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公告
(2017年7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部门组织的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总体分析,并对市农委、市卫计委、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妇联、市供销社等九家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组织实施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专项审计和调查,对部分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审计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和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加强征管,严格支出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预期目标。市本级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完成58.8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增长4.1%,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9.0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1.74%,增长14.2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等44.1亿元,收入总计83.12亿元。市本级公共预算实际支出79.0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49%,增长6.01%;加上补助市县支出等,支出总计81.0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4.91亿元,当年收入总计48.01亿元,支出总计50.24亿元,年终结余2.6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0.06亿元,当年收入总计9.54亿元,支出总计9.49亿元,年终结余0.11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3.16亿元,当年收入60.4亿元,支出62.86 亿元,年终结余30.7亿元。
??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依法征管,加强“营改增”对财政收入影响的研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财政工作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任务目标。全市财政收入完成 150.9亿元,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114.2亿元,占财政收入比重75.7%。全市财政支出完成218亿元,增长9.6%,其中13大类民生支出181.8亿元,增长8.5%,占全市财政支出的83.4%。
??财政职能有效发挥。安排企业稳岗补贴资金1.1亿元,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拨付中央、省专项奖补资金10.9亿元,做好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和“三供一业”工作;累计减免各项税费15.64亿元,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8.83亿元,落实国家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用好用活调转促产业发展基金、天使基金、PPP模式前期服务引导基金和土地储备基金,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拨付资金2.2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两化融合发展。争取省以上发展资金4736万元,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民生工程倾力保障。2016年全市共投入资金43.5亿元,有序实施33项省级民生工程。推进脱贫攻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农村畅通工程和采煤塌陷区搬迁安置,改善城乡居民出行和居住条件,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促进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
??财政管理持续强化。推进制度全覆盖,制定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财政扶贫、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4项。推进财政重点改革,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公开90家市级预算主管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畅通办税渠道,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严肃财经纪律,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6.2%,其中市本级下降32.1%。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资金节约率18.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6亿元。
??审计结果显示,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但审计也发现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截至2016年末,市本级尚有非税收入39513.36万元、利息收入8550.55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19.37万元等共计48483.2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和专户。主要由于受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加强收入预期管理,防止收入大起大落规定的影响,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年初人代会批准的收入预期目标,每月均衡入库,致使市财政组织的部分收入未能及时上缴。
??(二)少数财政支出未实质性拨出。2016年市财政将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402万元专项资金,从金库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再转入财政专户,实际未支出。
??(三)财政存量资金仍需进一步盘活。虽然市财政不断强化对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但由于财政借出款项较大,占用财政资金流量,截至2016年末,市财政共借给各类融资平台公司207363.53万元,导致部分存量资金难以使用和盘活。财政应付款项中有113167.87万元因资金被占用而无法支付或统筹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结余较大。2016年末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26776万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646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结余179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结余1146万元,均超过其当年收入的30%。
??(五)置换债券资金未有效使用。2016年,市财政拨付市建委置换债券资金11176万元,截至2016年末尚余2484.6万元,其中:原举债项目(老城区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已用市级其他补助资金垫付,该项目获批的1342.3万元置换债券应予收回。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在2016年部门预算审计中继续利用审计数据分析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审计分析,同时对9家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总的来看,各部门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预算执行情况逐年好转。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项目资金编制不细化。市妇联“人均一元钱”专项资金116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市文广新局淮南子研究会经费等5个项目资金55万元无具体内容。
