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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关键词】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考核目标是否完成

来源:
字数:
创建日期: 2017-12-12
【主要问题类型】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标签】
【分类】

一、审计方法步骤

    1.在被审计地区上级环保部门调取年度目标任务情况;
    2.与考核结果对比,分类查看考核得分情况;
    3.重点查看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

二、主要法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14〕21号);
    2.《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环发[2014]107号);
    3.各地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
    4.国家(省、市)制定的目标责任书等。

三、审计所需资料及来源部门

    被审计地区上级环保部门:
    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及目标任务分解情况或责任书;
    2.被审计地区年度自查报告;
    3.考核结果。

四、问题示例描述

    *年*月,《*省*年大气污染行动防治实施计划》要求,截至*年底*市累计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但*市实际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未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中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市分管副市长未严格督促*县完成该县*座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致使*市未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

五、适用自然资源或环保工作事项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六、特别注意事项

    适用于被审计对象为省部级、地市级、区县级和乡科级,省部级重点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珠三角区域。重点检查10个单项指标29个子指标中未完成目标的重点任务。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