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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开曝光盗矿五大典型案件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时间:2017-09-30    点击量:
  非法采矿“利益链”和“保护伞” 都栽了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开曝光盗矿五大典型案件

  

  今年2月以来,广东省国土资源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以打击非法采矿为主要内容的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利益链”和“保护伞”,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打掉一批非法采矿犯罪团伙,进一步规范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

  8月20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打击非法采矿的成果,并公布了五大非法采矿案件,涉及梅州、连州、南雄、雷州、新丰县五地。其中连州市岭南公司非法开采硅灰石案因牵涉多名官员引人注目。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师表示,目前,数百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过百人被判刑,共完成破坏矿产资源价值鉴定101宗,涉及鉴定金额15.3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9倍和37.3倍,推动了非法采矿案件的侦办工作。

  五大典型案件逐个数 暴利熏心促挺而走险

  岭南公司采矿证过期案拉连州副书记下马

  连州市岭南公司2005年10月在清远连州市大路边镇某村狮子头山取得开采硅灰石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09年12月,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岭南公司没有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开采,其生产规模明显超过许可范围。

  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岭南公司又非法将该矿产资源出租给黄进良、钟幸福两人经营,总租期六年,每年租赁价格为80万元。黄进良、钟幸福两人租得该矿产资源后实施非法开采活动至2012年3月。

  根据群众举报,经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清远市有关部门调查查实:岭南公司存在破坏性开采及非法出租矿产资源行为,黄进良、钟幸福和成明坚、成建伟存在非法开采行为。

  经省国土资源厅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价值鉴定委员会鉴定:岭南公司2007年至2009年之间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硅灰石矿石量共12.2万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732.10万元;2010年5月至2012年3月,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价值706.64万元。

  对于岭南公司破坏性采矿行为,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吊销岭南公司采矿许可证并按照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价值的30%,处以罚款219.6万元;依法没收岭南公司非法出租矿产资源违法所得80万元,并按违法所得50%处以罚款40万元;依法没收黄进良、钟幸福无证采矿违法所得706.64万元。

  目前,清远市公安局已对岭南公司破坏性采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犯罪嫌疑人欧阳子斌、黄进良、钟幸福进行立案侦查,其中,已刑事拘留1人,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追捕中。

  清远市纪委、监察局分别对岭南公司非法采矿案涉及的监管单位责任人员提出了责任追究意见:对连州市时任副市长罗门生(现任连州市委副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建波行政记大过、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李万全行政记过、大路边镇时任镇长(现任镇委书记)黄赞红撤销党内职务、副镇长黎土庆行政记过、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长黄旭日行政记过、市林业局副局长许幕民行政记过等处分。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为非法开采行为充当保护伞的时任连州市副市长罗门生、连州大路边镇镇长黄赞红立案查处。

  五人开采稀土矿矿石六千吨

  自2011年4月起,林汶平等5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同出资在梅州市平远县某村狮子窝山擅自开采稀土,商定由林汶平负责前期工作,陈敬轩、刘斯仁负责生产管理,杨培禄负责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余翔负责处理村民纠纷。

  林汶平等人在开采稀土过程中雇请工人用钩机、铲车挖开山皮,将含有稀土成分的山土挖出放进堆浸池中,加入硫胺、草酸等进行浸泡,析出液体从中提取稀土。平远县国土资源部门多次行政执法责令其停止开采并要求恢复原状,但林汶平等5人在缴交罚款后,仍然继续开采。

  2012年4月10日,出资人陈敬轩到非法开采点取稀土成品矿时,被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巡查发现当场查获。经省国土资源厅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价值鉴定委员会鉴定:林汶平等5人非法开采稀土矿矿石量6494.65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149.82万元。经当地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非法采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较大。

  2012年5月,此案经平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平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于6月20日进行了宣判:被告人余翔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陈敬轩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林汶平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被告人杨培禄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刘斯仁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外省人在韶关盗采稀土矿被判刑

  2012年2月,当地公安部门在线索摸查排查中发现,江西人李壬秀生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在韶关南雄市界址镇下屋村非法开采稀土矿。当地公安部门联合办案组于2月中旬当场抓获正在非法开采的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稀土矿68包,约3500公斤。

  经省国土资源厅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价值鉴定委员会鉴定:李壬秀生等人在韶关南雄市界址镇下屋村共非法开采稀土氧化物22.37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约为人民币335.55万元。2012年6月25日,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向南雄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南雄市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10日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壬秀生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李发林犯非法采矿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吕西南犯非法采矿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李德胜犯非法采矿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霸占别人农地非法开采钛锆砂矿