??(二)部门结余资金长期沉淀。综合审计分析发现,各预算单位往来资金归集户中尚余2015年以前结余结转资金共计30421.89万元。其中:市房产局保障房专项资金等1755.06万元、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等1204.5万元、市农委历年专项资金530.18万元、市文广新局历年专项资金242.45万元、市卫计委65万元。
??(三)滞留应缴财政款。综合审计分析发现,部分单位应缴财政款项滞留在往来资金归集户中,未及时上缴财政。其中市人社局房租收入43.69万元;市商务局将历年收取的职业技能鉴定费136.56万元存在市餐饮协会专用资金归集户中,未上缴财政。此外,市国土局、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堤防管理处等单位代扣的个人所得税34.93万元也未及时上缴。
??(四)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潘集区妇联及各乡镇滞留“人均一元钱”妇女专项经费32.17万元。田家庵区、潘集区等区卫计委结余城市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等专项资金70.28万元。市供销社闲置新网工程、万村千乡等资金168.5万元。市农委水稻小麦高产攻关项目资金5.53万元当年仅支出1.25万元。市旅游局2016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结余225.83万元,使用率仅56.57%。市文广新局非遗传承人补助8.3万元未及时发放;寿县文广新局、潘集文广体局及大通万人坑教育馆专项资金共结余235.48万元。
??(五)资产未入账。田家庵国土资源分局位于学院南路的两处房产未在账面反映;市农委及扶贫办、质检中心、畜禽屠宰稽查大队购置的行政执法记录仪、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系统、汽车等699.09万元未计入账面资产。
??(六)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尤其在支出审核把关方面。一是多家单位无发票即列支。如市农委列支培训费等11.14万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支付避风塘茶餐厅本局职工午餐费21.74万元。二是无依据发放津补贴。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稽察支队2016年无依据发放加班费4.42万元。三是大额现金支付。市妇联2016年现金发放贫困母亲救助资金10万元和法律救助补贴6.20万元。
??三、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一)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6年,市审计局对我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表明,我市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建立健全扶贫攻坚投入机制,加大扶贫攻坚投入力度,贫困人口逐年减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扶贫资金滞留。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和潘集区截至2016年底滞留财政扶贫资金分别为545.41万元、423.32万元、266.63万元和121.15万元。
??2.扶贫资金未专款专用。个别区用扶贫资金列支村农民活动中心建设、村绿化亮化、一事一议项目水泥路建设等。
??3.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不精准。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不及时、不到位,造成部分贫困人口信息数据不准确,数据信息重复、漏项错项、逻辑不清等情况时有发生。
??(二) 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运营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是市政府为促进淮南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安排的用于引导优质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主导产业、高成长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的政策性资金。于2015年7月设立,基金总规模50亿元,分期募集,首期为淮南市徽银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规模12.5亿元,共受理了44户企业(含园区)申报使用,实际投放22户企业(含园区),缓解了富华服饰、乐森黑马、迅邦光电、徽之润等企业的融资难,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投放领域窄,基金存在闲置。由于我市“3+5”产业项目少、体量较小,部分企业技术含量低、产业层次不高,达不到放款条件。截至2016年末,徽银基金有偿投放额度为10亿元,实际投放资金7.46亿元,收回资金0.33亿元,闲置基金额度2.87亿元。
??2.基金贷款期限短。尽管基金的投放缓解了部分企业资金不足,但各用款企业普遍反映基金贷款期限短。徽银基金固定资产贷款原则上不超过2年,与一般项目的建设运营周期不匹配。
??3.基金运营发生亏损。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徽银基金总收入4797.40万元,总支出6091.40万元,累计亏损1294万元。
??(三) 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市及各县区审计局分别对本级及县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表明,我市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拨付不及时。田家庵区财政局未及时拨付2016年度保障房中央补助资金779万元。大通区工业园和区住建委未及时下拨公租房建设资金和棚户区改造资金,分别为300万元和1629万元。
??2.少数建设项目进度缓慢,未在规定期限内完工。我市2013年底前已开工的廉租房、公租房等建设项目,截至2016年末仍有少数项目未完全建成。
??3.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一是寿县和潘集区5户列入保障对象的居民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4套,领取住房货币补贴0.5万元。二是毛集实验区、大通区、寿县、凤台县和潘集区共41户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已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未及时退出,仍享受保障性住房35套,领取货币补贴1.62万元。三是寿县4户家庭虚报冒领或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万元。
??(四)城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我市2016年城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16年全市共涉及项目小区39个,受益面积99万平方米,受益住户10255户。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立项不合规。2008年新建成的大通区九龙新村住宅小区,环境设施较新,相关配套较齐全,不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仍列入整治范围并获取补助资金180万元。
??2.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截止审计日,市建委未将2015年下半年第二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1280万元配套资金拨付到位。大通区、毛集实验区项目奖补专项资金分别结余95.41万元、42.02万元。大通区九龙新村结余125.94万元,且用于弥补大通区化机厂改造项目资金缺口20.81万元。
??3.后续管理跟进不到位。部分整治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由于后续管理跟进不到位,小区又出现道路路面损毁、私搭乱建等现象,影响了老旧小区改造效果,如谢家集区谢二中村、潘集区供销社家属楼等。
