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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关键词】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考核目标是否完成

来源:
字数:
创建日期: 2017-12-12
【主要问题类型】未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标签】
【分类】

一、审计方法步骤

    1.在环保部门调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照部门年度计划和目标分解任务等,查看是否完成主要任务;
    2.调取地方政府推进此项工作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情况,查看是否着力推进相关工作。
    3.与相关主管部门人员座谈,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进度、工程实施效果、资金投入情况等。

二、主要法规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2.国家(省、市)制定的目标责任书等。

三、审计所需资料及来源部门

    1.环保部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
    2.政府办公厅:推进此项工作会议纪要等。

四、问题示例描述

    截至*年底,*市尚未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不明确。*市人民政府作为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体,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此项工作。

五、适用自然资源或环保工作事项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六、特别注意事项

    适用于被审计对象为省部级、地市级、区县级和乡科级。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