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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公告_淮南市审计局

来源:    时间:2017-09-29    点击量:
  2016年6月21日,淮南市审计局局长陈寅受市政府委托,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淮南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批准通过了这个报告,并要求市政府切实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王宏市长及时作出批示,要求各责任单位坚决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对照存在的问题逐项建立清单,立即整改落实,并从制度层面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清单的通知》,首次开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将4大类18项39个问题分解落实到26家相关部门及县区责任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长效作用,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全面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审计整改责任,全面强化和提升审计整改工作。

  市审计局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召开专题调度会议、跟踪整改进度、实施审计公告、设立整改台账,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实行逐项销号等方式,推动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市财政局、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县区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要求,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市财税及相关部门已上缴资金0.35亿元,补拨资金1.16亿元,盘活存量资金4.9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5.48亿元,规范账务处理2021.95万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22项,取得了明显的整改效果。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和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税收收入增长困难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税部门在2016年收入征管中,多措并举、应收尽收、依法征管、均衡入库,努力使财政收入有质量、可持续。一是加强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建立健全国税、地税、人行、海关、财政部门间横向以及市级与县区上下级间纵向联动机制,加强税源预测,强化财政收入会商研判。二是国税、地税等部门强化依法征收力度,力促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今年1-10月份,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32.54亿元,其中地方收入完成85.34亿元,同比增长15.3%。

  (二)关于部分税收未征缴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对地税部门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等“三税”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市地税局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将问题分解落实到各相关业务科室和所属分局,逐条核实到纳税户和涉税土地,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对漏征缴耕地占用税2507.78万元的问题,截至今年10月底,已补征入库1102.03万元。剩余1405.75万元税款主要原因:一是国有农用地应缴税款50.71万元需由省地税局开票,市地税部门已与省局进行了沟通,目前正在办理中。二是淮南市“2014-19”等四宗地,由于税收征管系统反映的资料中未注明土地用途,经税务部门与国土部门核查,为学校、医院用地,属于免税范围,其中1宗地已开具免税单,其余3宗正在查询补充免税单。

  对未足额申报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792.32万元的问题,截至11月初,市地税部门已补征入库2350.33万元。剩余1441.99万元主要集中在凤台经济开发区,因该开发区管理体制频繁调整,市地税局正在协调有关方面催缴,并要求各分局在年底前追缴到位。

  (三)关于部分支出安排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列支挂暂存规模较大问题。审计反映,2015年市财政列支挂暂存6480.85万元。对此,市财政局加大对列支挂暂存资金的支出力度,截至目前,列支项目已累计支出5510.12万元。同时,对往年采取列收列支做法的矿产资源补偿费,2016年已按规定取消以收定支的做法,历年列支资金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关于列支融资平台公司支出较多问题。市财政规范对融资平台公司支出程序,逐步减少对融资平台公司的支出安排,增加平台公司造血能力,减少对公共财政的依赖性。今年1至10月,市财政对融资平台公司支出8.3亿元,较上年下降49.67%。

  (四)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偏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结合2016年市本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收支缺口等因素,拟定了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计划。通过试算平衡、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减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方式,加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力度,确保2016年底把基金规模控制在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以内。

  (五)关于涉税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未完全执行规定,税源监管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协税护税管理,市政府于出台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税收征管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异地来淮提供建筑服务税收征管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部门、县区职责,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共享、税源监控共治的机制。市财政局督促各涉税部门及时提供上传涉税信息,协助做好护税工作。市地税局抓协调、觅途径、建机制,主动与国土、房产、民政等部门协调处理在涉税信息共享方面的问题,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开放不动产与房屋产权涉税信息查询权限的请示》,与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印发了《淮南市涉税信息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签订了《关于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的保密协议》等,消除税源监控盲区。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总工会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将房租收入编入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中。市公管局已将罚没收入编入2017年收入预算。市安监局已将结余资金118.65万元编入2017年部门预算中。市民政局将未编入预算的结余资金148.9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目前已支出慰问费和区划地名经费28万元,剩余资金120.99万元主要是用于解决我市各区近年接收的国家供养终身退役伤病残士兵的购建房以及重点优抚对象重新建设住房或修缮房屋的经费,其中:市本级2名伤病员购房事宜正在洽谈中,潘集区和谢家集区重点优抚对象房屋修缮尚未竣工,所需资金工程结束后即拨付。市规划局将转入往来款中的历年规划编制费结余51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统筹使用,其中:代收财政基金手续费94万元调整为其他收入,规划项目合同款100万元年底前结算支付,剩余318万元将按照合同规定的规划编制进度予以支付。