  2011年11月到2012年4月,蔡马宏等四人合伙,擅自在雷州市东里镇西挖村购买村民土地,非法开采锆英石砂矿。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多次到现场制止非法开采行为,同时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继续开采,不予停止。

  2012年4月初,雷州市政府组织联合执法取缔东里镇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动,当场捣毁非法开采矿点。经省国土资源厅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价值鉴定委员会鉴定:当事人开采钛锆砂矿383.7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人民币3261450元。

  经测量核实破坏农用地13100.1平方米,其中耕地12657.5平方米,基本农田6776.1平方米。当事人占用农用地进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农用地和矿产资源大量破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9号)第五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第三条规定,蔡马宏等四人已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移交雷州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开采稀土矿获刑四年

  2012年2月到4月,郑韶敏、黄可能、徐寿安等3人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新丰县梅坑镇新坪村盘角组“崩岗头”(山名)非法开采稀土矿。2012年4月1日新丰县公安局采取行动,捣毁非法开采矿点,当场抓获郑韶敏、黄可能、徐寿安等3名犯罪嫌疑人。

  经省国土资源厅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价值鉴定委员会鉴定:郑韶敏、黄可能、徐寿安等3人非法开采稀土氧化物15.92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人民币246.76万元。经新丰县公安机关侦查,当事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大量破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012年6月29日,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当事人郑韶敏、黄可能、徐寿安等3人犯非法采矿罪。新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12年7月11日进行判决:被告人郑韶敏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黄可能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徐寿安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严打以重点矿种为突破口 “土地爷”充当保护伞被查

  据介绍,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统一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中,对重点地区和以稀土等为主的重点矿种进行“地毯式”排查,尤其是以党委政府、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领域为突破口,突出重点查办国土资源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依法打掉一批非法采矿犯罪团伙。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配合检察机关,先后查办了平远县大柘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练海洋收受矿主贿赂容忍非法稀土矿点无证开采,五华县水寨镇国土原所长杨文坤受贿27万元违规违纪,兴宁市宁新街道办国土原所长曾伟泉受贿放纵他人违章搭建、违规审批建房手续等三宗原国土所所长充当土地领域保护伞案件。

  经查明,练海洋在担任平远县大柘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明知该镇东片村狮子窝山稀土矿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仍收取矿主林某的贿赂款后,仅向该矿点处以“罚款,责令停产”的行政处罚,未再进行相关监督、整治,致使该非法矿点从2011年5月至案发时持续无证开采,造成国家财产损失150万元。练海洋在办理土地建房报批审核和非法稀土矿点巡查过程中,共收受农户和矿主贿赂5万多元。

  杨文坤在担任五华县转水镇、河东镇、水寨镇国土所长期间,先后受贿27万多元,为陈某祥、曾某木、李某芳、曾某雄等人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或违章建筑、违规用地不被查处。

  兴宁市宁新街道办国土所长曾伟泉则收取他人钱财5万多元后,放任他人搭建违章建筑、违规审批建房手续。同时,兴宁市国土局执法监察股股长刘文斌、兴宁市国源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经理曾钦荣、土地估价师李路明也因受贿落网。

  江门鹤山市国土资源局原执法监察股股长郭某清在查处非法采矿违法行为中,玩忽职守并收受对方财物,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又借查处多宗违法用地案件,借机收受贿赂。日前,郭某清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一案在鹤山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将择日宣判。

  据检方指控,2009年10月到11月,郭某清在查处鹤山市宅梧镇白水带村委会金竹潭村卢屋顶非法开采高岭土违法行为的过程中,玩忽职守并收受财物。2009年11月至2012年1月间,郭某清先后索取、收受多名涉嫌非法采矿、违法用地和违法堆放陶瓷土案件的当事人的贿赂款合共147960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今年2月16日,鹤山市检察院依法将郭某清带回检察院调查问话,郭某清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玩忽职守、受贿犯罪行为。案发后,被告人郭某清主动退出部分犯罪所得97960元。在庭审中,被告人郭某清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玩忽职守犯罪事实予以否认,认为其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同时辩称所指控的147960元受贿款中有5万元属于个人借款,实际收受的贿赂款只是97960元。

  河源市源城区埔前国土所所长收受贿赂5万元,为他人违法抢建房屋行为提供庇护的案件被查处。2011年四至五月间,埔前国土所所长、犯罪嫌疑人曾某,发现当地市民黄某康在其曾经任职管辖范围的河源市区光明路北一巷附近的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内空闲的山地违章抢建房屋后,曾某先是叫其家人去阻止黄某康违章抢建的行为。

