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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底市201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专项资金申报    时间:2017-09-29    点击量:
  ——2013年8月8 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彭淑媛

  2012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在把握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今年预算执行审计着力揭示财政收入征管、资金分配使用、政策实施效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审计了财政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部分重点专项资金特别是重点民生资金进一步加大了监督力度。针对查出的问题,审计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有效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我市财税部门积极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规范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2012年度预算任务。

  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3181万元,为预算的134.79%,比上年增加40563万元,同比增长30.5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9545万元,比上年增加70276万元,增长27.11%。

  2012年市本级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3181万元,上级各项补助162570万元,下级上解8797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3000万元,上年结余101707万元,调入资金2060万元,收入总计46131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9545万元,上解支出2584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12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9700万元,支出总计39221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910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67444万元,净结余1658万元)。

  全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财税收入快速增长。2012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6.24亿元,比上年增加5.55亿元,增长26.82%,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保证了我市人员支出和机关正常运转,促进了我市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是预算管理更加规范。市财政提高支出定额标准,提高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标准,年初预算到位率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约束力进一步加强,预备费等财政专项资金严格按年初预算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民生支出持续增加。2012年,市财政农业、社保、医疗、教育、城乡社区事务、节能环保、文化体育支出达16.47亿元,比上年增长26.6%。

  但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影响了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以及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财政收入征管存在的问题

  1. 部分建设项目欠缴规费

  市清欠办加大了对建设项目规费的清欠力度,但仍有部分项目规费未收回。截止2013年6月,市本级7个建设项目应缴未缴规费8917.93万元。

  2.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被拖欠

  截止2013年6月,2户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土地拍卖款和因增加容积率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12231万元。

  3. 部分行业税收征管有待加强

  (1)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缴税收

  截止2013年6月底, 2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缴各项税款(费金)449.1万元。

  (2)城区门面出租收入税收未足额征收入库

  我市在2012年5月出台了《娄底中心城区非住宅房屋出租及自营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娄政办发〔2012〕23号),但是由于综合治税机制不健全、相关措施未落实,有关部门职责未到位,我市中心城区门面出租税收管理未建立详细准确的信息档案。据娄星区地税局对城区门面9000户的保守测算,年应缴税收2022万元,2012年娄星区地税局实际征税631万元,单此一项城区门面出租收入欠缴税收约达1390万元。

  (3)城区驾驶培训学校偷逃税收

  2012年,娄星区、开发区范围内18家驾校培训学员33772人次,应缴纳税款324.5万元,实际缴纳118万元,漏交206.5万元。

  (4)建设工程耗用材料增值税征管部门配合不力

  2012年,在娄星区国税局办理了工程项目备案登记的项目72个,建设单位55家;建设工程耗用材料税收经娄星区国税局审核的项目214个,结算金额141097.34万元,建设单位24个,仅补缴税金107.28万元,除城建投、市政工程公司等少数单位协助配合外,其余建设项目大多未到国税部门查验审核。市本级2012年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公司343家,缴纳了营业税的100家,但在国税部门进行了建设工程耗用材料税收备案登记的仅41家,建设工程耗用材料经国税审核的仅22家,综合治税相关单位的职责未履行到位。

  (二)财政预算管理及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

  1.部分单位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有待加强

  2012年,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二级机构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地理信息中心、市征地拆迁处、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服务性收入2811万元、土地出让征收业务费等未纳入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财政综合预算管理。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8人,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7人,两块牌子的人员合署办公。自 2009年以来,市编办会同人社、财政部门对质监站按33个人的编制纳入了市财政全额拨款。2012年质量检测服务性收费收入889万元未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

  市环保局2012年财政预算安排经费1018万元(其中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0万元,从排污费中安排专项资金822万元)。该局环境监测站服务性收入418万元,下属环保科研所2012年取得服务性收入760万元,未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

