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南市审计局200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为配合财政审计工作,我局于2006年4月13日起对市企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5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按市政府淮府(2005)52号文件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市企业资产经营公司是经市政府(淮府秘[2004]50号文)批准成立、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组建的国有投资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营期限为三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市政府授权的改革、重组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国有土地(含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售、转让、出租和抵押。
公司的经营职能主要是:筹措改革资金,化解企业债务,通过国有企业的资产运作,相对减少市政府对企业改革支付的成本,管好使用好政府拨付的改革专项资金。
公司经营原则主要为: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市政府授权的企业国有资产行使经营权。
根据市政府2005年2月23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公司经费来源主要为:业务费按运作国有资产净收益总额的2%提取;资本公积按运作国有资产净收益总额的10%提取。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05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经营思路明确,把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筹措改革资金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坚持“先易后难、以点代面,成熟一个,运作一个”的经营手段,成功运作处置了辉隆胶业、乐方陶瓷、百货集团潘庄仓库土地等多项资产。财务帐面反映全年实现运作收入16155.116万元,减去运作成本7,738.54万元,财务费用797.93万元,预提业务经费 74.15万元,管理费用5.41万元,资产运作收益7,539.08万元。
当年,公司先后从市徽商银行贷款5000万元,从市交通银行续贷9000万元,及时划转财政专户资金14000万元,并代垫银行利息696.14万元,有力的支持了全市下岗出中心工作,同年上缴财政资产处置收益400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资产处置运作不规范。根据2004年8月9日市政府第56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二项议题和2004年8月10日市政府淮府秘[2004]72号“关于市辉隆胶业有限公司合资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第三条的意见,由市资产经营公司出资2500万元收购市辉隆公司的资产(含土地),辉隆公司用资产变现收入1500万元购买配套设备作为中方在合资公司的投资,1000万元用于安置职工。审计中发现实际操作中存在不规范行为,表现在:
1)2004年8月开始处置辉隆公司资产时,未按规定对公司7月末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资产公司不清楚辉隆公司究竟有多少实物资产。
2)资产公司未能按规定处置辉隆公司的地面资产,根据市辉隆公司上报的要求重组改革方案中报告中按安徽九通会计事务所2003年11月末[2004]302号评估报告书认定,管带公司2003年11月末资产总额为9161.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105.74万元(其中:土地1801.54万元;设备和房屋建筑物1304.20万元),但至2005年末,资产公司帐面仅有29.96万元的资产变现收入,还有未作帐的21万元的设备收条,其余资产(设备)均被辉隆公司处置,但未和资产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3)由于开发区土地证和房产证没有及时办下来,不能形成新的抵押,导致资产公司1000万元质押迄今未能解封。
2、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资产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筹措改革资金,化解企业债务,相对减少市政府对企业改革支付的成本。但在审计中发现:2004年公司成立以来,先后借给南澳地毯公司、田南热电厂、服装一厂、南港汽车内饰公司资金698.24万元(均有市领导批示)。至2005年末,仍有398.24万元未能收回,其中南澳地毯公司59.79万元、田南热电厂335.95万元、服装一厂2.50万元。
3、房租支出不规范。资产经营公司是租赁市机械协会房屋作为办公经营场所,但租金未按规定交给财政后返还给机械公司,而是机械协会在资产经营公司报销费用,在2005年度累计报销1.7万元。
4、财务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在会计处理中,结转收入、预提成本基本是空白凭证、缺少附件,会计帐簿两年合定一本,记录也不规范。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1、鉴于市政府投资的“世振胶业”已投产九个多月,建议市政府:(1)责成市国资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一是尽快对辉隆公司2004年7月末的企业资产进行审计核实,以确定辉隆公司实物资产的准确数额和资产处置收入数额;二是尽快对投资世振胶业所形成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认,确定新公司资产的实际价值,并报国资委确认,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不流失;(2)尽快办理在开发区征用土地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以便世振胶业公司办理贷款抵押手续,解除资产公司在工行的1000万元贷款质押。
2、资产公司的资金属财政专项资金,建议资产公司要加大应收款的清收力度,把该收的钱尽早收上来。
3、建议公司内部要加强管理,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正确组织会计核算。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