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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越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    时间:2017-10-10    点击量:
  被处罚者名称

  芒市越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事实

  违反水、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等

  处罚依据

  《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执行情况

  已缴纳罚款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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