题使得“一站式”服务窗口未能设立起来,影响了管委会的工作效率和项目推进速度。

  2.现行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机制影响高新区管委会工作开展。审计调查发现,(1)编制使用受局限。按照市编办“三定方案”精神,管委会可以创新干部人事管理机制,内设机构负责人全部实现聘任制,竞争上岗,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市相关部门不予办理行政编制岗位和事业编制岗位混编,园区无法任用优秀干部,从而也未能建立有效的用人激励机制。(2)缺乏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高科技管理人才。高新区目前仅有2名规划建筑类工程师和1名中级会计师,由于高新园区现行人才引进、使用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薪酬待遇不落实,致使无法招聘到急需的各类人才。

  3.协调机制待健全,拆迁压力大。现高新区累计完成房屋拆迁近500大户,除去已安置的还需约292套。此外,因山南新区的四号农民安置点建设相对滞后(仅完成1080套安置房建设),且后续安置计划已被山南其他项目占据,无法用于高新区周边地块的安置需要。

  4.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随着新项目不断入驻,园区建设向纵深发展,园区规划建设的春华街等九条道路因缺乏资金或土地指标尚未开工建设;泰宁大街(淝水大道至淮河大道段),由于各种原因使得整条道路至今不能全线贯通,影响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此外现有的淮河大道管线日供水量不能满足中国移动(安徽)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用水需要,在东西部二通道建设新的供水管线已迫在眉睫;同时由于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暂未投产运营,致使高新区落地项目排污难。

  5.园区建设资金缺口约7.45亿元。审计调查发现,截止2013年底,高新区现有项目资金总额0.68亿元,然2014年实际需要资金约8.13亿元,缺口约7.45亿元。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强化制度制约,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严格执行土地政策,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增强依法管地用地意识;切实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严禁违规返还;加强对土地出让后的使用监督,对长期闲置土地,依法收取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规定,不可过度降低国家规定之外的门槛。

  (二)明确功能定位,打造特色园区。高新区建设应遵循园区建设发展基本规律,严格按照产业发展和布局规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四争”目标,高标准推进高新区建设。一是要突出发展重点,做强做大园区;二是加强统一领导,落实管理权限;三是广开融资渠道,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灵活用人机制,破解管理难题;五是坚持高新导向,规范项目入园。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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