  (二)关于部门结存资金连年结转,专项资金未能有效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门结存资金连年结转的问题。市财政对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全面梳理,采取措施清理消化。一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加快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有效控制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二是全口径编制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与预算编制相结合,要求部门结转结余资金一律编入2017年预算,对结转结余资金大的部门控制财政新增预算的安排规模。三是统筹调剂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发挥资金效益。截至目前,市财政收回2015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9亿元,其中:从结转结余资金中安排3.5亿元用于重点刚性支出。几家资金结余较多的部门积极消化整改,其中:市交通运输局将历年结余100万元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用于运输公司改制;淮南联合大学将2015年结余1297万元用于支付办公楼、学科楼等工程项目;市信访局从2015年结转资金中支付42.71万元。

   关于潘集区、大通区和谢家集区民政局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结余的问题。因农村五保供养属于省级民生工程,资金拨付采取年初预拨、年终清算的方式,市民政局已会商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年底前对历年结余指标一次性收回。

  (三)关于往来资金归集户资金沉淀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预算单位往来归集户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快市直预算单位往来归集户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和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往来归集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大归集户资金的统筹使用。今年已统筹调度往来归集户资金9.1亿元,用于对困难区的资金保障和重点支出需要,提高沉淀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协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其中: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已加快西淝河洼地治理工程、朱集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等水利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加快资金使用。市经信委国企电改支出费用正在审计中,待审计结束后即可支付。

  (四)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总工会已停止列支市国资委工会费用,工会经费分成款由市总工会直接拨付到市国资委工会,按规定列支费用。市民委已督促宗教界人士开立银行账户,在发放宗教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时转账至各补助对象或其委托的直系亲属账户。市建委针对市政管理处支出农民工工资17.55万元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2015年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进行了抽查核实,均表示已收到工资;二是制定了《零时用工管理制度》,对零时用工采用固定格式的派工单,并预留零时工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支付单据,做到有迹可查,对相对固定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做好零时用工的管理登记工作。关于市政管理处、市园林管理局多预付工程款的问题,市建委要求市政管理处和市园林管理局尽快清理工程项目,加快工程决算审计,对历史遗留工程欠款按审计结论核对后拨付,对确实多支付的工程款予以退回。

  关于市公管局及交易中心、市广电台和市沉治办无依据或超标准发放奖金、加班费及津补贴的问题。市沉治办已将超标准发放的16人值班费0.78万元收缴并上交财政;市公管局已停发加班费补助;市广电台及时补充了发放依据等相关资料,加强财务审核,完善审批手续。

  (五)关于资产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产171.72万元已全部并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市交通职业学校已将办公楼36.26万元作为盘盈资产入账,其余职工家属楼199.57万元系职工个人集资建房,目前市交通职业学校正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明晰产权,并与市房产局沟通协调处理。市水利局已将防汛物资交由局物资供运处进行实体存货管理核算。市广播电视台出台了《淮南市广播电视台实物抵付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加强以物抵款物资的管理,其中单位自用和发放给职工使用的物资42.88万元已列作支出,两处房产及抵收的物品已向市财政申请公开拍卖。

  (六)关于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建委未履行招投标将田大北路维修工程等交付给委属单位市政工程公司、华康市政道路建设维护公司、大龙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施工的问题,市建委虽然主要是从便于控制投资、确保质量、稳定队伍等因素考虑,但也认识到应依法依规进行工程建设,今后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要求,对限额规定的工程项目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单位。市规划局制定了《规划编制设计项目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规定4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在市招标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市交通局已将物业费和审计费编入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

  (七)关于无预算或超预算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出台了《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市水利局政府采购超预算100万元是2015年市财政安排应急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资金,因在预算编制后获批,故未能纳入当年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该局将在以后的预算编制中,超前做好采购项目的前期市场调研和论证,完整编制预算,杜绝超预算采购的现象。市建委要求其下属单位以后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必须预留一定额度的预算采购资金,当年若无实质性预算采购项目时,再向财政申请调整,以避免无预算采购现象的发生。市经信委无预算政府采购8.68万元,是由于2015年新进14名工作人员急需购置台式电脑及打印机造成的,该单位将在以后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提高预见性。