??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市审计局组织力量,分别对孔李淮河大桥、朱集东矿安置小区、世行安徽淮南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19个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跟踪金额225287万元;对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市政务中心业务用房等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国庆东路改扩建工程、舜耕山风景区环山路防火通道工程等64个项目进行了价款结算审计,审计核减工程款47397.25万元;对保障房建设成本价格、土地房屋评估、征地拆迁补偿等60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复核,核减资金6644.81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概算编制不完整,存在错项漏项。如奥林匹克公园体育场项目设计概算14部电梯,实际施工图纸确定为26部;地下变电所高压设备概算384万元,施工图预算为1200万元;项目土建、安装、装饰工程概算编制中,缺项漏项达9858.51万元(其中地源热泵2658.33万元),占原概算金额的19.82%。市级公租房项目土地拆迁、报批费1467.27万元未计入概算。
??(二)项目勘察设计不深入,抬升工程造价。部分项目勘察工作不细致、不深入,导致设计图纸与实际地貌不符,造成大量变更,推升工程造价。如淮南市精神病医院一期住院楼工程基槽验收时发现与原勘察报告不符,设计单位在复勘后修改设计,将原独立柱基础改为筏板基础,地基与基础工程原概算金额116万元,实际预算金额613.4万元,超概428.79%。
??(三)项目可研不充分,前期手续不完善。有的项目立项后,勘察、设计、审图、招标等环节仓促上阵,导致勘察设计、投资测算、招标工作等质量不高。如市妇幼保健院工程2014年8月开工时,施工现场水系纵横交叉,征地工作和“三通一平”尚未完成;建设单位在施工图尚未通过审查的情况下就组织招投标,施工过程中招标图纸、施工图纸历经4次重大变更,存在边设计边施工问题。
??(四)设计标准过高,概算调整不规范。部分项目追求高、大、上,选用高档材料设备,导致造价较高。如淮南市奥林匹克公园项目在建筑装修上石材、铝板、瓷砖均采用高档次的装饰材料,超概算4379万元;给排水工程采用的管道及卫生洁具均为高端品牌材料,超概算1627.30万元。部分项目概算变更后未及时履行调概手续,如市政务中心人民公园地下人防项目,超概41.56%,截至审计之日,尚未办理概算调整手续。
??五、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市财政应按照预算、用款计划和项目进度支付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推进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按照财政部有关政策规定,分类纳入统筹范围,着力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预算单位归集户中的结存资金,结合部门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使用。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及或有债权债务,分门别类制定处置办法,按照往来资金内控制度,严格控制外借或垫付资金,防范财政风险,提高资金绩效。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收益的监管,明确财政、国资以及主管部门监管职责。
??(二)强化政策落地生效。加强扶贫政策落实,确保精准扶贫,加大信息沟通与共享,及时更新贫困户信息,实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确保扶贫政策真正受益于贫困人口。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要充分发挥资金撬动功能,扩大融资渠道,有效协调引导基金政策性与市场化之间的关系,实现基金管理专业化,完善基金内控制度,防范基金运营风险,提升基金扶持效果,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速度,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其变化情况,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加大城市老旧小区提升型改造,进一步提高老旧小区整治质量,注重建后管养,建立长效机制。
??(三)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严格落实预算单位和责任人员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部门单位应健全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摸清资产家底,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确保预算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清晰、完整地反映本部门的各项经济活动。部门单位要促进国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对因无绩效而成为沉淀的专项资金,要倒追管理部门的责任。加强对所属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不断采取措施,促使其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部门履职尽责。
??(四)强化投资项目监管。一是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上报、论证、建立项目储备库,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提前开展勘察、设计、环评、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二是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决策时要从实际需要、功能定位等方面进行科学论证,严格遵循规划先行、统筹安排、量力而为的原则,从源头控制投资规模。三是强化过程控制。设计单位应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实行限额设计,把控制工程造价作为确定设计方案的核心和关键。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合同价款对结算价的约束作用,明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和设计要求施工,合同价款之外的增减调整要控制在概算内,并完善手续。四是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和有效的问责机制,加大协作力度,形成监管合力。
??(五)强化审计整改工作。一是认真执行整改制度规定。各被审计单位要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精神,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处问题报告机制的有关规定,提高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明确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落实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提出整改实施方案,逐条整改落实;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做好整改工作。三是完善整改报告、公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整改期限和报告时间,及时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并书面报送审计机关。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的执行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健全审计整改综合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审计整改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以及巡视、巡察合力,分工负责、分类督办。审计机关要建立查处问题整改台账,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督促检查。严肃整改问责和结果运用,政府督办、组织人事、目标管理、监察、财政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将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政务督查、干部考核、目标绩效、预算管理和经费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实行跟踪督查、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