  2011年11月,黄某康不听劝阻继续违章抢建房屋,曾某得知后又叫原土地承包户黄某忠去制止黄某康的行为。黄某康为达到违章建筑不被查处的目的,于2011年12月经黄某忠送给曾某现金人民币5万元,并叫曾某在有关部门查处时帮助他理顺有关关系。曾某收受5万元贿赂款后,答应了黄某康的请求,此后再也没有阻止黄某康的违章建房。

  河源市检察机关近日接到当地群众的举报后,依法对源城区某国土所所长、犯罪嫌疑人曾某进行了查处。当地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曾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5万元,为他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受贿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受贿罪,故依法批准对其实施逮捕。

  揭阳市普宁市在查处涉黑团伙中,纪检监察机关循线挖出15名“保护伞”。其中,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副局长吴某庆、赤岗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纪某响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云浮市云安县富林镇国土所所长廖某勇是县检察院在开展渎职侵权案件摸查时,发现其严重不负责任,对辖区内发生的非法采矿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从而导致国家石材资源和财产的流失被查处。

  2007年至2009年,郑某青、郑某强在分别担任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和原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深圳某集团公司在汕头市开发的大型建设项目捆绑土地招投标和解决临时办公用地等方面提供咨询、支持和帮助。其间,郑某青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贿赂共计港币80万元,郑某强先后4次收受贿赂共计港币60万元。汕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已对郑某青、郑某强作出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目前,“两郑”案件已由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此外,还有3名处级干部收受该公司数额不等的礼金,均已受到党政纪处分。

  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东海国土资源所原职工龙某奎,因涉嫌受贿于2011年12月29日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10日被逮捕。龙某奎自1994年3月起担任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东海国土资源所职工,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关事宜。2006年6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龙某奎受港商薛某里(另案处理)所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帮助其办理乌坎港实业开发公司转让东海绍聪服装加工厂两块土地的过户手续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龙某奎两次收受薛某里所送人民币共2.9万元。

  近日,涉嫌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原副局长陈某,因充当违章违建户“保护伞”而被提起公诉。据了解,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去年对该地区违建建管领域展开渎职“保护伞”拉网打击行动,发现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原副局长陈某在担任南湾国土所所长期间,在没调查核实的情况下,直接导致了包括宝江豆制品厂在内的违章建筑产生。该院查明,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贿赂现金及购物卡共计13.4万元。

  李师表示,在重点打击“利益链”和“保护伞”方面,省国土资源厅先后组织14个督导检查组和联合调查组,由厅领导任组长,分别深入各市实地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查看整治现场等方式,指导办案工作,借势借力,配合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做到“四个不放过”:案件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涉嫌犯罪人员不抓捕的不放过,失职渎职责任人不追究的不放过,违法开采现场没有关停整治的不放过,切实推进相关工作落实。目前所有厅领导包办非法采矿案件已基本办结。

  李师强调,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政治举措、经济举措、法律举措,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顺利推进,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下一步国土资源系统将按照“以打促建,打建交叉”整体思路,结合部门行业实际,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澄清模糊认识,加快办案进度,增强宣传实效,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七县市共建合作区 众人称赞齐抓共管

  8月21日,广东省新丰县与翁源、从化、龙门、英德、佛冈、连平签订《联合打击非法采矿合作协议》,共建跨地区联合打击违法盗采稀土监管机制,商定在县域交界处共筑预防非法采矿的铜墙铁壁。同时,作为全国10个试点矿区之一和全省唯一的试点矿区,新丰县正式启动视频监控网络,标志着该县打击、整治违法盗采稀土实现了执法手段的现代化和监督管理的常态化。

  新丰县位于广东省中部偏北,韶关市南端,全县总面积2015平方公里。其矿产资源品种多,储量丰富,其中稀土矿分布广泛,在该县6镇1街均有分布,稀土矿保有储量50万吨以上,平均品位0.096%,属离子吸附型。

  根据合作协议,联合打击主要在信息互通和执法联动上进行合作。合作各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邻县(市)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信息互通、开展联合执法的沟通、组织、协调等工作。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执法原则,根据违法行为发生地不同,以行政区域界线进行划定执法主体,由具有管辖权的一方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需要相邻市(县)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调查、取证的,相邻市(县)应予以无条件配合。