  三、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项目申报单位――淮南市民丰瓜果蔬菜合作社在原建设地点增建3栋日光温室大棚,目前,已完成2000平方米温室大棚建设。大通区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确定在孔店变电站建设一个集中式300千瓦光伏电站,现已完工。谢家集区加快实施孤堆回族乡大洼村村级光伏电站、杨公镇陈庙村渠道硬化和贫困户领养羊养殖项目、孙庙乡刘郢村蔬菜大棚项目,已全部完成。毛集实验区已安排区级扶贫配套资金96万元。

   2.关于少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潘集区已责成贺疃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潘集区监察局成立调查组,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对镇党委书记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免职处理,并要求贺疃镇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自觉遵守工程项目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

  3.关于部分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沉淀量较大问题。市政府责成财政、水利等部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和谢家集区已将沉淀的专项资金全部下拨。凤台县已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配套资金240万元。

   4.关于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度滞后问题。淮南市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

  (二)关于送温暖及帮扶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中央、省帮扶资金使用率不高问题。市总工会制订和完善了《淮南市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淮南市总工会创业就业援助行为实施方案》和《淮南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制度和办法,并实施了促进就业创业小额贷款贴息、金秋助学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援助行动等措施,加大消化帮扶资金结余。目前,市总工会已将2015年中央、省帮扶资金结余240万元使用完毕。

  2.关于帮扶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问题。市总工会按照全总、省总关于帮扶、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本级工会经费结余资金,加大帮扶资金投入。目前,已在编制的明年预算中明确从工会经费中投入帮扶资金10万元、送温暖资金40万元。

  (三)关于医疗废弃物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处置医疗污水产生的污泥问题。由于我市没有具备处理医疗废水污泥资质的单位,省内其他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能力也已饱和,因此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市环保局已督促各医疗机构将上述污泥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场填埋或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置。

   2.关于医疗污水处理监管不到位问题。市环保局下发了《淮南市废水排放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规范化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寿县县医院医疗废水在线监控设施正在进行设备招标,预计明年3月完成设施建设;市妇幼保健院将整体搬迁至山南新区,计划明年下半年启用,同时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淮南济民医院和毛集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现已正常运行,医疗废水在线监控预计均在明年3月完成设施建设。

  (四)关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县区民政局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足额安排资金,及时下达预算,严格按照医疗救助资金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1.关于凤台县医疗救助资金安排不及时问题。凤台县财政局已将医疗救助缺口资金纳入预算并拨付,其中:发放到救助人账户150.08万元,支付给垫付资金医院40.95万元。

  2.关于挤占医疗救助资金问题。八公山区和大通区已将在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用共计4.99万元归还资金原渠道。

  3.关于已退保人员获得救助问题。市民政局已责令相关县区民政局追回救助款,目前已追回73人次共计6.27万元,其余退款1.51万元正在办理中(其中1人已死亡,另外1人由于涉及到行政区划调整,正在协调两区民政局移交手续,抓紧催收)。

  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会同市建发集团完善了朝阳东路延伸段项目施工许可证。关于卧龙山路道路改造工程、学院路和舜耕路改造工程建设和审批程序倒置的问题,2009年至2011年大建设期间,存在部分项目先开工后完善手续现象。2014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对市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明确要求完善项目审批手续。同时,市公管局也明确规定,工程项目必须前期手续完备后才允许挂网公开招标。目前,工程建设和审批程序倒置的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二)关于建设单位对项目设计和造价控制不严的问题。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加强对项目设计和造价控制的管理,出台了《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市级重点工程不良行为的记录处理办法》等规章。今年以来,先后两次公告了6家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增强重点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守法、诚信及履约意识。对工程造价管理重点前移,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即推行限额设计,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对于施工图不完善的项目原则上不招标不开工。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严控工程实施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规范变更、签证申请及审批程序,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确需发生的变更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实行会审制,会审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再实施。

  (三)关于项目参建单位选定不合规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市建发集团牵头,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中城建等单位配合,成立专门小组对市政务中心业务用房、市政务中心人民公园等代建项目中工程变更事项重新梳理,上报市政府认定;对存在违法分包、转包问题由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目前,市建委针对深圳市鹏森环境绿化工程公司将中标的市政务中心人民公园绿化工程中的3317.99万元分包给个人施工的问题,已移交给市建筑管理处进行调查,现正在办理中,年底整改完成。

  总的来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重视下,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对审计意见以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是积极有效的,审计反映的问题大多数已得到纠正。

  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督促整改措施,做到标本兼治,确保审计结果有效利用,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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