  2. 大量财政借款长期未收回

  2012年,市财政局继续加大对财政借款的催收力度,清理收回往年借款34181万元,但是仍有大量财政借款未收回。2012年底,市本级单位借款余额95309万元。

  3. 财政可支配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少

  2012年,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40744.36万元(缴库数),其中:支付国土部门征收业务费2219.91万元,为国有土地出入收入的1.58%;支付成本及返回单位98873.75万元,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70.25%;上缴省财政176万元,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0.13%;财政可支配收入实际为39474.7万元,占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28.05%。

  4.市级财政负担沉重

  (1)对县市的各种配套资金较多

  按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精神,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原则上不再要求市承担新增对县(市)资金的配套任务。经审计,2012年市财政用于县市的各种配套资金总额达8617万元。此外,在2010年省体制改革时,市对4个县市的专项补助基数4205万元还未包括在上述资金总额内。上述只是财政体制内的配套,还有大量的部门配套资金未包括在内。

  (2)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矛盾突出

  从2007年至2013年3月,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9420万元,支出53692万元,亏损4272万元。在目前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模式下,市本级财政将不堪重负。

  (3)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巨大

  至2012年底,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缺口21482万元。

  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家电销售商家违规获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

  截止2012年12月,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937个,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84万台,销售金额476496万元,已补贴金额59386万元。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实施,在拉动农村消费、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从2012年4月起,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系统109名干部,组成39个调查组,经费自理,走村入户,历时半年,对631个经销商12117个农户进行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由于制度本身存在漏洞、商家利益驱动等原因,加之有关部门监督不力,我市家电销售商家利用农户信息虚构家电销售,违规获取财政补贴,目前审计已将部分拒不整改的经销商移送公安部门47起,追缴补贴资金1900万元。县市区涉案人员7人被检察院立案批捕,目前市审计局正协同市纪委及检察机关对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追责。

  (二)涉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2012年,市本级预算内资金58项涉企资金共计1.29亿元,拨付到146个企业,涉及多个部门。存在同一企业获得多项资金的情况,其中49户企业获得2 项以上财政资金,最多的1户获得9项资金;部分资金项目设置内容、性质类似,效果不明显。

  (三)个别农贸市场改造后闲置

  截止2012年,市政府共对娄底中心城区育财、中源中兴等11家农贸市场进行了标准化改造(改建),共计拨付资金1361.5万元,其中拨付涟滨农贸市场改造资金260万元,涟滨农贸市场、星兴农贸市场建成后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全市完成政府投资结算审计项目239个,审计总金额11.29亿元,审定金额9.75亿元,平均核减率13.64%,为政府节约投资1.54亿元。

  从2006年开始,我局一直对市体育中心项目跟踪审计,至2012年12月底止,对报送的39个项目7.78亿元工程结算资金进行了审计,审定金额6.25亿元,审计核减1.53亿元。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源头控管、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政府相关部门要对综合治税机制的实施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促进税收应征尽征。

  (二)建议市人民政府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辖区内统一的财税征管政策,切实改变目前我市辖区内因各自为政、政策不一引起的相互挤挖税款的现象,降低税收征管成本,规范财经秩序。

  (三)建议严格刚性收费,继续加大建设项目规费的清缴力度;严格控制各种非税收入的违规减缓,加大非税收入统筹力度,规范建设项目收费行为。

  建议严格控制容积率的调整,尽快出台规范娄底市容积率计算的规范性文件,彻底改变目前随意调整容积率、随意计算容积率导致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的局面。

  (四)建议立即清理省直管县以后市财政对县市的各种补助项目,调整目前市级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模式,改统收统支模式为“统一政策、分级负担、分级管理、有限调剂”方式,减轻市财政负担。

  (五)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加大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制定规范的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程序,明确科学合理的专项资金补贴标准,改进资金投放方式,采取与税收贡献挂钩或以奖代补等方式。切实落实专项资金申报、获取的公示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支出监管和追踪问效。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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