  若违法行为发生在权属界线不明确,存在争议的区域,可通过相邻两市(县)协商确定一方为执法主体,另外一方在案件的调查、取证、现场执法等方面提供充分的协助。相邻市(县)对相邻市(县)交界区域进行动态巡查监管、实施打击取缔非法勘察、开采行动时,可邀请邻市(县)、相邻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参与,被邀请单位必须无条件派员参加。

  2011年8月30日,国土资源部在天津市召开国土资源执法视频监控网建设现场观摩暨推广会上,将新丰县列为全国10个矿产视频监控试点矿区之一。新丰县对视频监控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在地方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投入90万元,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该县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了路口监控、重点矿区监控和整体监控相结合的方式,选取沙田镇天中村作为建设试点。

  据介绍,沙田镇天中村稀土矿蕴藏量大、品位高,稀土氧化物平均含量达0.163%,评估价值超过10亿元人民币,除了稀土,天中村还有丰富的瓷土、硅矿等矿产品,在天中村建设视频监控点,可谓一举多得。

  目前,新丰县已经全面完成了6个视频监控点的建设工作,按标准建设的视频监控中心接入了30兆电信光纤,组建了大型服务器,配备了屏幕墙,大容量的硬盘录像机可存储26天录像数据,利用光纤传输方式接入互联网,能在任意地点24小时通过互联网终端设备查看6个监控点实时情况。

  英德市副市长朱少鸿透露,近年来,该市与新丰等县相邻区域非法开采稀土一度十分猖獗。一些非法开采者利用两地交界存在土地山林权属纠纷,监管职责不明确的特点,刻意选择在县市行政区域交界处进行非法开采,并采取非法矿产进出口在甲地、非法开采矿山在乙地的方式逃避打击,对单方执法造成很大障碍。

  中国电信韶关分公司总经理刘峰介绍,利用光纤传输方式接入互联网,能在任意地点24小时通过互联网终端设备查看监控点实时情况,也就是说,届时只要得到授权,就能在办公室的电脑、家里的电脑,或者拥有3G信号的智能手机上查看视频监控实时情况,掌握监控点周边的动态情况,增加了矿产资源管理新途径。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陈长认为,建立视频监控网是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发现、制止和查处机制的重要手段。在稀土矿重点矿区视频监控网,利用先进的智能化监控设备,对矿区进行全天候的远程监控、路口车辆监测,降低了违法概率和执法成本,破解了原始人工巡查的局限性,实现了矿产资源管理数字化、科学化,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的效率。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黄海俊指出,相邻市县联合打击非法采矿,建设重点矿产视频监控网,是大家凝聚共识、齐抓共管、创新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的体现。长期以来,交界区域非法采矿都存在发现难、监管难、执法难等问题,联合打击跨地区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可以大大地提升打击交界区域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是顺应新时期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需要的务实之举。新丰作为全国10个试点矿区之一、全省唯一的矿区试点,为下步全省建设国土资源视频监控网建设积累经验。

  新丰县副书记、代县长陈景辉认为,打击非法开采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特别是发生在相邻市县交界区域的非法采矿行为,发现难、监管难、打击难,迫切需各兄弟市县之间的携手努力,联合应对。七县市联合打击非法开采合作协议的签订,必将全面改善县际交界区域的矿产资源执法环境,狠狠打击非法采矿者的器张气焰,取得县际交界区域非法开采打击整治工作的新成效。

  佛冈县副县长黄河认为,通过联手合作,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手整治、协作办案的工作新机制,能形成有效的互补,实现相邻区域矿产资源共同监管,解决交界区域矿产资源监管难问题,彻底消除矿产资源监管盲点,确保打击非法勘察、开采不留死角。

  新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志方表示,新丰县将及时总结试点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分期实施,全面推进全县其他重点矿区监控点建设。同时,不断完善国土资源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强化视频监控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网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誓让非法采矿违法行为无所遁形。”李师强调,在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跨市县之间乃至跨省之间共筑铜墙铁壁,联手打击非法采矿,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工作一定能取得成功!

  



  8月23日上午,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耀光为韶关大宝山铁铜硫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揭牌。

  



  6月12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邬公权在韶关南雄市非法盗采稀土矿点调研时称,要重点打击“利益链”和“保护伞”,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

  



  8月20日下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召开新闻通气会。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师通报了打击非法采矿的成果,并公布了五大非法采矿典型案件。

  



  8月21日上午,粤北七县市签订联合打击非法采矿合作协议,并启动新丰县稀土矿重点矿区视频监控网系统。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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